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唐朝唐憲宗元和年間(806──820),在惠州地區,天雷打死了一個妓女,妓女脅旁有李林甫三個紅字。
二、到了宋朝宋高宗紹興年間(1131──1162),漢陽地區的一個蔡家女兒,被天雷打死,身上也有紅字,寫著「唐相李林甫」的字樣。
三、到了明朝明太祖洪武年間(1368──1398),吳山縣裏,有個人名叫陸允誠,他在家中殺雞,拔掉雞毛後,在雞背上發現有李林甫三字。
以上事實說明:李林甫當奸臣一世,死後在地獄受盡苦刑,又在數世中受到天雷擊斃;後來又在畜牲道中變雞,再受苦罪!
這件事,是清代著名詩人查慎行寫出來的,被收進《因果輪迴實錄》一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