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日,劉房子派出所警察在所長王文輝帶領下,以我父母修煉法輪功為名,在家裏無人情況下,半夜私自闖入民宅,翻箱倒櫃,將家裏財物洗劫一空。家裏所有的錢,其中包括存摺兩張(一張存有兩萬元,一張五千元),和五千元左右的現金都被惡警們搶走。我和妹妹的生活、學習因此受到影響,四處求人才討回了那本五千元的存摺。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王文輝等人又秘密跟蹤我上中學的妹妹,找到了來嶺城為妹妹陪讀的父母居住處,又將我的爸媽綁架,關押。此事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四日、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九日發表過報導。
我的媽媽修煉了法輪功後身體非常好,很多不良嗜好都改了,很多疾病也都好了,我們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很幸福,快樂。可是現在媽媽被非法關押遭受迫害後,瘦骨嶙峋,奄奄一息,看守所卻不給媽媽徹底治療,也不讓家人探視;並且還在不斷要求家人給看守所送錢,說給我媽媽看病用。他們不斷的索要錢,說給他們三萬塊錢就只給我媽媽判刑三年,否則就判七、八年,這是甚麼王法啊?!這是誰家的法律啊?!
我找了公主嶺市的律師事務所,想請正義的律師為我媽媽辯護,要求無罪釋放我的好媽媽,她沒有做過甚麼錯事與壞事。但是這裏的律師說不敢接受關於法輪功的案子。我不相信世界上沒有公正,沒有人權,我要為媽媽的自由做出一份努力,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間長短,我都要去救我的媽媽。
請求看到此文章的朋友幫助我,尋求正義的維權律師,伸張正義,救救我最親愛的媽媽,救救我的全家。在此感謝所有幫助我的好人!願好人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