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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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

  • 給有緣人的一封信

  • 窮途末路 中共為何恐嚇、「拆鍋」?

  • 給應城市父老鄉親一封信

  • 給有緣人的一封信

    你們好!因為我們有人緣,你們親自或派員多次到我家和我女兒家,說是要找我談話,做我的「思想工作」:「奧運」來了,不要去上訪,不要去遊行,不要出去發資料,可以在家裏煉功。字裏行間好像看不出甚麼,但我也無法認同它是善意。奧運會是全世界的著名運動員參加比賽的盛會,奧運會的主要精神是維護人的權利與保障人的尊嚴。

    北京辦奧運,本來是件好事,但不能因此憲法也不要了,因為憲法規定:中國公民有集會遊行的自由,有向上級機關反映問題的權利。而我本人從未參加甚麼遊行,也沒有上訪,我只是從一九九八年七月開始修煉真善忍,努力做一個好人,做更好的人。

    我在修煉法輪功前,身體多病:兩隻腳嚴重風濕關節炎,小便帶血,四肢無力等等。修煉幾個月,所有病不翼而飛,同時我也在努力提高心性。一九九八年我在中國有色─原湖南茶陵縣湘東鎢礦基建公司任副經理,企業不景氣,公司效益也差,我這個副經理也不能拿滿工資。同年十月,原公司經理要承包其它單位,礦領導要我主管全面行政工作。我大膽改革,本著「先他後我,無私無我」的原則努力去做,充份調動了職工的積極性,完成了礦廠下達的各項指標,職工都能拿滿工資,還有獎金。儘管當廠裏規定;我是模擬法人,完成了礦裏下達的指標,我可以拿職工三倍的工資,但事實上,職工增加了工資,我增加的工資不到職工的50%。當時公司按出勤計酬,我規定:職工沒事做,沒有出勤,我和書記去礦裏開會也不計出勤。職工在施工時,精打細算,不浪費,節約成本,本公司職工家裏需要小修小補的,由公司免費提供材料。有一次我家維修房屋,我愛人在公司拿了三包水泥,我知道後背著愛人買了三包水泥放到了公司倉庫,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儘管我想這樣去做一個好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茶陵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姜春雲和幹警王偉明等人,說要找我談話。當他們問我對法輪功的看法時,我根據我的認識直接說了心裏話:法輪大法好!李洪志師父是個好人。也就是這麼一句話,公安局僅憑這一句話,當晚就把我關到了茶陵縣看守所,然後押到拘留所,連續非法關押近四個月,到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才放我回家。大家知道,我國的執法機關抓錯了人,關錯了人,要進行賠償的話,由國家賠償。也就是說,執法機關的處罰書從某種意義上講,代表著國家的形像,政府的形像。我受報紙、電視、電台的宣傳教育,我原認為執法機關辦案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並且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我國只有行為犯罪,沒有思想犯罪,沒有意識犯罪。我到看守所後,才明白,現實與輿論說的相差太遠了。

    我沒有危害社會的任何行為,根本談不上犯罪。公安局把我作為「犯罪嫌疑人」關進了看守所,怎麼辦?給我戴了一頂「頑固修煉法輪功」的帽子。煉法輪功有動作,有行為,但是不是危害社會的行為?肯定不是的。第一、在我國氣功高潮中,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了文,允許公民練氣功,並且還有一個「三不」政策,也就是說,練氣功的行為得到了國家的允許的。第二、《轉法輪》一書是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出版發行。一九九五年一月四日在北京公安大禮堂舉行了《轉法輪》首發式,後一直供不應求,1996年1月,法輪功創始人的主要著作《轉法輪》被《北京青年報》列入「北京市十大暢銷書」。第三、1993年12月在「北京1993年東方健康博覽會」。李洪志先生獲博覽會最高獎「邊緣科學進步獎」和大會「特別金獎」及「受群眾歡迎氣功師」稱號。第四、1998年5月15日晚10時,北京中央電視台在第1套節目《晚間新聞》和第5套節目中分別報導國家體育總局伍紹祖局長視察長春及廣大群眾修煉法輪功的盛況,時間大約10分鐘。這是國家電視台罕見的對法輪功修煉做正式的正面報導。1998年9月,由醫學專家組成的小組,對廣東12000餘名法輪功學員進行表格抽樣調查,結果表明祛病健身總有效率為97.9%。第五、1998年下半年,以喬石為首的部份中國全國人大離退休老幹部根據群眾來信反映公安不公正對待法輪功學員的問題,對法輪功進行數月的詳細調查研究,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並於年底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提交調查報告。

