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臥裏屯法輪功學員魯繼貴被非法關押在龍鳳拘留所已五天,在此期間他一直用絕食抵制迫害,龍鳳拘留所警察欲對其使用強制灌食。
註﹕龍鳳拘留所也叫大慶第三拘留所,位置在廠西看守所後院。
江蘇徐州法輪功學員黃志力被非法關押在徐州北山看守所 ,已經十個月了。
黃志力是在2007年4月,被徐州市賈汪區610及紫莊鎮派出所以傳播法輪功真相為名綁架的。在黃志力之前,賈汪區已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2007年9月,徐州法庭曾秘密非法開庭審判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四、五個月過去了,徐州法庭也沒給出任何結果。家人無法探視被非法關押的親人,無從知道他們現在的狀況。在沒有人道、沒有法律保障的中國看守所裏,這些法輪功學員的處境著實讓親人擔憂。
哈爾濱南崗區哈西製氧機家屬樓有一法輪功學員近日被不明真相世人舉報,哈西街道辦事處夥同派出所將其非法抓捕。哈西街道辦事處電話(0451是哈爾濱區號):0451-86623622,金萍(女);0451-86661209(總機,可詢問潘主任電話講真相)。
河北玉田縣彩亭橋鎮東五里屯兩位女法輪功學員薛廣銀(65歲),靜恩玉(64歲),2008年2月2日上午,去本縣唐自頭鎮貼大法真相,被彩亭橋鎮派出所非法帶走,隨後又被送入本縣拘留所。兩位老人家裏都已被抄,櫃被撬,一些大法書籍及九評被掠走。
甘肅省慶陽市西峰區法輪功學員郭會芳被當地被惡黨列為重點監控對像,曾經三次被非法關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再次被西峰市公安局綁架,同年十月十日被非法判刑五年,轉至蘭州市女子監獄。
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平谷區國保大隊惡警與本區金海湖派出所、南獨樂河派出所惡警,分別闖入法輪功學員李彩霞(女、三十多歲)、王同(男、六十多歲)、劉保旺(男、六十多歲)家中。亂翻東西,搶走明慧週刊等大法資料,同時綁架了李彩霞、劉保旺夫婦三人。
正告平谷區國保大隊個別人,鎮壓法輪功八年多來,你們做了多少傷天害理的事情,筆筆有賬,希望你們馬上回頭,對自己和家人的未來負責。不要為了眼前的一點名利而毀了自己和家庭。
08年1月25日國安便衣特務有十多人12點多鐘,闖入郭剛家不報身份姓名、進屋就搶、搜遍了所有櫃子、搶走電腦、打印機、VCD、手電筒、望遠鏡、P3、電子書、講法書、現金幾千元、還有郭剛的駕駛證、及救人真相資料。國安特務逼問郭剛房子是不是自己的、有沒有存摺、在哪裏、連床底下也翻了個遍,並一直逼問郭剛父親那去了,從12點一直到4點才走。郭剛現在一直被惡黨非法關押在哈爾濱。
河南省周口市鄲城縣兩名法輪功學員已於1月31日左右被放出,其中吳風英同修被勒索六千餘元,另一同修劉文英(已可確定是她)被迫花了兩萬元左右。現在鄲城縣看守所還非法關押著一名男同修,即60多歲的老朱,他已被關押10個月左右了。
哈爾濱市道裏區法輪功學員苑玲,於2008年2月1日在某高層住宅樓發放大法資料後於下午1點半左右在道裏區愛建錦園小區家中被闖去的惡警非法抓捕。詳情目前還不了解。
提醒去高層住宅發真相資料的同修避開樓道內攝影頭注意安全。
山東濰坊法輪功學員董炳生在章丘勞教所(原王村勞教所)受迫害情況。
董炳生在章丘勞教所不轉化、不跟邪悟者交流,被罰坐小板凳、面壁,每天起床即坐,時間逐步加長到晚12點,最後至凌晨3點,有人監視。每天僅讓睡2個半小時,目地是拖垮修煉者的意志寫「三書」。由於長期罰坐,臀部上的皮坐破了。董炳生不配合邪惡,被吊銬四天,惡警指使4名普教毒打董炳生,遭毒打後不能再坐,得以休息幾天,後又被罰坐小板凳、面壁。
濰坊被勞教的法輪功學員甚多,僅2007年12月份就有20-30人被送往章丘勞教所,八大隊有100多法輪功學員。
河南省淮陽縣法輪功學員魏振琴,於2008年2月1日在工作單位淮陽縣人民醫院被縣國保大隊及北關派出所惡警強行綁架至南監(淮陽縣看守所)。聽鄰居說公安從她家中拉走了家裏的電腦及打印機等貴重物品,詳情待查。
廣東中山市法輪功學員蘆衛文的妻子阿梅,其鞋店工人李秀顏均是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遭惡警「六一零」國安,石歧城區公安分局和當地派出所等多名惡警闖入其鞋店,把蘆的愛人和工人綁架,隨後又闖入蘆的住宅把蘆衛文綁架,並進行抄家抄店。現把他們關押在看守所。
張雅琴是大慶市一名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份在大慶市方曉被非法關押在方曉看守所。張雅琴夫婦二人曾在二零零七年可能是十月份去做真相被盯梢抓進方曉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份左右,惡警帶張雅琴去方曉所租住的房子進行抄家把所有大法書、真相資料和印有「天滅中共 退黨保平安」可能有九張一百元錢和一台六千元左右的聯想牌電腦。在邪惡抄家時還拿走了他們夫婦的存摺和一些可以取錢的卡(過了幾天後被張雅琴的丈夫和其女婿把取錢的卡和存摺要回)。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張雅琴在大慶市龍南法院被非法開庭審理,當時只有其三個女兒和其丈夫還有張雅琴的親大弟弟和她的大女婿和二女婿參加了她的開庭審理,由於其家人不讓泄漏消息,使得張雅琴被抓的消息一直沒有被各位同修所知。
現今還不知張雅琴具體在大慶市哪個監獄或看守所,請知道的同修把張雅琴在大慶市哪所看守所的實情發到網上,全面揭露邪惡。
