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韓震昆父母致信雲南高院院長,促追究違法辦案法官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日前,雲南省法輪功學員韓震昆年邁的父母看到雲南省高等法院新規「審判法官違法辦案終身追究」後,帶著給許前飛院長的信來到了雲南省高院,被省高院的人員告知,這封信你們可以直接寄給許院長。如果要見許院長,就是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五和最後一個星期五院長接待日來,而且要事先登記排隊。當兩位老人來到高院信訪處落實信訪接待日的時候,信訪處的人員否認有院長接待日。無奈,兩位老人只得將信投進了郵箱,希望這封信早日送到許院長的手中,並能夠按照法律處理相關情況。

韓震昆,男,40歲,曾為雲南省網球運動隊隊員,1991年轉業到錦華大酒店做服務員,2003年因修煉法輪功被迫辭職。2004年4月23日被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到家裏綁架、並非法抄家,同年8月24日遭昆明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後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第十二監區至今。

韓震昆不服判決,於2005年7月寫申訴書。 韓震昆從法律角度揭露了對他定罪的所謂「利用×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違反中國憲法,以及法庭審理的不合法性,並指出修煉法輪功無罪,法輪大法好。

法輪功學員與家人在雲南、在中國大陸,至今還在遭受殘酷迫害。我們呼籲法律的公平、公開、正義,我們要求依法懲治那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無條件的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下附韓震昆父母給省高院許前飛院長的一封信


給雲南省高院許前飛院長的一封信

您好!

我們是法輪功學員韓震昆年邁的父母,我們的兒子韓震昆因為製作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法官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現在省一監已關押五年。2008年11月19日《人民日報》法治實踐版上,我們看到了大標題為「司法公正,以人為本──公平、正義,法之兩翼。30年來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在維護司法公正的道路上步履堅實」的文章。文章中歷數了30年來司法公平、正義的諸多成就,我們也很想相信這些成績。但是在法輪功這個引起全中國、全世界關注的問題上,我們卻看不到對遭受殘酷迫害的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的公平、正義的審判。

法輪功學員是在《憲法》這個國之根本大法允許的範圍內行使著公民的合法權利,而且只是因為遭受無端的誣陷迫害而向政府和人民講述著真相,並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法規;並沒有傷害任何個人或團體或社會。相反,法輪功對任何國家只有百利而無一害。但是,您也知道,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遭受的殘酷迫害是駭人聽聞的。不僅傷害了無數善良的民眾,拖垮了國家經濟,淪喪了道德,更使國家形象受到極大影響。

2008年9月,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個新規定──「審判法官違法辦案終身追究」。聽說這個新規定還是在許院長您的大力倡導下制定的。這一新規定的出台,讓我們這群平凡的老百姓對法律的公平、公正、正義燃起了新的希望,我們殷切的希望並相信這一新規定能得以實施。

我們的兒子韓震昆在2005年7月3日寫了申訴狀,但時隔三年多沒有一點動靜。我們希望許院長您在全國法院系統率先制定並向全社會公開表示實行「對違法審判責任人終身追究責任」的新規定下,能將我們的申訴進行從新調查、審理。真正依法做出公正、公平、正義的裁決。當然我們知道這是比較難的,但我們也相信許院長能率先在全國對法輪功問題有一個公平、公正、正義的裁決。

聽說近期監獄將提前釋放一批刑期只剩一、兩年的服刑人員,也希望還在監獄受苦的法輪功學員能公平的獲得這個機會,當然也包括我們的兒子。我們年紀大了,非常需要兒子照顧。

附:韓震昆的《申訴狀》、《新規定》

順祝許院長及家人平安、幸福

韓震昆的父親母親
2008年12月5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