    茶陵縣公安局把我作「犯罪嫌疑人」關進看守所完全是無稽之談。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茶陵縣公安局給了釋放證明書(見附件1)給我,說:「拘留期滿,予以釋放」。結果是釋而不放,又把我押上了警車,送到了拘留所,又開了一張零一年元月五日「株洲市茶陵縣公安局管理處罰裁決書」說我「因頑固修煉法輪功」,「決定給以治安拘留證15天的處罰」。(見附件2)退一步說,我「頑固修煉法輪功」要治安拘留,開始的刑事拘留30天就是錯了,怎麼刑事拘留30天後又治安拘留,這不是執法,簡直就是違法亂紀。然而這不是個別現象,至少在對待法輪功學員上是一個普遍現象。

    零一年元月十九日,株洲市茶陵縣公安局又給了一張處罰決定書,說我擾亂社會管理秩序,決定給以治安拘留15天。這就奇怪了,公安局抓我時,沒有說我「擾亂社會管理秩序」,在看守所30天,也沒有發現我擾亂社會管理秩序,而到了拘留關15天,就是擾亂社會管理秩序。我想,把一個沒有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人,隨便抓,隨便關,這是不是擾亂社會管理秩序。要繩之以法的不應該是我這個守法的人,而應該是那些違法亂紀隨便抓我的人。

    就這樣每隔15天開一張這樣的治安處罰文書,一共開了五張,前後違法連續關押我近四個月,到三月三十日才放人。

    茶陵縣公安局是這麼對待法輪功學員的,其它地方以怎麼樣呢?婁底的辦案人員比茶陵縣公安局的辦案人員有過之而無不及。零四年三月,因我原工作單位倒閉了,我本人退休了,回到了漣源市楊市鎮泉河村居住。零五年六月十日中午,楊市鎮派出所陽國富副所長帶領幾個人,有穿公安制服的,也有沒穿公安制服的衝進我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強行把我綁架到了派出所,下午把我送到了漣源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國保大隊長和陽副等多名警察對我進行審訊。說審訊又不像審訊,主要的東西是由作筆錄的警察自問自答寫在紙上,給我看一下,要我簽名。我一看,嚇了一跳。說自己承認了在茶陵受到一次「刑事拘留,二次治安拘留的處罰。我說這簡直是信口雌黃,隨便栽贓,我拒簽。他們出示茶陵縣公安局傳真過來的三張處罰文書(這是警察說的,茶陵縣公安局到底傳了幾張處罰文書過來,我不知道)。一張是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的「因頑固修煉法輪功」在看守所關30天,一張是零一年一月十九日的「因擾亂社會管理秩序」治安拘留15天,還一張是二月十日「因頑固修煉法輪功」治安拘留15天。關於這幾張所謂處罰文書前面已基本說清楚了,用不著多寫了,大家也清楚了。關鍵是當時我茶陵的情況如實向審訊警察陳述了,並說了我家裏還有原件。而他們都說只相信茶陵縣公安局,不相信我,我說:那就要茶陵縣公安局簽字吧,要我簽甚麼字。就這樣大約僵持了一個半小時,我沒有簽名。後來他們說:你在筆錄上把你的情況說明一下,簽個字可以吧。我心想,允許我說明,這樣前後矛盾的筆錄是不能作為證據來定案的,我於是做了說明後簽了名。

    我簽了字,由陽副所長把我帶到漣源市看守所,並填了個單,說我「因涉嫌流竄作案」罪,刑事拘留29天,要我簽字。我問陽副所長:甚麼叫流竄作案?他說:你從茶陵到漣源來就叫「流竄作案」。我想,我從茶陵退休回原籍居住就叫「流竄作案」,那你陽副所長從楊市派出所跑到國保大隊來,是不是「流竄作案」?我沒有簽了字。不簽字沒有關係,人照常關看守所,一共關了31天。零五年七月十一日上午,獄警突然叫我收拾東西,說要送去勞教,但又沒有給任何東西看,強行把我押上警車。行至婁底市,據說押送的警察要到婁底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勞教委)去拿勞動教養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還檢查了身體,說我正常,關進了勞教所。

