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淑芹遭河北遵化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2008年4月17日,河北遵化市法院對徐淑芹等6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審判,並且給每一位法輪功學員指定一名邪黨律師,進行偽辯護。2008年4月24日,遵化市法院對徐淑芹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庭後宣判,徐淑芹被非法判4年半。現在法輪功學員徐淑芹已經向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徐淑芹,女,1955年7月3日出生,1975年12月開始從事教學工作(民辦教師),1986年7月畢業於遵化市師範學校,轉為正式教師,任教於遵化市興旺寨鄉萬福莊小學。其丈夫魯兆增,唐山鋼鐵集團遵化市石人溝鐵礦車隊隊長。

徐淑芹於98年初開始煉法輪功,得法前身患各種疾病,有風濕性關節炎、腰椎鷑化、腰肌勞損、肩周炎、子宮肌瘤等病,手不能碰涼水,有時連碗都端不起來,長期吃藥,所發工資幾乎全部用於藥費。98年初法輪功學員在廣場洪法煉功,徐淑芹也就參加其中,修煉後,感覺良好,原來一年四季不能碰涼水、胃口長期不好、及上列數病症都慢慢消失,幹活不知疲憊,所以她堅定地走在大法修煉的路上。她不斷提高心性,按「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受到親人朋友及工作單位的一致好評,向世人展現了法輪大法的美好。

可是99年7月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隨之厄運也降臨到她頭上。

2000年1月1日因一盤煉功帶,她被石人溝派出所關押三天,勒索罰款2000元。

2002年1月25日,因散發真相傳單在被遵化市西三里鄉派出所綁架,4個半月後轉入遵化市洗腦班強制洗腦,在洗腦班非法關押一月有餘,勒索罰款4000元。

放出後,鄉中學校長又以在抽屜發現法輪功書籍為名,把她送進遵化市洗腦班20多天,進行強制轉化。

從2002年1月至2002年6月被停發工資。

2004年8月單位以未轉化好為名又要將她強行送往遵化市洗腦班,她得到消息後就離家出走,開始流離失所,直到04年10月才被從陝西寶雞接回,這期間又被停發工資。

2004年底單位又以未轉化為名將她強行送往遵化市洗腦班,在遵化市洗腦班她絕食七天,在奄奄一息時通知家屬接回,交保證金5000元,從此也不讓上班,不發工資。

到2007年元月學校找她上班並說給她工資,但並沒有兌現承諾,直到4月份學校人事變動調走了前任興旺寨鄉中學校長黃曉明和萬福莊小學校長錢振界,才開始上班並補發了07年1月至4月的工資。

2007年10月1日下午,徐淑芹與法輪功學員張夢俠,李立萍,趙鳳霞,張躍華,王翠花開車到遵化市清東陵旅遊景區散發真相資料,被東陵文管處及派出所人員綁架,關押在遵化市看守所至今。

2008年4月17日,徐淑芹等六名法輪功學員遭遵化市法院對進行非法審判,法院給每一位法輪功學員指定一名邪黨律師進行偽辯護。2008年4月24日,遵化市法院對徐淑芹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庭後宣判,其中徐淑芹被判4年半。現在徐淑芹已經向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並請律師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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