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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勞教所惡警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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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六日】遼寧省錦州勞教所惡警一直對法輪功學員非法體罰,並對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酷刑折磨。以下為部份案例。

2007年8月8日,法輪功學員李連軍不坐板凳,被二大隊隔離。

13日上午8點多鐘,李連軍被關進大隊,扣在鐵籠子裏。

15日上午法輪功學員李凱、劉源向勞教所提出,勞教所應該立刻停止對法輪功學員長年搞體罰的非法迫害,並拒絕再坐板凳,同時提出應立即把李連軍從鐵籠子裏放出來。

17日下午,法輪功學員李連軍、劉源、李凱被扣在床上,24小時平躺。二大隊大隊長惡警李松濤還逼迫勞教人員(四防)嚴管法輪功學員,說動一下就用繩綁上或扣上(指腳),每天只許上四次廁所。

一段時間後,惡警又罰法輪功學員站著,兩手銬在床頭,每天從早上5點30分一直到晚上9點30分,每天站16小時,腿腫到用手一摁就出現深坑,這時才允許躺下,腿腫消一些再繼續站。法輪功學員李凱最長一次站了12天,用大隊長李松濤的話說,「要讓你站你的肉皮都能蹦開。」

10月18日法輪功學員張國海提出不坐板凳,上午10時左右,被帶到大隊長辦公室,惡警把他兩腿盤上戴背扣,戴上塑料安全帽用膠皮棒子打,把張腦袋打了5、6個雞蛋大的包,兩個勞教人員(四防)踢張國海肋部,警察張丕相穿皮鞋踢張國海胸肋部。

隨後李凱也被帶到大隊長辦公室,教導員張春風把李凱絆倒,兩腿盤上,拿繩綁上,大隊長李松濤拿膠皮棒打後背兩下,然後,張春風,帶著兩個勞教學員(四防)兩次把李凱盤著的兩腿向兩側拉到極限用繩綁上,長時間坐著,李連軍被洗腦一個月,被強迫看誣蔑法輪功的錄像,李連軍,劉源遭到這種迫害長達四個月久。

另:二大隊惡警張春風受賄事實

2007年3月初,二大隊勞教人員王德軍(四防)求二大隊當時的副大隊長張春風(王曾經用各種好處賄賂過張)買一個清華紫光牌的MP3,當時王對張說,給我買一個清華紫光牌MP3,給你拿400元錢,MP3也就200元錢,剩下200元錢打車錢啥的都在裏呢。由於這個牌的MP3質量不好,換了兩次也不行,王又給張拿了600元,花400元錢買了一個紐曼牌MP4,當時紐曼牌MP4是399元錢,王給了張200元錢好處費。王私下對當時的勞教人員李剛、高銘等人都說過,在2007年8月初,王又給已升任教導員的張春風買了一條人民大會堂香煙(120元),張即將休假,說是給他休假辦事用。王每月還給張買四條五元一盒的香煙,只要張值夜班,張春風就叫王德軍早晚給自己煮方便麵。王私下對別人氣憤的說我都花6000塊錢才給我減2個月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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