    我犯了甚麼罪而被勞教?勞教所給了一份(2005)婁勞字319號勞動教養決定書給我。上面這樣寫著:「2001年1月19日,因擾亂社會管理秩序被茶陵縣公安局治安拘留15天;2001年2月20日,因頑固修煉法輪功被茶陵縣公安局治安拘留15天,現查明童頂慶犯有下列違法犯罪事實:童頂慶因頑固修煉法輪功受到打擊處理後,仍不思悔改……本會認為,童頂慶擾亂社會管理秩序屢教不改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現決定對童頂慶勞動教養壹年零六個月。」對這個勞教決定書,我個人認為,「童頂慶因頑固修煉法輪功受到打擊處理後,仍不思悔改」一句,雖有不妥之處,我還能接受。我修煉法輪功沒有錯,我按真、善、忍修煉心性,做一個好人,做更好的人,是不會改變的。為甚麼呢?一、我信仰真、善、忍是符合我國憲法中國公民有信仰自由的規定的;二、到二零零七年五月,法輪大法主要著作《轉法輪》已被翻譯成二十多種語言並出版發行;三、目前全世界有八十多個國家和地區有法輪功修煉者;法輪大法使各國人們對中國的燦爛文化更加嚮往,給中國贏得巨大的國際聲譽;四、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到二零零六年底,獲得海外各國政府及各界二千七百多項褒獎與支持議案信函。

    至於決定書中認定:「童頂慶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實仍憑空瞎說,不顧事實真相之詞。不管我在茶陵,還是回到漣源,沒有半點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說怪也不怪,秦二世宰相趙高當著文武百官的面把一隻鹿指為「千里馬」送給皇上,還要大臣們幫著說是「千里馬」,敢說「不」字的官都被趙高殺了。結果不久秦朝亡了,趙高的美夢也破滅了,這就是歷史上「指鹿為馬」的典故,很說明問題。

    決定書中還說:「2005年6月10日,因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漣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前面已經說了,2005年6月10日,陽所長是以「因涉嫌流竄作案罪而刑事拘留。為甚麼婁底市勞教委突然改成了「因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呢?是嫌陽所長栽贓手法不高明,帽子戴不上而換一個罪名呢?而我想既然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罪名是不可隨意改動換上這個罪名,我說還是不妥。因破壞法律實施,單純的個人很難做到。破壞法律實施的這個人不但手中要有權力,還要有堅強的組織作後盾。個人只能叫違法犯罪。例如法律規定不准殺人,你要去殺人,是犯了殺人罪,應按殺人罪論處,而不是破壞法律的實施,破壞法律實施是那些執法的人,該抓的不抓,不該抓的又抓起來,該判的不判,不該判的重判,這可以叫「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我在新開鋪勞教所受迫害將近九個月(零五年七月十一日進去,零六年四月一日所外就醫),幾乎把我迫害致死。新開鋪勞教所又叫「育新學校」,據說是全國著名的勞教所,給國際人權組織看的「窗口」。它有九個大隊的編制,實有八個大隊。第七大隊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隊。其它大隊只有二個區即生產區和宿舍區,而七大隊有三個區(沒有生產區)分A、B、C三個區。C區表面上是娛樂區,內有閱覽室,卡拉OK室,下棋室,電視房,健身房,乒乓球桌等,而實際上又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殘酷的地方。有外賓或其他人員來參觀,就把夾控和部份法輪功學員趕往C區做樣子,等外來人員一走,立即把法輪功學員趕回原處迫害。新進勞教所或有煉功的學員,馬上放到C區去,給你一個下馬威。C區的法輪功學員是四個夾控二個人一班,輪流睡覺輪流控,而法輪功學員要筆直的二十四小時站著,不准睡覺,不准釣魚(打瞌睡),不准喝水,身體稍微動一下,或者眼睛眨一下,馬上就拳打腳踢。我剛到新開鋪就這樣站了三天三晚,有的人站更長,站得你手腳腫起來像麵包一樣,渴的你口裏冒煙。A區比C區稍微鬆一點,每天可睡二至三小時,也有通晚不讓你睡覺的。相對寬鬆一點的是B區。B區是小矮凳,小凳約五寸高,六寸長,三寸寬。坐姿要求是兩腳與肩同寬,小腿與大腿成90度平放,兩手平放在膝蓋上,雙目平視前方,不許說話,除吃飯,洗臉,大小便外就這樣坐著,屁股起了包,發炎,皮膚壞了,還是這樣坐。就是吃飯、洗臉、大小便要求夾控與法輪功學員相距不得超過渡0.5米,即伸手要能抓住人。這個「育新學校」就是這樣「育新法輪功學員的」。

