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7日(正月初二),萊西市武備鎮吳家莊村法輪功學員姜秀美、崔秀花在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人惡意告發,遭到院上鎮派出所警察無理綁架。
相關責任人:(這是零八年五月的電話,也可能有變動)
院上派出所電話:0532--82431180
王京偉(院上鎮派出所所長):0532-82433567(辦)0532-88498277(宅)13953269979
譚業棟(院上鎮派出所指導員): 13964269509
遼寧省清原縣英額門大法弟子徐大為,現被非法關押在瀋陽東陵監獄迫害,將於2009年2月3日被釋放。請看到此消息的大法弟子發正念,讓同修順利回家。
上海大法弟子董文琴,2008年12月9日在長寧區發真相資料時被上海長寧區周家橋派出所綁架,2009年1月份被非法勞教。
上海長寧區公安分局地址是:上海長寧區威寧路201號郵編200335
政治保衛處人員是:王玨,手機是:130 61996102,辦公室電話:23039443
上海周家橋派出所一參與綁架的警察手機:138 019 01010
上海長寧區看守所地址:上海長寧區清池路108號,郵編200051
二零零八年大約十一月份左右,有一叫杜甚麼芹的大法弟子被送進十監區,被封閉式強行轉化,她一直絕食絕水抗議,現正關在監獄醫院遭受灌食迫害,望知情同修提供更多情況,並通知家屬。參與迫害者名單:
副監區長:安芯
分隊長:張岩 吳安旭
犯人:張寶芹
煙台市芝罘區大法弟子趙葆昆,在2008年11月12日晚證實大法時,在萊山區東初家鎮被不明真相的惡黨人員劫持,第二天被送進南郊看守所拘留,惡黨人員說是要拘留15天,到期以後惡人又將他非法勞教。
2008年8月8日,山東省萊州市柞村鎮大法弟子董春華及女兒被綁架。現董春花的女兒已經回家。
河北省永年縣劉漢鄉北尹固村大法弟子高殿貴農曆大年三十(1月25日)晚上被永年縣國保大隊綁架到永年看守所。
永年縣國保大隊副隊長:郭學軍 手機:15031060111
永年縣國保大隊惡警:郭領旭 手機:13580260360
永年縣主管迫害法輪功局長:杜彥強
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保定市大法弟子陳秀梅在競秀公園講真相,被便衣綁架到競秀公園派出所,當晚被劫持到保定市拘留所,並欺騙陳秀梅說兩三天後就讓她回家。可是在七天後陳秀梅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派出所惡警從石家莊回來後,找到陳秀梅的丈夫,讓陳秀梅的丈夫在非法勞教書上簽字。保定市拘留所非法勒索陳秀梅350元生活費。
保定拘留所:電話:0312-5033472
保定市競秀公園派出所(在競秀公園院內)
所長:龐海軍13931280998 13333128238
副所長:王洪欣13932251511 李擁軍13333122655
指導員:李景頗13903229938 辦公室0312-3065899
民警 張樹岐13333122799 曹永原1333312536 岳樹明13333122893
於曉光
新市區國保大隊:
地址:向陽南路738號梅蘭菊社區院內西南角二層小白樓,藍色鐵防盜門。
保定新市區國保大隊長:盧五鎖,手機13333122522
其他人員:裴紅(40歲左右)、張長林等
武漢市大法弟子王樂珍,家住武昌南湖小區,年前邪黨法院秘密開庭,將王樂珍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現被非法關押在東西湖區第一看守所,本人準備上訴。
廣東省汕頭市大法弟子許婉蘭、吳菲珍、鄭明輝、彭佩珊,於農曆新年前被從汕頭鮀浦看守所非法轉到廣東省三水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許垂亮被非法關押到梅州監獄。現在汕頭鮀浦看守所還非法關押著大法弟子羅麗君和黃美雲。
更詳細情況正在了解中,希望知道詳情予以補充。
成都大法弟子顏蘭英、雷雲霞被成都芳草街派出所送進郫縣拘留所後,派出所在二月一日要將她們送進新津洗腦班強行轉化。希望成都的大法弟子發正念解體舊勢力的安排、解體高新公安局、601辦公室、芳草街派出所、芳草街辦事處、核動力院保衛處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生命及因素,必需無條件的釋放顏蘭英和雷雲霞回家。
2009年元月27日(大年初二)晚,湖北省黃梅縣大法弟子吳利亞、蔡帶弟在濯港鎮白湖散發大法真相資料,遭濯港鎮派出所的惡警綁架,現被非法關押黃梅縣拘留所。
成都法輪功學員鐘芳瓊等十一人於去年十月被成都市武侯法院非法判三至七年重刑。大部份當事人提起上訴。邪黨公檢法不斷刁難法輪功學員所請的律師進行相關調查。
一月二十一日,一位代理律師應約到成都市中院見主審法官林喬和複印案卷,林喬卻表示只能複印與該律師當事人相關的內容,並稱不許律師複印庭審筆錄。律師表示該要求違法《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再三提請法官,要求複印庭審筆錄,並遞交了書面申請。
律師表示,根據刑訴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該法條本身並沒有對事實或材料的內容做任何的限制。所以,法官不應該限制律師「查閱、摘抄、複印」涉及其他當事人的案卷材料。同時,律師在二審有「查閱、摘抄、複印」一審庭審筆錄的權利,因為一審的庭審筆錄已經成為確認本案公訴機關的指控是否成立的材料之一部份;成都市中院法院依法有義務保障律師行使法定的訴訟權利。
由於當天下午,林喬仍然不許複印庭審筆錄,律師已向法院院長和紀檢部門等相關部門投訴。
參與中院此次所謂「二審」人員有:
成都市中級法院
地址:成都市撫琴西路109號,郵編610031
審判長:林喬 82915607
助理審判員:仇靜82915030、黃文82915243
書記員:劉懷源、張元澤82915216
2005年8月3日,福建省光澤縣大法弟子黃建華、陳華、毛冬蘭、吳秀玉、王冬香、劉世榮6人,驅車沿途發放真相資料,被惡警發現後綁架到福建省建陽市看守所。
黃建華被非法判刑7年迫害
毛冬蘭(女)被非法判刑2年迫害
劉世榮(女)被非法判刑2年半迫害
陳華、吳秀玉、王冬香被非法判緩刑迫害
2009年1月14日,北京玉泉營派出所綁架豐台區學員禹菊紅,並非法抄家。禹菊紅現被非法關押在北京豐台區四監區二號。
1月16日,禹菊紅的家人在得知其被綁架後,趕到北京聘請律師,依法律程序為 其主張合法權利時,其家人竟也遭綁架。該派出所所長公然叫囂:「你膽子夠大 啊,敢給法輪功請律師?」其家人被非法傳訊12小時,被吊銬一夜後,才被放回。 非法傳訊中,惡警極盡威脅、恐嚇之能事,給其家人造成相當嚴重的心理傷害。在其家人回家後,還被威脅不准再到北京去。自己的親人被非法關押,家人又遭威脅,不准行使合法權利。
農曆新年了,禹菊紅仍被非法關押,其家中還有18個月大嗷嗷待哺的嬰兒,年老 體弱的雙親。
玉泉營派出所地址:北京市豐台區馬家樓119號
郵編:100070
值班電話:010-83608825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9/2/6/104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