一次否定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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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一月四日】在同修的鼓勵下,我把邪惡對自己迫害的一段經歷和體會寫出來,如有不足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底,我在街上講真相,被人舉報,當時把我抓去派出所,把我關進一間多說有三平方的小黑屋子,外面是一間大屋,逼我坐鐵椅子,身前一根鉛筆粗的鐵棍,把我緊緊的鎖在鐵椅子裏,椅子很高,腳不能夠踩地,戴手銬,不許我上廁所,不給飯吃。副所長很惡,逼我寫「悔過書」,我就講真相;他不聽,我就開始發正念。到了晚上,我從門縫看到電燈的光,我發完正念,就開始背法,開始向內找,自己的哪顆人心被舊勢力鑽了空子呢?

在兒子家準備回來的時候,和我一個村的同修女兒給我兒子打電話說:你媽煉法輪功老外出講真相,你叫你媽不要再到我家來連累我媽。兒子和兒媳當時對我施加壓力,一定要我回家不准講真相,只准在家煉。我給他們講真相,他們要我答應他們不出去,當時由於面子上怕鬧的不和,用人心看問題,心想:答應吧,回家是我的事,你們管不著,就答應了。就這顆人心,被舊勢力鑽了空子,找到了漏,發正念清除,不承認舊勢力的一切,即使有漏,我會在大法中歸正,是師父說了算。

第二天,副所長又來了,問我寫不寫,不寫要交一萬元錢。我沒有搭理他,他又用兒子的情來誘惑我,我想著師父的法不動心。副所長氣急敗壞的說,再不寫就送到上邊。我又發正念,在心中說:你不配,是師父說了算;你要放我出去,這裏不是我呆的地方,我要出去救度眾生。到了晚上,副所長派人把我帶到辦公室對我說:你只要說出一個大法弟子的名字,就放你出去。我告訴他:你妄想在我身上得到任何的一點。他看了我一眼,打電話給家人來接我回去。他們打開我的手銬,我就要我的包(來的時候包被他們拿走了)。王華強看到我包裏還有材料時,問我哪來的?我說,別管哪來的,送給你們看,你們花錢買不到,想看你還找不著,送給你還不是你的福氣嗎?

當家人接我到大院時,我看到副所長在那搖著頭。在師父的呵護下,我堂堂正正的走出來了。

我體會到,作為大法弟子來講,不管遇到甚麼事情要有正念,用人念做事是做不通的,我們的一思一念都要在法中悟,只有多學法才有正念,才能修去人心,多學法才能做好我們應該做的事情,才能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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