    對夾控又是怎樣「育新」的呢?夾控何許人也?夾控絕大多數是吸毒者。夾控自己說在社會上吸毒最少每年光用於吸毒一項要十二萬元,但夾控大多數是不做事的。錢哪裏來的?他們毫不掩飾的說:不是偷就是搶嘛!一個湘潭姓劉的說:你知道我在社會幹甚麼嗎?我就是用槍頂著別人的腦袋,叫他把錢交出來的。而「育新學校」的警察在大會上說:夾控自己說自己沒有犯法,用自己的錢買毒品吃,也有道理。

    法輪功學員被強制坐著不能說話,而夾控是可以自由說,他們說甚麼?幾乎每天都重複著:你的貨是哪裏進的,怎樣打通關係的;你的槍是甚麼地方買的,我的槍是甚麼地方買的,多少錢一支,配多少發子彈,還互相傳授如何殺人,如何打槍,如何玩女人等等。有一次,我把這些情況告訴了「育新學校」的警察,警察聽後若無其事,一聲不吭。我明白了,現在新開鋪勞教所被邪黨認為表現「好」的夾控,放出去後,再抓進來,仍舊是警察看的起的人,有的三十多歲的人已經進出新開鋪六次了。

    新開鋪勞教所的警察經常在會上說:我們穿著制服上班,就代表著國家,代表著執政黨,代表著政府,軍隊和警察是我們堅強後盾。夾控是警察安排「轉化」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要我接受夾控的教育「轉化」我實在做不到,因為我不想吸毒,不想打搶。我還想不通的是,為甚麼新開鋪勞教所要陰一套,陽一套,外賓來時一套,外賓走後又是另一套呢?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日,新開鋪勞教所的警察帶我到長沙市省級醫院進行身體鑑定患有:腦動脈供血不足(高血壓:三十號舒張壓200,三十一號是213),糖尿病乙型,右腎囊腫(見附件8),三十一日上午勞教所通知我女兒:你父親身體不好,明天來長沙接回去;下午又通知我女兒:你趕快到漣源租個車來把你父親拖回去。放下電話,我女兒哭了,她知道漣源的危重病人都拖到長沙去搶救,我怎麼能把病危的父親拖回漣源呢?準備了錢,當晚和其妹倆人趕到了長沙。

    因為我自己不去長沙醫院,四月一日,我回到了漣源市家裏。我深信,我身體出現的這個狀態,完全是新開鋪勞教所迫害所致。這個狀態藥是無法醫治的。我到家後,沒有去看醫生,也沒吃一分錢藥,就是堅持每天學法煉功,很快出現了奇蹟,恢復了身體,我照常幹農活,照常學法煉功。

    今年三月三日,我到長沙打工去了。自四月下旬起,幹部們多次到我家和我女兒家。要求我妻子和我女兒協助你們找到我,說是要「教育」我,奧運臨近了要我不要出去遊行,不要去發真相資料,可以到家裏煉功。感謝幹部對我的「關心」,你們的所謂「教育」,我領教了兩次,差點丟了命。這次,你們是否覺得前兩次「教育」不夠,非把我置於死地而後快呢?!我到底做錯了甚麼?

    也許你們會說:共產黨把法輪功定為了×教,你要煉法輪功,就是跟共產黨作對,就是反對黨。我們拿了共產黨的工資,我們就要管你,教育你。鄧小平當初為了撥亂反正,在全國開展「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討論,我理解是:不論甚麼政黨,甚麼領袖作出了甚麼決定,或下了甚麼指示,都要通過實踐的檢驗,是對的就要堅持,是錯的就要糾正。例如:被毛澤東發動的文化大革命,全國輿論一致宣傳誰要反對文化大革命就砸碎誰的頭,誰要否定文化大革命就是否定無產階級專政,當時的中共中央作出決定:把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永遠開出去黨,永世不得翻身。鄧小平重返政壇後,中共中央十一屆三中全會對歷史若干問題作出決定,把文化大革命定為十年浩劫,十年災難,把國民經濟搞到處於崩潰狀態;並為劉少奇平反昭雪。如果說某人的行為觀點和共產黨不一致,就定為反黨,我說十三億中國人個個反黨,因為共產黨今天把白說成黑,明天又把黑說成白,連強盜的邏輯與良心都不如。強盜至少知道自己在做見不得人的事,所以偷偷摸摸的;而共產黨的人員卻冠冕堂皇的「打、砸、搶」,騷擾老百姓的生活,還聲稱這是「工作」。

