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四法輪功學員遭審訊 律師指執法機關違法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明慧記者黃芷宜採訪報導)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至八日,遼寧省錦州市邪黨人員操控太和區法院開庭,非法審判大法弟子劉鳳梅、張秀蘭、黃成和曲成業四名法輪功學員。李和平、江天勇等來自北京的八位律師調查、見證了此案,並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李和平和江天勇等律師在近日接受採訪時表示,對劉鳳梅等四名法輪功學員的「指控」是虛構的、是不成立的;而審訊過程也違反了中國的法律程序;此外,相關執法人員對這四名法輪功學員施以酷刑逼供,這本身不僅是不人道,而且是一種犯罪行為。

「指控」是虛構的、是不成立的,是造假的

江天勇律師說,此案對四人的「指控」是涉嫌利用法輪功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在指控書上說,在錦州的劉鳳梅以匯款的方式,將兩萬元和四萬元,共六萬元匯給在山東的曲成業,用於購買器材來接收或發射衛星信號,如新唐人等,然後去傳播法輪功信息,還組織張秀蘭、黃成來宣傳法輪功。

江天勇表示,經過調查,對這四位法輪功學員的指控是虛構的、是不成立的。首先劉鳳梅之前根本不認識曲成業;而且根據偵察機關所提供的劉鳳梅的銀行賬號和郵局匯款記錄,劉鳳梅的存款從來沒有超過兩萬元,何來六萬元可以匯給曲成業?

江天勇律師還指出,指控書上所陳述的同一個偵察員,在同一時間裏、不同地點詢問兩位證人,「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他不可能分身,這必然是說假話。」

案件的審理過程違反了中國的法律程序

江天勇律師還指出,起訴書上還說,在四月八日,偵察機關將起訴書遞交給檢察機關,但是檢察院在五月八日將起訴書退回給偵察機關,要求其進行補充偵察。「根據中國的法律程序,這意味著這個案子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他說,在五月二十二日,偵察機關又將同一起訴書重新遞交給檢察機關。但是,在起訴書上,卻沒有看到有關從五月八日以後至五月二十二日的新證據。「這說明之前這個案子被駁回的原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是沒有解決的。」

他指出,從程序來看,這不符合中國的法律。而通過法庭的調查,把這個案子展示的非常清楚,就是說:指控的事實根本就不存在,是辦案機關捏造出來的。而大家還看到了大量的刑訊逼供。甚至在法庭上,被告人身上有傷要求看醫生,而法官卻不予理會。

江天勇還說,很有意思的是,不管怎麼說,法庭本來應該展現其公正,而控辯雙方在法庭上應該是平等的,但令人驚訝的是,法庭居然安排辯護人起身迎候公訴人。此外,幾名被告入庭時,居然戴著械具、穿著「黃馬褂」(囚服)。「按照中國的法律,被控人在還未定有罪之前,在庭審的時候不應被視為犯人。所以這些本身是違反法律程序的。」

江天勇律師並指出,在法庭上有人偷偷拍攝,據了解那人是「六一零」辦公室的;還不停有沒穿制服的人搜查旁聽人員的身份證;據悉,有一名旁聽者被抓。「我覺的這些人如此行為完全不符合中國法律的規定,所做的完全是非法的勾當!」

執法人員對公民施用酷刑是一種犯罪行為

此外,辦案人員使用了大量的刑訊逼供,包括:電刑、拷打、使用手銬等,手銬已經銬進肉內,骨頭都露了出來。

其中劉鳳梅遭受的酷刑最為嚴重。據看守所的警察說,除了竹籤釘手指外,所有其它酷刑,劉都受到過。

在法庭上,黃成走路時一瘸一瘸,被打的腿上的筋都露了出來。張秀蘭有嚴重的卵巢囊腫 ,據醫生說有十二釐米大,有生命危險,在庭審過程中,她的表情非常痛苦,她要求看醫生,而法官卻不予理會。

李和平律師說,劉鳳梅之前遭到嚴重酷刑折磨,身體一直很弱。張秀蘭更不用說了,已經四天沒有吃飯,吃不進去。醫生到了法庭上,提著一個急救箱……這是他自一九九七年執業以來,辦理的所有案件中,第一次看到醫護人員全程在法庭上。

