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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大法弟子控訴中共邪黨二零零七年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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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二月二日】

申訴狀

申訴人:大慶全體大法弟子

事由:對大慶地區有關公、檢、法人員在二零零七年非法抄家、綁架、拘留、逮捕、酷刑折磨等多起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件提出申訴。

要求事項:

一、依法立即釋放法輪功學員李卉、劉志高、劉豔霞、黎炳英、陳鳳珍、王露華、周文彥、尹桂榮、楊金鳳、李雲彪、彥秀麗、韓德發、崔洪豔、於春豔、隋玉敏、瞿豔豔、崔玉梅、董文武、周文豔、施寶生、李春英、張亞琴夫婦等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二、依法追究大慶市公安局林國利;國保大隊鐘明(音)、李玉春、劉保峰、張寧寧;臥裏屯公安分局張義清;紅崗分局孫化呈、林水、李金瑞、魏濤;八百垧公安分局於長軍、王欣鵬、黃明海;薩區分局梁勝利、李安波、王松、鐘玉珍、趙景洲、何凌志、劉建華;鐵人分局孫秀范、范春明、王濤;喇嘛甸公安分局王秉勝等有關人員;薩區、紅崗、新村、大同、龍鳳、讓湖路檢察院對應的法院等有關人的法律責任。

三、依法賠償由此給被害人和家人造成的一切損失,退還強搶的一切財物。

四、公開恢復被害人的名譽。

事實與理由:

姜湃,女,三十歲,未婚,大學文化,原黑龍江省大慶市石油化工總廠熱電廠職工,被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迫害致死,去世時雙腳還戴著五公斤的腳鐐。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左右,姜湃被騙到單位去上班,走到單位門口時被等在那裏的大慶市公安局、臥裏屯公安分局惡警綁架,被有關惡徒酷刑折磨三天後才送到市看守所,目擊者說她的身上青一塊紫一塊,身體十分虛弱,躺在看守所的板鋪上起不來,時而咳血,食水難咽。兩個月後六月二十六日家人親眼見她在油田總醫院監護室內,用手銬腳鐐銬在床上,昏迷不醒,身上有青紫處、浮腫、打著氧氣,身上還有潰爛的地方。原本一米七零的個頭、健康的她已奄奄一息,媽媽撲過來拉住她的手哭著呼喚她的名字,這時從她的眼角溢出了淚珠,她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睜不開眼睛。害她的直接兇手臥裏屯公安分局副局長張義清揚言「不死不放人」。另一直接兇手大慶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支隊長鐘明(音),在姜湃被迫害致死的當天,家人哀求放人,他說:「死不了,死了我負責。」姜湃就在當天六月二十八日深夜被迫害死,後逼家人匆匆火化。

劉生,女,五十二歲,管理局供水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她去一位同修家被惡警綁架,在現場搶走打印機、紙張、MP3、五百元現金,紅崗公安分局杏南警務室所長林水等惡徒毆打劉生,打的口吐鮮血,當場休克,醒來後失去人性的惡警又繼續野蠻毆打,打的全身青腫,第二天惡警直接將她送哈爾濱戒毒勞教所。去戒毒所之前的兩天中,魏濤不讓她上廁所,導致腹部劇烈疼痛,還被李金瑞連續打耳光,使之左耳失聰。戒毒所拒收,劉生才被放回家。劉生被迫害的進食艱難,腹痛異常,醫療無效,一個多月後被迫害離世。

倪文奎,大慶採油六廠井下作業公司十一隊職工,修煉法輪功前全身百分之九十八的皮膚連五官都長滿牛皮癬,找不到一塊比指甲還大的好皮膚,常常無法入睡,不敢脫衣上床,因一碰就出血。他痛不欲生。九七年四月份被五大連池療養院送回,說他的病已經不能治好了,回家準備後事吧。在他絕望之時,幸遇法輪功,看了《轉法輪》第二天他煙酒全戒了,煉功三十多天,一身牛皮癬全好了,全廠人都震驚了。從鎮壓法輪功開始,身心受益,絕處逢生的他怎麼能不出來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大法和創始人李老師是被冤枉的。因此被大慶公安局多次非法關押,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日,被喇嘛甸派出所一惡警領二十多個警察從三樓破窗而入,綁架關押判刑三年,在獄中受盡折磨。出獄回家後,喇嘛甸公安分局片警還常到家中騷擾,精神的重壓使他身體健康每況愈下,最後十個多月昏迷不醒,像植物人一樣,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離世。

