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湖南省臨澧縣工商銀行職工,因患頑疾離崗八年,病痛折磨生不如死。一九九七年得法煉功,心身淨化,喜獲新生,得以正常工作,生活。我感謝大法給我人生帶來了快樂和幸福,更懂得了人生真諦--返本歸真。可九九年「七﹒二零」以來,我因不放棄對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先後五次被邪黨綁架,非法罰款抄家,非法關押勞教勞改,在拘留所、看守所、常德洗腦基地、勞教所、監獄受邪黨迫害五年多,受盡非人道的侮辱與折磨,身心受到極大摧殘。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日,我在四新崗鎮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被惡人告密,被再次綁架。在縣看守所,我高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等,當時的所長黃大成專門安排九個暴力在押犯整我,他們用被子強行把我包住,稱之「包餃子」,然後輪流用腳在上面亂踩、亂踢。導致我多日腰部在起床、走路時劇痛。後來,我採用絕食的方式反迫害,黃大成又以偽善謊言欺騙我,說政法委、「六一零」辦同意保外就醫,你先吃飯,過兩天就放你回去。可七個月後,卻非法判我三年刑,把我送到攸縣網嶺監獄強迫洗腦、折磨。
到監獄的第二天下午,我端正地坐在監舍床邊,罪犯夾控陳宇不准我這樣坐,我就站起來,在房間裏走動,陳宇說:「你不能這樣走」。他過來把手搭在我肩上,要我和他一起走。我推開他的手輕聲地說:「不要這樣,摟肩搭背的,像甚麼樣」,可沒想他幾拳將我打倒在地。過後,我將此事反映給三中隊獄警嚴帆、張某某,他們不但不管教打人兇手,反而說我的不是。事後,陳宇對我說:「我早就知道警察不會幫你說話,因你是煉法輪功的」。所以在後來的日子裏,惡人陳宇、張建軍等三個夾控打我整我的事經常發生,因為他們有惡警撐腰壯膽。有一次,我對二中隊的一名大法弟子只點頭示意,陳宇見了對我又是一陣拳腳。
我拒絕認罪、拒絕所謂的「學習」(洗腦),曾三次遭到惡警單個、輪流或兩個電棍同時來回電擊全身。如有一天,惡警譚冬明、嚴帆、張某某把我叫到一個門上寫著「心理諮詢室」的房間裏,他們問我認不認罪,我對他們說:「共產黨在迫害法輪功」,譚冬明惡警就拿桌上的電棍電擊我的頭和麵部,不准我說「迫害」二字。以後的連續幾天裏,他們一夥把我叫進中隊辦公室反覆問我接不接受認罪服法學習,我對他們理直氣壯的說:「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我沒有罪,不學這種東西」。嚴帆、張某某兩人輪流或同時用兩根電棍電我的頭、臉、嘴、手臂、肩背、手指尖等處,肩臂處的皮膚、嘴唇都電黑了、電烤糊了,背上起了雞蛋大的水泡,都不放手,直到電棍無電了才罷休。
惡警們見達不到目的,就把我用手銬銬在監舍床柱上站立了十天十夜,三個罪犯監控輪流守著,連眼睛都不准閉,因雙腳站立時間太長,腫脹得好似快爆炸似的,在這期間還強行給我灌藥和打針,好長時間人走路失去平衡,左右搖擺,看東西模糊不清。
對監獄的非人道迫害,我不得不以絕食的方式無聲抗議,三天裏惡警們強迫我參加奴役,三天後,又將我雙手銬在床邊站立。爾後,對我實施強行灌食,惡警譚冬明指揮六七個犯人將我按倒在地,並惡狠狠地對犯人說:「將他的嘴搗爛」。以陳宇為首的犯人拿著筷子將我的上下嘴唇、牙齦全部搗爛流血,譚冬明拿著水杯不停地往我的鼻腔、嘴裏灌水,當時我只感到快要窒息了。
惡警為了達到強迫轉化我的目的,白天安排我參加奴役勞動,晚上不准我上床睡覺,指定坐在小板凳上,專門安排罪犯夾控張建軍讀認罪服法和誹謗大法的書給我聽,如此折磨十來天後才允許我在半夜2-3點上床睡覺,但中午別人能休息,我卻不能,只准坐在小凳子上,如果閉眼打盹,惡人張建軍就用拳頭打我的頭,用手抽我的臉,將我的頭往地上按。有時還把我關進嚴管班進行迫害折磨,
在中共惡黨這個與世隔絕的邪惡勢力集聚的黑窩裏,我被各種形式的折磨長達兩年,身心受到嚴重摧殘。真有生不如死、度日如年的痛苦。
後來,我意識到不能消極承受這種非人道的迫害,我採取拒絕奴役的方式反迫害。在後幾個月,我才享受到中午、晚上和其他人一樣正常休息的權利。
惡警: 譚冬明:湖南省株洲攸縣網嶺鎮網嶺監獄六監區教導員
嚴 帆:湖南省株洲攸縣網嶺鎮網嶺監獄三監區三中隊中隊長
張某某:湖南省株洲攸縣網嶺鎮網嶺監獄三監區一中隊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