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二月二日】精神病院,顧名思義應該是以醫療手段對病人進行精神治療的地方。可是從江西省九江市第五人民醫院的幾例“患者”情況來看,不是這樣,正好相反。一,江小英,女,五十多歲,第五人民醫院護士,法輪功學員。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被本單位伙同九江市“六一零”惡警非法勞教。期滿後,該院頭頭怕江小英煉法輪功影響他們的經濟利益和政治利益,至今把她監禁在該院二科“醫治”,捆綁四肢灌不明藥物,強行注射破壞神經系統的藥物,唆使病人對其進行攻擊和孤立她,幾年來不准小英與家人見面。小英多次要求無罪釋放,該院保衛科一柯姓人員威脅說:“再吵又把你送教。”
二,王映,女,中年,九江市民政公司職工。因煉被勞教。期滿後,單位害怕受牽連,強迫王映買斷工齡,王映不同意,公司龍姓經理就著人強行將她塞進第五人民醫院。王映到底有沒有病呢?龍經理說:“只要她肯買斷,我們立即接人(出院)”
龍姓經理,電話:13607926250
以上兩位都不是病人,她們都是堅持信仰者、被迫害者。窺一斑知全豹,可見共產邪黨機制下的精神病院有一個迥異於民主國家同類醫院的功能──剪除異己,消滅“不穩定因素”的黑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