死者鮮血未幹,新的罪惡還在繼續。

劉志高,男,四十八歲,大慶市供水公司買斷職工,家住鐵人二村一區,他是名殘疾人,自幼患小兒麻痺導致右下肢細短功能障礙,身體虛弱,曾做過頸椎手術,可煉法輪功不久,整個人變了個樣,身體健康,紅光滿面,十年了沒吃一片藥。整天樂呵呵的對人更加善良忠厚,是一個有口皆碑的好人。可卻被強行綁架、抄家、酷刑折磨已骨瘦如柴,生命危急,還被非法判了七年刑,現在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上午十點左右,劉志高在班上就被六一零、大慶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人和鐵人分局片警王濤等六、七個惡警,將其頭上套個黑袋子,反扣雙手,強行劫走,還非法抄家,把他家中值點錢的東西全部搶走,包括收錄機、VCD、電腦等,連上班用的工具,磁鐵、鐵砣等也掠走,各種私人財物十幾箱,裝了半車。後在十一月份又抄家一次。威逼、綁架、恐嚇劉志高的妻子兩次,害得她幾乎精神崩潰,臉色發青,語言異常,在親友的強烈抗議下才放回。在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六日下午一時,薩區法院非法開庭審判他,劫後三個月了,在庭上他有氣無力的告訴在場的人,那天大慶公安局國保大隊與鐵人分局的惡警們把他劫到一處,用慘絕人性的酷刑折磨他,把他鎖在鐵椅子裏幾晝夜,期間多次灌芥末油,導致他呼吸道、食道和胃損傷嚴重,無力進食,幾度生命垂危。這期間單位取保不但不放人,還被敲詐一噸汽油。在庭上人們也發現劉志高骨瘦如柴,體重幾乎下降一小半,只剩八十多斤,站不穩,聲音沙啞,與平時判若兩人,親人們都難以辨認他,在庭上薩區法院的韓軍、郭佰哲,檢察院的劉月瑩、張大軍拿著捏造的一些罪名記錄問來問去。但對劉志高揭露迫害他的事實,聽而不聞,並制止他說出。

李卉,女,三十八歲,家住大慶市文化宮三區,大慶物資裝備集團職工,修煉法輪大法使其道德更加高尚,處處與人為善。三年前她母親去世後,年邁的姥姥無人照顧,她把姥姥接到家裏,承擔起贍養老人的義務,令親友感動、欽佩。這樣一個好孩子,也在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前後,大慶公安、國安大規模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二十多人時,李卉也是其中之一,薩區公安分局某副局長帶著片警王松、趙景洲等將正在上班的李卉暴力綁架,鎖在鐵椅子上,非法審訊。惡警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和憑證的情況下,威逼誘騙李卉的姥姥開門,不開就連砸帶撬,最終闖入室內,非法抄家搶走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光盤和三千元左右的工資。那次李卉於第二天凌晨從薩區分局走脫後流離失所。為了再次抓捕李卉,薩區公安分局惡警對其家人,親屬多次騷擾、恐嚇,還把他八十歲的姥姥攆出家門,派人住進李卉家長期蹲坑。

李卉這個被迫離散的小家,只剩老幼三代相依為命,又被強行驅散。李卉的母親是她姥姥唯一的孩子,李卉六十五歲的父親體弱多病,還要贍養自己84歲的老母親,根本無力照顧李卉的姥姥,年邁體衰的姥姥有家不能歸,流落到鄉下。由於突如其來的打擊心臟病發作,全身浮腫,身體異常虛弱,又時時擔憂外孫女,更憂心才六歲幼小的重外孫女,常常以淚洗面。李卉年幼的女兒被攆到再婚的爸爸那裏,無法接受被掠走媽媽的重創,整天哭鬧著找媽媽。同年九月二十二日,李卉外出在體育場路邊等車時再遭綁架。惡警鐘玉珍、何凌志等對李卉進行長時間毆打,使她身體多處受傷,在大慶看守所、大慶公安局副局長林國利指使薩區公安分局惡警對李卉動用酷刑,連續多天不讓睡覺,用特製高溫強光大燈泡照烤等進行逼供,妄圖達到加重迫害,從中達到個人獵取『政績』的資本,李卉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已三個多月,惡警怕罪行敗露,不許家人探視,期間對李卉非法起訴三次都因證據不足被退回,還不放李卉回家。薩區分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負責人副局長李安波,政保大隊的劉建華又與大慶公安局國保支隊勾結要對李卉再次刑訊逼供,妄圖進一步偽造案卷。大慶公安局國保支隊一貫以滅絕人性的手段,殘害法輪功學員,已做案多起,草菅人命,罪惡累累,已知僅二零零七年就害死了女青年姜湃,重傷柴樹湖、殘疾人劉志高、大慶人民醫院劉瑩等。可想而知,在那裏李卉的生命安全沒有任何保障。眼看獨生愛女身陷囹圄,老父憂心如焚,身體越來越消瘦,健康嚴重受損。至今老的老,小的小,病的病,李卉一家被害的支離破碎。大慶公安局薩區公安分局惡徒用暴力坑害好人,洗劫家財,而且公然非法強佔民宅,殘害孤兒寡母與年邁老太太,無不激起當地人們的公憤:「甚麼公安,純是公害,中共邪黨指使下的惡警連流氓土匪都不如!」