    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說:「其實,我一再教人做人要以真、善、忍為準則,我自然也要做一個表帥。在我個人與「法輪功」弟子遭到無端的非議與不公正的對待時,都充份的表現出了大善大忍的胸懷,給政府充份的時間來了解我們,無聲的忍受著。但這種容忍絕不是我和「法輪功」的學員懼怕甚麼。要知道人一旦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為其捨命而不足惜的。不要把我們慈悲的大忍之心當作怕,從而變本加厲的為所欲為。」「怎麼能把幫助人民祛病健身、提高人民道德水準的事說成是邪教?所有煉「法輪功」的人都是社會的一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和事業。只是他們每天早上到公園裏去煉半小時或一個小時的「法輪功」,然後上班去工作。沒有宗教的各種必須遵守的規定,沒有廟、教堂,沒有宗教儀式。想學就學,想走就走,沒有名冊,何「教」之有呢?至於說「邪」,是不是教人向善,不收錢財,為人祛病健身也屬於「邪」的範圍呢?或者是,不是共產黨理論範疇的就是邪的哪?而且我知道,邪教就是邪教,不是由政府來決定的。難道邪教要是符合了政府中一些人的觀念就可以定為正的,而正的不符合自己的觀念也可以定為邪的嗎?」(《我的一點感想》)

    話說了很多,千言萬語,我只想告訴你們:善惡有報是天理。希望你們冷靜的分析,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為自己和自己的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窮途末路 中共為何恐嚇、「拆鍋」?

    大港區的父老鄉親們:

    近日在天津市大港區的有線電視和街巷單元樓中出現了這樣的通知,稱根據國務院的規定,居民必須經過批准,方可安裝衛星接收天線,自行安裝的必須立即拆除,違者……在天津市其他一些地區,也確實出現了警察私闖民宅,趁主人不在,強行「拆鍋」的事件。

    那麼中共邪黨為何要「拆鍋」呢?為何要給「鍋上戶口」呢?眾所周知,衛星天線以其方便、便宜又清晰的優勢,得到廣大民眾的認可,在我區市場潛力巨大。街頭巷尾、路邊總可以見到「安鍋」的廣告,收看衛星電視節目已經成了現代人生活的一個重要部份。特別是安裝衛星電視可以接收很多國外節目,和一些香港華語電視台等。而法輪功學員收看的新唐人電視台更是以客觀公正的真實報導,讓中國人看到中國發生的許多大事內幕的真實情況。觀眾可以借助「新唐人」,對很多現實發生的事情和一些歷史事件的分析,清晰的看到現今社會的真實現狀。而且每天還能看到播放《九評共產黨》的系列節目。使中國民眾可以清楚的知道中共真正的本質是甚麼。還有很多好看的電視劇,所以是一個全球性的老少都喜歡的華人電視台。

    進入2008年以來,中華大地災禍連連,大雪災,手足口病,西藏事件,四川地震,天災人禍中充份暴露了中共的殘暴統治,在這種情況下,新唐人電視台以成為中國民眾了解真相、訴說冤情的窗口,這恰恰是中共最害怕的。所以,極力地打壓迫害。水是自由的,空氣是自有的,為甚麼網絡電視不是自由的?新唐人電視台是由海外華人聯合創辦的國際性、獨立、非營利華語電視台,收視免費,無需「上戶口」。中共阻擾安裝收看,是嚴重的侵犯人權。如此說來,中共恐嚇拆鍋,是欲蓋彌彰,它的真實目的,是掩蓋它的罪惡,封鎖信息來源,繼續維護其殘暴的統治。那麼,就讓我們都來收看新唐人,不再受中共宣傳的誤導,借助這個窗口,看真實的世界,把握自己的未來。


    給應城市父老鄉親一封信

    一一一揭露應城市「六一零」辦公室與公安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

    應城父老鄉親們:

