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惡警構陷 雄縣董克平、劉二君被關押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河北省雄縣法輪功學員董克平、劉二君兩位女士目前仍被非法關押在雄縣看守所。董克平是馬務頭村法輪功學員劉二樂的妻子,於2008年8月6日被雄縣惡警綁架。劉二君是劉二樂的妹妹,於8月7日被綁架。8月17日,雄縣公安局向董克平、劉二君所屬的馬務頭村委會送達對董克平、劉二君的所謂「批捕」通知書,所列罪名純屬捏造。

8月6日雄縣惡警謊稱甚麼法輪功學員8月8日去北京,非法監控、綁架法輪功學員。可如今8月8日已過,謊言不攻自破,可被綁架的學員卻仍被非法關押。8月6日晚雄縣610、公安、龍灣鄉政府、龍灣派出所等30來人闖進龍灣鄉馬務頭村劉二樂家。在不出示任何證件和執法手續的情況下,不由分說一群人便撲向法輪功學員劉二樂。在劉二樂的抵制下,這群人才退出門外。此時董克平上前和他們講道理,質問他們為甚麼抓人,依據甚麼理由抓人,你們的行為是違法的。大約僵持了一個多小時,這夥人突然把董克平和其兒媳婦(未修煉法輪功)推上車,綁架到龍灣派出所。當晚在家屬的強烈抗議下,兒媳婦才被放回家(因為家裏還有吃奶的孩子)。

8 月7日,這夥人又綁架了劉二樂的妹妹、法輪功學員劉二君。8月16日,雄縣公安局副局長崔起華為了給自己繼續非法關押兩學員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公然玩弄法律誣陷法輪功學員,以莫須有的「妨害公務罪」提請雄縣檢察機關批捕。

《妨害公務罪》 [釋義]
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的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人民代表及在一定條件下的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履行職責,或者以暴力、威脅以外的方法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由以上法律條文的解釋得到以下結論:
一、龍灣派出所所長張玉良、公安局副局長崔起華等人到劉二樂家強行抓捕劉二樂,理由只是因劉二樂煉法輪功怕其上北京。可現今沒有任何一條有效法律文件規定煉法輪功就違法,上北京就違法。事實上劉二樂也從未想過去北京。而且他們當時抓人時也未出示任何證件,絕非執行公務。所以其妻董克平或劉二君上前攔阻都屬正當行為。

二、即使公安局是在執行公務,董克平也只是和公安人員講道理而未使用任何暴力、威脅手段。公安人員當時便抓了董克平,那時劉二樂還在家裏,這是所有在場人員有目共睹的。所以董克平的行為也未造成他們認為的任何所謂的「嚴重後果」。所以董克平的行為完全不構成甚麼「妨害公務罪」。公安機關也沒有任何確實證據證明董克平與劉二君構成逮捕條件。雄縣公安的行為實屬玩弄、利用法律陷害好人。

由於公安機關的錯誤行為,目前董克平、劉二君已被非法關押20多天,董克平絕食抗議身體非常虛弱。在此期間家屬多次去雄縣公安局、看守所要求看望董克平、劉二君,均遭拒絕。目前董克平的丈夫劉二樂被迫流離在外,婆婆因思念孝順的兒媳、女兒病情加重,大小便失禁,行走極其困難。董克平8歲的小女兒,失去父母親的關愛,整天鬱鬱寡歡,幼小的心靈受到極大的創傷。董克平才20剛過的兒子、兒媳擔心母親,小小年紀整天為此事奔走無心出門做生意。

為此我們要求檢察機關重新審查此案,撤銷逮捕決定,維護法律尊嚴,督促公安機關立即釋放董克平、劉二君。

在此請善良的父老鄉親們明辨善惡,關注董克平一家人的狀況,懇請正義之士予以幫助董克平、劉二君早日與家人團聚。

電話區號:0312
縣政法委書記:李增良 13603325908 2918600(宅)5562788
雄縣610頭目:李成群 15830239966
公安局副局長:崔起華 5815608  13931698008 5865553 5811215  5811395
檢察院檢察長 張克 5811565 13803126586 5099550
龍灣鄉政法委書記:張柏 13930882116 5827699
龍灣鄉派出所所長:張玉良
馬務頭村委:付老虎 5769683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