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淶水縣永陽鎮派出所惡警無端綁架永陽鎮周家莊村大法弟子周景春。七、八個警察不給任何理由,不出示任何證件,強行把周景春抬上車,劫持到淶水縣拘留所。
惡警將周景春非法關押了十五天,直至二零零八年正月初八才放他回家。致使周家人除夕、新年無法團聚。
更甚的是,淶水縣拘留所惡警釋放周景春時,要勒索三百元所謂生活費,因周景春沒有能力支付,拘留所惡警就強行扣留周景春的被褥、呢子大衣等。
臘月二十六、二十七,淶水縣永陽鎮派惡警到張秀玲、劉鳳奎兩位大法弟子的家進行騷擾。兩名大法弟子已被迫害的一直在外飄泊,有家不能歸,惡警的騷擾使他們新年也不能回家團聚,兩家親人以淚洗面。
正月初六、初八,永陽鎮派出所惡警再次到張秀玲、劉鳳奎家騷擾,惡警並對劉鳳奎老伴叫囂:抓不著他我們就一直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