江天勇律師說:「這樣的審訊本身就是非人道的,本身就是一種刑訊逼供。」他認為執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施以酷刑,不僅是不人道,完全是涉嫌犯罪。

李和平律師表示,警察對公民施用酷刑是法律所禁止的;作為警察,應該保護公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而不是違反法律對公民施行酷刑,進行刑訊逼供。「這是一種犯罪行為。」

法輪功學員是優秀的中國公民,非常善良

江天勇表示:「從我們了解到的事實,他們(劉鳳梅四人)沒有違反國家的法律,他們完全是優秀的中國公民。」

他舉例:例如黃成,他在被抓捕前是一名清潔工,他的雇主就說要僱用煉法輪功的來就職,因為他們為人誠實,幹活盡職;不像其他人,需要有人看著、盯著;一不留神就會偷懶;而法輪功學員就不會這樣。「這些,我們都經過調查的。」

江天勇表示,劉鳳梅雖然受到那麼嚴酷的酷刑折磨,但她還說:不恨那些對她進行酷刑折磨的人,因為大家本是兄弟姐妹,她希望他們了解真相,不要對自己的兄弟姐妹如此對待。

「由此可見,我的當事人,他們非常寬容,非常善良;用中國的話說,他們都是好人。」江天勇說:「劉鳳梅等法輪功學員的為人完全值得學習。我也希望那些執行命令、對法輪功學員施以高壓的人,向他們學習。」

呼籲國際社會的關注

江天勇律師呼籲,希望國際的人權組織和國際媒體都來關注,在中國,有這樣一群人,而且為數很大,他們的基本人權沒有保障。

李和平律師說,在中國,法輪功信仰團體受到的這種不公正對待,現在持續有九年的時間了,這個時間已經足夠的長。

他認為, 「如果這種對幾千萬人不公正對待存在的話,依法治國和尊重和保障人權那都是一句空話。」

李和平說,因為信仰把某些人劃為另類,在各個方面施以高壓,對他們進行各方面限制,予以不公正對待,這種行為在國際社會已經被界定為「反人類罪」。這是海牙國際法庭當時通過的羅馬公約;世界上已經有九十個國家加入了,就是中國沒有加入這個條約。

他指出:「中國一直在談崛起,要負起一個大國的責任,如果在世界上大家都認為是犯罪行為,而在中國還在大行其道的話,我覺得,和中國的發展方向是不相符合的。」

李和平並說,用這種政策或者是國家強力去干預公民信仰,第一是違法的,第二也不符合世界的潮流,第三它的效果也適得其反,不能達到它要遏制某種信仰的目的。

他說,如果大家都關注此事實,那麼大家都會想辦法去終止這些本來不應該發生的事情。

背景資料

錦州法輪功學員劉鳳梅、張秀蘭、黃成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被女兒河派出所非法抄家、綁架迫害;黃成的妻子李秀雲被惡警劫持市第一看守所後,不久又被非法勞教,在瀋陽馬三家勞教所遭受迫害。山東萊州市法輪功學員曲成業在同一天被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隊(實為踐踏公民信仰自由的邪惡支隊)夥同當地惡警翻牆入室,從家中綁架。這些法輪功學員幾年來,都受到中共當局慘無人道的酷刑迫害。

法輪功學員表示,請國際社會予以關注,特別是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酷刑。

在法庭陳述期間,四名法輪功學員紛紛揭露了他們被非法抓捕的當天,所受到的刑訊逼供。太和公安分局刑警隊的惡警們對他們瘋狂施暴,四名法輪功學員都被套上兩個頭套暴打,每個人都能聽到同修的慘叫聲。劉鳳梅被套上頭套後,四肢被綁在鐵椅子上,惡警們用書猛擊她的頭部,她的頭上被打出了許多大包,還對她拳打腳踢,導致她胳膊骨折。

這時有個警察進來說:「你這屋(被打人的)的叫聲太大了,你咋整出這動靜兒的?我學藝來了。」一警察又顯示自己的暴力,一拳打在劉鳳梅的胸口上,劉當時就昏過去了。後來她說自己腰部裏面有鋼板,眾惡警才住手。

