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北京市作為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的邪惡中心,九九年「」以後除了投巨資建勞教所、監獄外,對北京市的勞教所、監獄系統內的警察發重獎刺激,以繼續維持對法輪功的迫害。
僅二零零七年,北京市勞動教養管理局、北京市監獄管理局就給所屬局機關、勞教所、監獄的警察每人八千元的獎金。同時給系統內在職警察、工人及離退休的警察、工人每人每年享受四千元的節日補助,即元旦、新年、五一、十一每人各補助一千元,已經執行幾年了。二零零七年,僅獎金一項,北京市勞教、監獄系統的警察就拿了一萬二千元。
這筆巨額開支,除了中共惡黨中央財政撥款外,其中就有強迫大法弟子做奴役掙來的血汗錢,也很可能就有活體摘取大法弟子人體器官牟取暴利的錢。
中共惡黨為了維持迫害法輪功的局面,不斷的給北京市的勞教所、監獄等參與迫害的部門撥款,給警察發巨額獎金,脅迫警察迫害大法弟子。北京市女子監獄二零零八年新年僅放鞭炮一項就花了十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