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范景文忠於職守》一文的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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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第三百一十一期《明慧週刊》「神傳文化」欄目選刊的《范景文忠於職守》一文甚好,唯文中稱范景文之氣節,提及其自盡一事,值得商榷。筆者以為:自殺並非屬於中華神傳文化之精髓,自殺是有罪的,非僅限於指修煉人,於常人亦然。

在中華神傳文化中,天、地、人並稱「三才」,而人唯「萬物之靈」(見《易》),講敬畏生命。為甚麼呢?人生的目地並非為了當人,而是返本歸真,有人身自可以修煉。因此,固然歷代佛、道兩教講出家修行,反對自殺;就是孔子(儒家)雖然是講做人的道理,強調「堅守道德和節操」,甚至有「捨身取義、殺身成仁」之說,其實也是排斥自殺的。但在歷史演變中,孔子思想一再遭到篡改,而有腐儒所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等亂論,此為糟粕。

現舉一例:如果一個人「言必信,行必果」,或者有些人以為這應該稱讚和效法,可是,孔子卻評價道:此「小人哉」(見《論語》)。為甚麼呢?孔子認為人的言行符合「仁」才是最重要的,而非其它。

更進一步說,人世間的事情上天都有安排,一個人之講究節操,並非是強求事如己願,而是要「明哲保身」;所以,在歷代士大夫中講「外儒內道」,「以道家之精神幹儒家之事業」,應變窮達進退,所謂「篤信好學,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見《論語》)

有天數在,人生的終極目標並不在於人世間的得失成敗,「返本歸真」才為人之本願。因此,在中國歷史中,常見風流人物,歷經磨練,或在事業如日中天之時,或在英雄末路之際,或在優遊度日之中,卻選擇了修行。

在中國的漫長歷史上,多有仁人志士為了理想和信念,為了維護正義,在逆境壓力面前不屈服,甚至為之死難,確實光照千秋;但這應指在特定情勢與境遇中其人之堅貞不屈,是被害者,如岳飛之遭風波亭之難,如文天祥囚禁三年後不改其志終被斬首。而主動自盡者,自古不乏名人(如屈原),其人雖然處於某種境遇,頗值同情,然此舉對其之命運實堪傷,既不足取,就更不值得宣揚。

在中華神傳文化中,講天數,「生死有命」,那麼一個人怎麼能自行了斷自己的生命呢?人生中有種種遭遇,或苦難巨大,卻自有其原因,要順守,所謂「好死不如賴活著」,在類似「在陳絕糧。從者病,莫能興」之際,有德之人自不能如「小人斯濫矣」,而是「君子固窮」。

其實,在中華神傳文化中,是非常強調「忍」的,而「忍」中自然包含了對生命的「敬」和「畏」,又怎麼會稱道自殺呢?尤其因為此為大法弟子文章發表在明慧網中,故此建議:《范景文忠於職守》一文似不提及范景文投井殉難一事為宜。

個人認識,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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