陳鳳珍,女,五十多歲,大慶採油五廠職工,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陳鳳珍去趕集。在途中被大慶市紅崗公安分局杏南警務室所長林水、劉萬民等幾個惡警,夥同大慶市大同區公安分局派到五廠的協管惡警,將陳鳳珍劫持到杏南警務室,後劫持到大慶看守所,抄家搶走多本大法書、資料、一個切刀、一台電腦。陳鳳珍被綁架至今一直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天天被野蠻灌食兩次,這種灌食是極其殘忍和痛苦的,容易把人嗆死的一種刑罰。被害得出現了嚴重的心臟病,身體非常虛弱,生命垂危。惡警林水揚言,「甚麼病不病的,只要有一口氣就不放。」至二零零八年一月初紅崗區法院對陳鳳珍非法開庭審判,犯人將陳鳳珍抬上車拉到法院,陳鳳珍當場心臟病復發,使惡徒妄圖審判未果。這是該區惡警慣用的害人手段,不管當事人的死活,劉生就是這樣被害死的。

大慶地區這一年中綁架、拘留、勞教、判刑等多種形式迫害了七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上至年近七旬的老婦人,下到二十多歲的青年,使上百個家庭、數百位家人受盡煎熬。為甚麼迫害──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據。我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中華人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煉法輪功是個人信仰,是我國憲法允許的。然而迫害每一個法輪功學員時都套用了「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所謂罪名,法輪功是佛法修煉,對法輪功的誣蔑,是共產邪黨歷來迫害好人的慣用手段。從「土改」、「鎮反」、「三反」、「五反」、「反右」、「文革」、「六四」、「鎮壓法輪功」不都是如此嗎?當初對地主資本家幾乎斬草除根,如今新地主入黨是種糧大戶,新資本家參政是私人企業家。「反右」「文革」不都平反了嗎?「文革」時也像迫害法輪功一樣,煽動群眾鬥群眾,亂了十年,使國民經濟倒退了幾十年。迫害法輪功九年了,動用了國家四分之一的財力,勞民傷財,害自己的良民。對法輪功從表面的打壓,到背後的剖腹挖心,盜賣活體器官,官方從中牟利, 同時焚屍滅跡,是這個地球上從未有過的罪惡。

大法洪傳,獲得全球人們的信仰和支持,而鎮壓法輪功卻受到全球人們的譴責和訴訟。邪永遠壓不了正。法輪功學員苦口婆心的告訴人們,法輪功是好的,迫害法輪功的邪黨及惡徒是邪惡的,不要受其矇騙,毀掉自己和家人的前程,這是為了救人,是言論自由,何罪之有?快找本《九評共產黨》看看,這本書以鐵的事實全面揭示了邪黨的邪惡本質,引發至今三千多萬人退出中共邪黨的大潮。看看歷史和現實,歷代王朝不都更替了嗎?這是必然,共產邪黨歷來殘害無辜,罪不可赦。唐朝的《推背圖》,國外《聖經啟示錄》和世界上多種預言都說到了共產邪黨是個邪教魔體,它就是來毀人的,現在天要滅中共;更有當今貴州平塘縣掌布鄉的地質奇觀──億年奇石報「中國共產黨亡」。二零零二年發現在巨石斷面上驚現「中國共產黨亡」這排列整齊的六個大字,多方科學家考證,中外各大媒體均報導了這是「天然礦物質形成的六個大字」;(現在此處建成了國家級地質公園,門票上就印著「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每日因此而來觀看的人很多)。中共邪黨和惡徒互相利用,妄圖用鎮壓來封住法輪功學員告訴人們真相的口。難道還能把這光天化日下的「藏字石」關進監獄嗎?這說明了甚麼,中共滅亡是天意,天意不可違呀!現時的例子太多了。唐山大地震、南亞大海嘯瞬間幾十萬人喪生,面對大自然,人太渺小了。法輪功學員就如同海嘯前的報險者,他們是冒著生命危險,用自己省吃儉用的錢,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時間和方式告訴人們,聲明退出中共邪黨的所有組織──黨、團、隊(用化名、別名、小名都行,天承認);誠心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能保性命。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啊。劫時就大難餘生,反之也無損,對人只有好處沒有壞處,這違了國家哪條法,這是言論自由。作案人明知法輪功學員是好人,沒違法,卻是惡黨讓幹的就幹,邪黨瞬間即滅,它能左右了天意嗎?誰幹的壞事誰自己扛。

各位法官、檢察官上訴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有關組織和個人,嚴重的觸犯我國《憲法》和《刑法》,根據我國《刑法》第二三八條、二四三條、二四七條、二四八條、三九七條……構成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虐待被監管人員罪;濫用職權罪;侵犯他人財產罪;虐待婦女兒童罪等罪,依法立即釋放李卉、劉志高、劉豔霞、黎炳英、王露華、尹桂榮、楊金鳳、彥秀麗、韓德發、崔洪豔、於春豔、隋玉敏、瞿豔豔、崔玉梅、李雲彪、董文武、柴樹湖、周文豔、施寶生、李春英,張亞琴夫婦;賠償由此給上述被迫害法輪功學員和家人造成的一切損失;退還所有強搶的錢物;追究上述做案人的一切法律責任;嚴懲害死姜湃、劉生、倪文奎的兇手。還法律尊嚴,匡扶人間正義,要一追到底,直至把罪犯全部捉拿歸案。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此狀呈: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
中國人民最高檢察院
黑龍江省最高人民法院
黑龍江省最高人民檢察院
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
大慶市中級檢察院
全國各級人大
全國各級司法等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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