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維護好一個實修環境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同修們都讀了很多遍《轉法輪》了,我們都知道《轉法輪》的最後一句是:「希望大家回去抓緊時間實修。」師父還講:「我們能不能有一個真正的實修環境,使學員在得法修煉中能夠穩步的提高,這是至關重要的。」(《長春輔導員法會講法》)

師父的講法告訴我們,小到一個項目,大到一個地區,都需要一個真正的實修環境。這些年來,針對本地區的修煉環境,一些同修(包括本人)做過一些努力,想形成一個較好的實修環境,但是一直沒有甚麼大的改觀,也影響了一些重要講真相項目的效果。

反思我在這個努力的過程中,暴露出了自身的一些執著和法理上的認識不足。首先是自己有依賴心,想依賴佛學會來給大家開創一個實修的環境;另外一個就是暴露出自己的常人觀念,覺的自己是個普通學員,對於「沒有協調人名份」的協調人角色,自己有心理障礙,覺的有點「名不正,言不順」,對於「協調」本身從法理上認識不深,於是一些事情不願意主動的去協調,也使得自己在維護整體修煉環境上出現「等靠」的消極心理狀態;還有一點就是,自己當初主要是出於熱情想要使本地區形成一個較好的實修環境,而沒有從理性上有一個清晰的認識。

通過學法,對維護好一個實修環境從理性上有了更深一層的認識。法要求我們「每個人都是負責人」(《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個人理解,每個大法弟子都要對證實法、救度眾生、修煉(包括修煉環境)等方方面面都負有責任。那麼對創造和維護一個實修環境來說,每一個大法弟子也都有責任,這是法對我們的要求,即一個地區的修煉環境是靠所有大法弟子來共同創造和維護的。

因為「每個人都是負責人」,自然避免不了協調的問題,協調是一個在大法弟子中存在的比較普遍的難題,而協調好壞影響到配合的好壞,從而影響證實法的效果。師父講過:「大法弟子作為一個整體在證實法中協調一致法力會很大。」(《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我覺的,如何正確對待協調也是一個嚴肅的修煉問題,體現出能否突破自我,在更大範圍對法負責的問題。對於協調這個問題,我看到了自己的執著和以前在法理上的認識不深。

學習師父講法,我們知道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圓滿後,將來都是各自宇宙天體的王或主。作為新宇宙天體的王或主,大法弟子將來都要用「真善忍」在那個層次上的法理來「管理」龐大的生命群體。從法理上個人理解,大法弟子將來「管理」所需要的一切,可能就含有我們修煉過程中的協調方面的因素,即我們每一位大法弟子在正法修煉過程中都會有「負責人」、「協調人」方面的修煉因素,不管有沒有名義上「負責人」或「協調人」的名分。從法理上認清後,自己端正了對於協調這個問題的態度,不再躲避或消極看待。

不管具體協調範圍的大小,其中都有修煉因素,不僅需要多操心,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義務,也有可能遇到更多的同修之間心性上的摩擦,如何在其中向內找、修好自己,都是修煉中的問題。自己以前怕協調、不願協調都是人心;自己不願多操心,習慣於自由自在,其背後有懶惰和求安逸之心;自己更怕和同修之間發生摩擦。換句話說,具體的協調過程提供了許多修煉提高的機會。自己想給自己尋找一條舒舒服服的修煉道路是行不通的。

師父講:「你的提高是第一位的,沒有你的提高甚麼都談不上,也談不上救度眾生。沒有你的提高,沒有你的圓滿,你救的眾生往哪去呀?誰要呀?」「現在存在的最大的問題,也就是剛才我講的這個問題,就是不能夠修自己,不向內找。」(《二零零八年紐約法會講法》)

我們所參加的各種證實法的工作,和常人的工作是非常不一樣的,因為其中有我們修煉的因素,需要我們共同形成一個實修的環境。從自身的經歷看,維護修煉環境的本身也是發現不足和修煉提高的過程。

師父明確的指出:「大法弟子必須三件事都做好才提高。」(《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讓我們真正的做好三件事,救度更多的眾生。

不妥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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