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法前遭受了人間許多辛酸和坎坷,在不幸中學會了如何保護自己的「技巧」,學會了強硬,學會了得理不饒人,掌握了「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歪理,與佛法背道而馳;用滑下來的標準衡量自己,還覺的自己是一個「不錯的人」。我小時候比較「聰明」,在學校總是尖子生,從小養成看不起不愛學習的人,自己當學生幹部的時候就很負責,從小就看不慣自私自利的同學,看不慣就當面與別人理論,常常弄的別人沒有面子。其實這既不符合「善」,也不符合「忍」,其中都是對名、利、情的追逐。大學畢業後,在工作中,我責任心較強,就看不慣做事拖拉馬虎的同事。看到自己的領導不專研業務,上班還「鬥地主」,我的那顆看不慣別人的心就沸騰,不能容忍,就掛在臉上和嘴上。這些東西在常人看來是好的東西,可是,修煉人的標準就更高,不能被人情所牽動。修煉人要能辨別好壞,但不能動氣,還要在恰當的場合,不傷害別人的情況下,真誠的幫助別人,才是修煉人的高尚的風範,體現修煉人的大善大忍之心才對。所以,用法的鏡子照一照自己,才知道自己的不好。最近調整好自己的態度,寬容別人,和顏悅色的耐心幫助,從心底沒有嫌棄同事的心,果然同事也十分高興,領導還誇我心底無私。
我的家人比我得法早八年,可是三件事都表現的不精進,比如別的同修托他發的真相信件,他拿回家後就丟在一邊,拖了幾個月都沒有發出去,發信的同修還繼續給他信件,他依然滿口答應,可是拿回家還是不發出去,也不讓同修們知道。對於這些事情我總是勃然大怒,沒有一次不生氣的。雖然他這種做法是肯定不對,動了氣,發了火,就是沒有做到忍。無論對常人講真相,還是提醒同修精進,都只能勸善,在任何時候,面對任何矛盾,都要用「真、善、忍」來要求自己。出現意想不到的尖銳矛盾時,最能考驗修煉人對「忍」的證實。深挖自己的內心,發現這些所謂氣恨都是魔性,而不是神的狀態。師父在《轉法輪》中說:「生氣是情,高興是情,愛是情,恨也是情,喜歡做事是個情,不喜歡做事還是個情,看誰好誰不好,愛幹甚麼不愛幹甚麼,一切都是情,常人就是為情活著。那麼作為一個煉功人,一個超常的人,就不能用這個理來衡量了,要突破這個東西。」只要生氣,至少在「忍」方面還是一個常人。當自己看到了自己的毛病,長時間不能突破時,我依靠天天學法,終於找到了問題的實質,最近也不再與他爭論了,我能一個人默默的做好三件事,救度著眾生。
在講真相這方面,有一天我面對一個一百多人的群體,公開講法輪大法是多麼的好,讓他們都記住,不要聽信謊言;一百多人眼中都流露出驚喜,都會心的笑了。師父說過正法期間得法的弟子證實法和個人修煉要同時做好,我必須處處以法為師,面對魔難不能削弱修煉的信心,同時要救度眾生,要加強學法,要法不離心,不要讓執著控制自己,失去理智,不能用任何「漂亮」的藉口掩蓋自己的執著、誇大別人的不是。天天學法,天天做好三件事。事實上也證明堅持每天學法,救度眾生的效果就很好。
我堅信師父的法:「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我的執著還多,做的還不夠,請同修慈悲指正!向偉大的師父問好,感恩師父慈悲等待!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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