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著手銬腳鐐的被迫害法輪功學員馬多 |
五月二十三日上午將近十時左右,佳木斯郊區(永紅)法院一警號為230685的男法警和一警號為231921的女法警,將戴著手銬腳鐐的二十六歲法輪功女學員馬多從佳木斯看守所非法帶到佳木斯郊區(永紅)法院。在審判長──佳木斯郊區(永紅)法院汝興德將公訴人所羅列的虛假「證據」按照邪黨的所謂法律程序例行公事似的走了一遍之後,最後以「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罪」擬將馬多非法定罪。隨後馬多以「信仰無罪,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無罪,(中共邪黨)給法輪功學員定罪是違法的」為主線,據理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因馬多對法院的非法審判不服,最後佳木斯郊區(永紅)法院只得草草以休庭而告終,整個過程大約進行了一個小時左右。其中公訴人在提供的偽證中還提到三名提供偽證的所謂「證人」,其中一人名為李春明。
在非法開庭期間,一名不明真相的女法警(警號為231921)在一旁閒談時還與他人提到中共邪黨江氏流氓集團為了煽動仇恨製造的「自焚」一事。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早六點五十分左右,以佳木斯郊區公安分局長虹派出所副所長滕岩為首的三名警察闖入馬多家,綁架了馬多的母親邱玉霞,並搶走了家中的電腦、打印機、刻錄機、VCD機、二千多元現金、三萬元的存單、身份證及工資卡、電子書、MP3、兩部手機等幾萬元個人財產,甚至連馬多剛買回來的頭花飾品都未能放過。當天上午十點左右,馬多向單位請過假,就在她被准假後離開單位不久,長虹派出所的三名惡警也隨後趕到,並和其領導交涉要找馬多到派出所去一趟。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佳木斯分公司話務部的領導立刻給馬多打電話,謊稱單位有急事,誘騙馬多趕快回來處理。結果馬多回到單位就遭到綁架,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馬多的母親邱玉霞在看守所遭迫害身體出現危險,十七天後,被派出所惡警勒索一千元錢後放回,被迫流離失所。
附1:參與迫害佳木斯法輪功學員馬多的相關人員的電話號碼及圖片
佳木斯郊區法院院長 李紀奎 13803665188
相關辦案人 汝興德 辦公室電話 0454-6116722
法院審判長:汝興德 | 法院書記員 | 法院女陪審員 | 法院女法警(警號:231921) | 法院男法警(警號:230685) |
附2:參與迫害佳木斯法輪功學員馬多的相關部門的圖片
佳木斯郊區公安分局 | 佳木斯長虹派出所 | 佳木斯郊區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