張秀蘭被套上頭套後,也被惡警群毆、用電棍電擊,至今她的腳心還有電棍電過的痕跡。

黃成被套上頭套後,被上了背銬和腳鐐,又被用繩子捆上,再被綁在老虎凳上,地上潑上水,連續十八個小時被這些惡警們輪番群毆:電棍電擊、拳打腳踢,造成黃成臉部嚴重變形,腿、胳膊嚴重骨折。臉部目前還在腫脹,右臂至今不能抬起。

曲成業被從山東抓來的途中四十多個小時,一直戴著背銬,早上七點到錦州就被套上頭套暴打,直打到下午四點,眾惡警才住手。太和刑警隊將四人送到看守所時,都是抬進去的,看守所看到他們傷勢太重,拒收,太和分局軟硬兼施迫使看守所收下了。看守所的警察們說,其它分局送來的法輪功學員都是走進來的,而太和分局送來的法輪功學員都是抬著進來的。

劉鳳梅還講述了自己在瀋陽馬三家勞教所遭受的酷刑,那時,她被多根電棍同時電,她承受不住那痛苦,從三樓跳下,導致脊椎多處骨折,至今她的腰裏還有鋼板未取出。

張秀蘭在陳述中還說: 「我到看守所不久,就感到腹部疼痛,被檢查出有卵巢囊腫,已有十二公分大,目前我的脖子上也長了瘤子,半個雞蛋大小了(在場的人看的清清楚楚),我要求看守所帶我治病,看守所不同意,說我必須得寫不煉功的保證後,才能帶我看病。」

黃成在陳述中說,自己的父親是一位高級知識份子,在文革中曾受到殘酷迫害,因此他自己沒讀過多少書,基本上是文盲。後來他又得了重病,久治不癒;是煉了法輪功之後,所有病症全部消失,體驗到了無病一身輕和做好人的幸福。

黃成說:「我認為這是個很好的功法,對社會、對人民沒有危害,如今自己只因做好人再次深陷囹圄。」他強調自己沒有罪。他還講述了自己因修煉法輪功曾被非法勞教三年的痛苦經歷。他說他煉法輪功十幾年從未罵過人,但太和刑警隊的人在打他時滿口髒話,他都學不出口。

參與迫害人員:

1. 太和區法院刑事庭庭長梁賀祥:辦公電話:0416──7188099 手機:13840608699
太和區法院 金院長(一把手):辦公室:0416──7189999
2.太和區檢察院公訴科:辦公電話:0416──5168615戴路強 趙曉軍
3.錦州公安局反教支隊:辦公室電話:0416──2572264
支隊隊長王輝(宅電:0416──2389966)
支隊成員張海泉(親自去山東綁架曲成業,並經常幫助王輝整理迫害學員的文字材料)
支隊成員陸浩(親自去山東綁架曲成業,在這次非法審判的法庭上他監視旁聽席上的法輪功學員,氣燄囂張。以前也一直積極參與迫害。)
支隊成員郝(在這次非法審判的法庭上他給旁聽席上的法輪功學員和律師照相、錄像,氣燄囂張。以前也一直積極參與迫害。)
4.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局長:李印庭 辦 0416─5178899 宅 0416─2343777 手機:13941630777
5.太和公安分局刑警隊辦公電話: 0416──5179235 隊長:李東明(本次抓捕後實施刑訊逼供的具體部門)
6.太和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辦公室電話: 0416──5179121 頭目王志、戴勇的辦公電話:0416──5168615
7.負責這次非法偵查劉鳳梅等四名學員的太和公安分局警員:高寶、魏文旺、劉闖、崔家坤、柴勇、石鋼、王立勇、張積久(這八名警員是太和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還是該局刑警隊的,待查。)
8.錦州女兒河派出所電話:0416-5139243 (與太和分局聯手綁架劉鳳梅等學員)。所長:張久義:辦 5136158 手機:13940694055
9.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李亞洲(主抓迫害法輪功) 辦 0416─2572018 宅0416──2388888 手機:13897886666
10.錦州市中級法院刑事庭 法官劉波 辦公室電話:0416──2526804(劉波一直負責對法輪功學員的二審,學員多次給他寫勸善信,他仍積極參與迫害,二審從不公開審理,全都維持原判,即使有的家屬請了律師,他也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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