據悉,居住在齊市大崗子地區的法輪功學員王玉賢於2月3日晚上遭綁架,綁架地點:齊齊哈爾市鐵鋒區車輛廠光榮小區121號樓2門501。詳情待查。望所有與之聯繫的學員不要到她家去。
當地派出所電話:0452-2511629
片警電話:13504610151
2008年2月2日,河北省玉田縣法輪功學員薛廣銀、靜恩玉被綁架。2008年2月2日上午,河北省玉田縣彩亭橋鎮東五里屯村女法輪功學員薛廣銀(65歲)、靜恩玉(64歲)在發真相資料時被河北省玉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彩亭橋鎮派出所惡警綁架,中午又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及薛廣銀家現金2000元。現兩位老人被非法關押在玉田縣拘留所。4日上午惡警又逼迫兩位老人的家屬各交拘留所1000元飯費,其家人非常擔心在新年之際兩位老人遭惡警的陰謀迫害。
李曉軍(玉田縣委書記) 電話:13903155998
紀興龍(玉田縣縣長) 電話:13703155818
粱字超(任玉田縣特務組織機構中共惡黨610主任) 電話:13832969400
610電話:0315─6130610
李克民(玉田縣特務組織機構中共惡黨610成員) 電話:13930548466
張華民(玉田縣特務組織機構中共惡黨610成員) 電話:13785504139
王廣仁(玉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 電話:13832984996
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監獄的法輪功學員玄國英、張志及付文倉(音),幾天前被關入小號加重迫害。關入小號的原因及參與的人不詳,請知道詳情的同修進一步補充。也請能聯繫上以上同修家屬的同修及早與他們聯繫,到大慶監獄要人,抵制非法迫害。
小冉(冉通毅)現在還被非法關在江油市看守所,親人也無法探視,據說邪黨法院欲對他判刑,望海內外正義之士伸出援助之手。
原遼寧省大北監獄現通信地址為:
郵編:110145
瀋陽市於洪區平羅鎮白辛台村
遼寧省女子監獄X監區(隊)
天津市北辰區宜興阜一街法輪功學員李立新被於二月四日非法下了逮捕令。
2008年2月3日上午9點30分,成都青白江區法院開庭,對已關押了十個月的6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其中,青白江區川化集團公司陳浩被判5年、衛登慧被判4年、張紅被判3年6個月、白玉園被判3年6個月、鐘從文被判3年緩刑4年、原四川化工機械廠解文菊被判3年6個月。
到庭的家屬和群眾無不對判決深惡痛絕,其中對法院在無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將張紅和白玉園重判,表示出對中共邪黨的徹底絕望。這些拿著人民血汗錢的法官和政府貪官,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施加迫害。事實充份證明,邪黨必須徹底解體。對共產邪黨抱有任何幻想,都是災難。
參與者:所謂審判長 雷恩仲
所謂審判員 張德容、付軍
書記員 袁偉博
(2008)刑初字 759 陳潔 等五人
舉報電話:028-82870307
法院院長 丘院長、李院長
青白江區法院其他人員名單:
張楠、蔣小涵、張輝、劉雲書、肖敏、陳曦、曾順勇、卿曉靜、尹念兵、袁偉博、韓曉先、劉曉春、王慕蓉、肖平、王彬、曾天國、萊顯維、徐林
雲南省第一監獄獄偵科副科長、610辦公室副主任諶波,雲南省第二監獄九監區惡警楊歡以及監獄長楊明山,此三人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對不放棄信仰的學員實施嚴管,不讓堅定學員的家屬探視。有的學員甚至兩三年都沒有與家人見過面。
雲南省第一監獄地址:昆明市王大橋雲南省第一監獄
郵編:650216
雲南省第一監獄刑偵科電話:0871-3834214
雲南省監獄管理局:0871-5379298
雲南省檢察院舉報中心:0871-4093999,4093417,4093260
大理州雲龍縣曾經有楊正國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關押迫害。雲龍縣漕澗鎮法輪功學員王左根於2007年第二次被非法抓捕關押迫害,並被非法判刑4年。
大理州雲龍縣政法委610辦公室 郵編:672700
大理州雲龍縣公安局610小組 郵編:672700
大理州雲龍縣漕澗鎮政府 郵編:672711
大理州雲龍縣漕澗鎮派出所 郵編:672711
大理州雲龍縣漕澗鎮政府610辦公室 郵編:672711
金先楨:(人事部部長)開除法輪功學員工職。 手機:13019209391
辦公室電話:0431-85781601
白羽:(黨委書記)開除法輪功學員工職。
辦公室電話0431-85781002
總經理(後來公司的,不知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事)辦公室電話
0431-85781001
其他經理辦公室電話0431-85781003 0431-85781004
0431-85781004
近幾日,敖漢新任政法委書記於寶軍在電視敖漢新聞上公開散布誣蔑大法的言論。
於寶軍宅電 0476--4342258
「610」頭目潘衛國手機13947655239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8/2/29/94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