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匯祝橋派出所,惡警們強拉硬拽逼迫趙蘭芳拿著一塊寫著她名字的牌子舉在胸口拍照(對待犯人的那一套)。接著是七、八名惡警對其非法審訊,因趙蘭芳拒不配合他們的非法惡行,惡警連夜將她非法押送到上海南匯看守所。
在趙蘭芳被非法關押於南匯看守所的一個月中,惡警們共八人分四組,每兩人一組輪流對她進行野蠻審訊折磨,他們軟硬兼施,用盡各種卑鄙手段。有一次非法審訊時,惡警不允許趙蘭芳坐著,而是逼她在角落裏站立6個多小時。期間,一名惡警將一杯水扔在她身上,並嘲諷著說:不要緊,衣服會幹的;而另一名惡警則直衝過去,惡狠狠的抓擰她的手臂,致使她手臂被抓擰部位瘀青至發黑,直到大半個月後,才消退。那名惡警還兇狠的搧了她兩個耳光,說她態度不好。趙蘭芳反問惡警說:難道你打人就是態度好?那惡警竟然邪惡的狡辯說:我們審訊是可以打人的,這是正常的行為。
惡警還不斷從精神上恐嚇折磨趙蘭芳,威脅她說:如果說不出書籍資料的來源,就算到你丈夫、兒子、女兒、女婿頭上,把他們全都抓起來,叫你一家家破人亡,同時把你送到法制學校洗腦兩個月,然後再送去勞教;曾欺騙她說:你的小外甥身體不好了,生病了。還欺騙她說:你兒子也被抓起來了,就關在這個看守所,睡在監室的馬桶旁。並恐嚇說,他們馬上要「收拾」她兒子去。中秋節那一天,惡警突然虛情假意的說要釋放她,讓她回家團圓去,接著誘騙她說出書籍的來源。
在一個月中,惡警們一會兒硬,一會兒軟,一黑臉一白臉,不斷對趙蘭芳進行精神和肉體上的摧殘折磨。在釋放的那一天,惡警要求她寫「保證書」,趙蘭芳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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