    你們好!同在這一片熱土上,就是我們的緣份,所以我願和您說說心裏話,今天我和您談的話題是一一應城市「六一零」辦公室和應城公安局。

    首先我要告訴鄉親們的是:「六一零」辦公室是個甚麼機構?它是幹甚麼的?「六一零」辦公室是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最高權力機構,類似納粹德國的「蓋世太保」,它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直接受命於江集團指揮,肆意迫害法輪功。「六一零」從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形成了嚴密而獨立的體系,直接操縱並嚴密控制著其下屬的黨、政機關及公、檢、法國家安全機關、司法廳(局)系統的勞改、勞教部門、還包括新聞媒體、輿論導向。它對在鎮壓過程中普遍發生的致殘、致死、酷刑、任意拘捕、勞教判刑、勒索罰款等非法行為負有主要責任。「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向國際公布了該「六一零辦公室」的背景材料和部份罪行。

    應城市「六一零」辦公室主要頭目是,馮迎春,劉純民,地點位於東大街保健巷八號,因為它是迫害法輪功的專職特務組織,連牌子都不敢掛出來,而是設在院子內四樓一個小房間的房門邊,大門的牌子是,「應城市政法委」,盡幹一些見不得人的事。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至今近九年,應城「六一零」與公安局一直沒有停止過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迫害,「六一零辦公室」提供法輪功學員名單,然後公安局具體實施綁架,非法抄家,非法關押等事情,也就是,公安局是「六一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個強大的武器,所以應城法輪功學員在這種雙重迫害下,慘遭巨大痛苦,他們遭受隨意綁架,非法關押,刑訊逼供,注射毒針,酷刑折磨等等。

    應城市法輪功學員詹煒:海軍工程學院畢業,應城電信局職工,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他處處以「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他經常把自己的稿費捐給災區人民給失學兒童捐款,被單位譽為「優秀青年」,就是這樣一個好青年卻屢遭迫害,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只因他不願放棄信仰「真、善、忍」,應城「六一零」,派出所經常到他家威逼,監視,騷擾,無故非法關押多次。九九年十月十九日,惡警李京波和應城公安局政保科惡警徐國華無故將他綁架到應城看守所非法關押,並非法判他一年勞教。

    一年勞教期滿回,詹煒家裏老人準備給他辦婚事,這時詹煒的未婚妻楊豔紅(法輪功學員)被應城公安局非法綁架,非法關押在應城第一看守所,由於楊豔紅不放棄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判一年半勞教。楊豔紅在湖北沙洋七里湖女子勞教所遭到酷刑折磨,惡警指使犯人毒打楊豔紅,被打昏死過去六次,頭髮被犯人們一把一把抓掉。

    而詹煒又被應城公安局非法關押在應城第一看守所,這一次應城公安局惡警們使出了要置於詹煒於死地的手段。在看守所,詹煒向所有人講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真相,高喊「法輪大法好」,堅持煉功,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結果遭到以所長湯竹清為首指導員宋江,副所長何麼年惡毒迫害,給詹煒加戴腳鐐手銬,唆使犯人在詹煒喊口號時毒打,喊一次打一次一直打到不出聲為止。在詹煒絕食時,惡警對他進行暴力灌食,內臟被導食管插傷。一次所長湯竹清,宋江,何麼年把詹煒拉到一個空監室毒打,然後五,六個惡警把詹煒按在門板上注射毒針。

    殘酷的迫害使詹煒生命出現了危險,二零零二年元月二十一日晚,公安局看守所為推卸責任,通知家人將他接回家,兩天後,詹煒在痛苦的折磨中於二零零二年元月二十三日含冤去世。

    詹煒去世後,應城公安局做賊心虛,欲蓋彌彰,出動大批警察封鎖停放遺體的火葬場,阻止法輪功學員前去吊唁,不准開追悼會和照像,搜捕其他人與詹煒有接觸的學員,並威逼家人寫下:「如有不測與公安無關」的保證,威脅與詹煒一同關押過的其他刑事犯,不准泄漏詹煒被迫害情況,解散曾與他關押在一個監室的人員。

    詹煒的未婚妻楊豔紅被非法勞教期滿後,一直向應城各級領導申訴詹煒被迫害致死的冤情,多次向應城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應城「六一零」講法輪功遭迫害的真相,但無一回答,當楊豔紅到公安局詢問情況時,應城公安局不斷不回答,反而以其它理由將楊豔紅再次非法關押,在楊豔紅強烈抗議下,十五天後釋放。

