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藏的爭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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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前陣子在外面租房住,房東在談房價時提到免水電費。可是後來房子裏又住了好幾個人,水電用的相當厲害,房東又後悔了,說太多,讓我交一點。我雖然覺的這個人出爾反爾的很不講信用,但是還是同意交一部份。沒想到房東最後竟讓我全數交齊,一點不讓。我當時心裏有點急了,跟他吵了起來。吵的時候就感覺不對勁,吵完了心裏很難受,感覺自己是動了爭鬥之心,可又覺的自己也沒甚麼不對,算是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吧。

晚上看師父的《對澳洲學員講法》錄像,心裏就一動,可是想到其實還是房東沒理啊,我其實是佔理的啊。看到後半段,我這才悟過來。這就像是專門對我講的,正對準了我的執著心。正如一位同修所說,有些執著心感覺自己在九九年「七﹒二零」之前已經放下了,不知道現在怎麼回事,老是處理不好。

師父在《洛杉磯市法會講法》中講到大法弟子有錯誤不願意讓人說的問題時,師父指出,「因為大法弟子在今天證實法中還得需要一點人的勇氣,所以我就沒說。我要留著最後去講,到差不多的時候我再講。」「是因為前一段證實法中,在揭露邪惡中,我不想叫大家在行為上變的太軟,那樣講真相時容易講不到位。如果你們在講真相中別人一說甚麼你們就不解釋了那不行。現在成熟了、理智了,知道怎麼做了,不會影響講真相了,所以我就留到今天才講。」

為了方便大法弟子講真相,師父在當時給我們留了一點人的東西。我想,因為牽扯到不能承認舊勢力的迫害,而且舊勢力的迫害無孔不入,所以,有的時候我們不容易把握一件事情到底是舊勢力的迫害還是心性的考驗,容易混淆。如果是迫害當然要堅決不承認並正念否定的,比如被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搶走財物時,我們會制止或訴諸法律,這種對自己正當利益的維護是非常必要的。可是如果這種心態過了頭或走了極端,就容易變成一種爭鬥心,因為是在否定迫害的幌子下,所以不容易察覺。

看到網上有的同修提到講價的問題,有的同修講我們在購買物品特別是資料點用品時應該講價,有的則認為在購買日常用品、水果之類的不要講價。我認為講價不講價本身並不是問題,關鍵是看我們的那顆心。講價的時候,看看是不是出於爭鬥心,利益之心。不講價的時候,看看自己是不是出於怕自己有利益之心。找到這顆心,修去它,至於具體問題則自己酌情處理,形式上的事並不重要。有同修認為,如果我們任由常人「訛」,這不是讓他們犯罪嗎?話是沒錯的,我也不認為應該縱容常人在利益上的貪念。但是看看自己的出發點,真的是站在慈悲的角度上嗎?還是以此為藉口來掩飾自己的執著心呢?深挖挖根,自己真的是「修得執著無一漏」(《洪吟》〈迷中修〉)的話,也就不存在這些問題了。

時間不多了,大法弟子們也越來越成熟,但是對我們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了。很多的執著越來越表面,但是也越來越隱晦,真是要在一思一念上都歸正自己,才能真正做好,真正的提高。

個人所見,層次所限,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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