    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這天,楊豔紅突然失蹤,其家屬到應城公安局要人,公安局國保大隊長聶麼山說:「不知道」其家屬說;「你們公安局一直在監視她,你們不會不知道」,幾天後家屬又到公安局找聶麼山要人,其家屬問聶麼山:「應城出了甚麼交通事故嗎?」聶麼山說;「沒有發生交通事故和重大事故」,其家屬到公安局三次要人,都沒有得到任何消息,後來家屬又經多方尋找,得知車管站有一車禍事故,其家屬父母親來到車管站詢問,確實了這一車禍,遇難者正是自己的女兒楊豔紅,其家屬父母親要求見女兒遺體,車管交警卻說,「已經火化」,楊豔紅的父母親面對這突如其來的無頭冤案哭成淚人。這一人間悲劇就在應城這塊熱土上發生了,這一離奇慘案就在應城父老鄉親們身邊發生了。

    這兩個堅持修煉「真、善、忍」的最優秀的好青年就這樣含冤離世。

    應城被迫害致死的有五名法輪功學員:詹煒(男,31)、楊豔紅(女,詹煒的未婚妻)、宋華平(男)、萬繼祥(男)、劉洪發(男)。其它迫害情況:九人被非法判刑;被非法勞教達四十六人次;被非法抄家、勒索錢財或拘留高達一百多人次。被綁架到應城洗腦班和省洗腦班遭受迫害分別為四十五人和十四人次;四人被強行注射毒針迫害;一人被非法送精神病院迫害;七人被開除工職;八人被逼流離失所。以上是不完全統計,實際比這還多。

    至今還有二位法輪功學員正在監獄慘遭迫害:

    駱國柱:(男)應城市陳河人,因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一年十月向群眾揭露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真相,被應城「六一零」和公安局綁架,同年十二月被判刑七年,現正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受迫害。

    饒旭明:(男、三十七歲)原應城市城北派出所副所長,西南政法大學畢業,他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處處與人為善,工作出色,被評為湖北「十大傑出青年」,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因為他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遭到殘酷迫害。由於長期關押迫害,精神和身體受到極大摧殘,已經奄奄一息,此時應城公安局不斷不放人,還加劇迫害,現任應城公安局長陳顯下令將饒旭明送往監獄,二零零七年元月十五日這天,幾個惡警將奄奄一息的饒旭明抬上車,送往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繼續迫害。

    應城市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單位:應城市公安局、應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市610辦公室,應城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派出所、檢察院、法院、政法委、應城市委、市政府。

    中共邪黨在對法輪功長達九年的殘酷血腥迫害中,給應城每個法輪功學員家庭帶來深重災難,直到今天,應城市公安局、應城市公安國保大隊,六一零,又借「奧運、安全、穩定」為名,加劇迫害法輪功學員。「奧運會」本是傳遞和平與友誼的象徵,展現中華民族風采,給我們勤勞善良的子民們帶來多方受益,包括具有普世價值的人權,可是中共邪黨卻把奧運變成殘害人權的工具。應城公安局借奧運為名義,指使下面派出所瘋狂綁架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八年四月五日,二名法輪功學員在應城楊嶺講真相,被應城楊嶺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關押應城第二看守所,遭到看守所惡警毒打。五月十二日,應城市城中派出所綁架了一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應城第二看守所,看守所惡警喻志坤對其惡毒打罵。

    六月四日,應城市東馬坊派出所綁架了一名法輪功學員,六月五日應城市東馬坊派出所長周維鵬下令又綁架了三名女法輪功學員。其中有一名女法輪功學員在非法拘留時,惡警周維鵬還對她進行毒打。她的丈夫原來是應城市工商局東馬坊分局公務員萬繼祥,因修煉法輪大法,已於2005年5月24日被迫害致死,遺留下孤兒寡母,其女今年高考。惡警毫不手軟,足見其泯滅人性!

    應城父老鄉親們:法輪功學員冒著生命的危險告訴你們大法遭迫害的真相,就是要喚醒人們心底的良知,現在全球掀起退出邪黨的大潮,這是上蒼賦予我們自省自救的歷史機緣,快去看《九評共產黨》這本奇書吧!認清中共邪黨的面目,退出黨團隊,您才能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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