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陪教」是專門來監管法輪功學員的生活起居的人員。一般有兩個,一個是洗腦中心安排的,一個是當地公安局安排的,配合惡警對學員精神虐待。所謂的「幫教」實質上是一夥背叛大法的猶大,是惡黨利用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得力工具,它們起到的是惡警所起不到的破壞大法的作用。在洗腦班裏,「幫教」被稱為「老師」。如果說惡黨精神迫害法輪功學員是演妖戲的話,那麼猶大首先登場,再由惡警出場,它們互相配合,一起迫害法輪功學員。
猶大們的思維是扭曲的,充滿惡黨黨文化的東西,完全順著惡黨的意圖,反向的歪曲大法師父的講法。猶大們給學員洗腦,一上來也叫學員「學法」、讀法給學員聽,千萬別以為是讓學員學法,在法中提高。它的目的是找它們想利用的東西,來破壞學員對大法的正信。就像有的惡警說:「我讀《轉法輪》都讀了一百遍」。可是它讀一百遍,不是為了得法,而是為了如何去迫害學員。你能說它是法輪功學員嗎?有的學員一聽說是「學法」,就想:怎麼在這邪惡環境裏它還讓我學法呢?心想:學法沒有錯吧?師父也叫我們學法、多學法。於是放鬆警惕,就跟猶大一起學了起來。
可是猶大們的所謂「學法」,完全不是師父講的學法的涵義。它要讀給你聽、甚至不要學員自己讀,它讀一句、講一句或反覆讀某一句,暗示學員。學員只要接受了這種做法,就等於打開他的空間場,讓邪惡因素進入,控制他,學員不知不覺中接受了猶大的邪悟。它們反著邪悟師父的講法,有的人還覺得它講得有道理,悟的「高」。這時學員的想法已不是他的了,是那些邪惡因素控制了他的思想。
猶大還反覆對學員讀九九年七二零以前修煉時期講法,攻擊師父後期講法與之相矛盾,不顧師父正法時期講法的時間、地點、環境,攻擊大法是「搞政治」等等。所以對猶大的所謂學法,也要正念抵制。當學員一走出洗腦房間,它們不會讓他看大法一個字,當學員向它們妥協後,更不會讓學員看大法的半個字,可見它們的所謂學法是多麼的險惡的一招。
猶大們還會使用一些其它招數,比如:為了能與學員對話、溝通,一會兒誇獎他了不起,說些好聽的話;一會兒罵學員光做事、不學法、不修心;還會恐嚇學員:如不決裂,要判你多少年;還不停殷勤的倒開水給學員喝,讓他「好意」難卻;或罵學員執著心多,爭鬥心強。學員若不理它,它找學員講話:「師父叫講真相,你怎麼不對我講真相呢?」學員只要用師父的講法來反駁它們的邪悟,它們馬上熟練的搬出一些被曲解的話:講法中不是這個意思,是它邪悟的那個意思。它們會顯得比學員法學得好,比學員更熟悉法,還能大段大段的背法,讓學員「自嘆不如」。學員越與它辯論,它越高興。它們千方百計找你執著心的空子,要把邪悟的毒素灌進學員的空間場,它們針對學員所有的心來破壞。
當學員被猶大們欺騙,寫了「決裂書」,心裏那種痛苦和失落無法言表,猶大們找來一夥人為他唱歌,祝賀他「掙脫」了,「走出來」了,實際上為它們毀掉了一個法輪功學員而歡呼、高興。這時惡警就把學員從洗腦房放出來,與其他學員一起吃飯、活動了。以前,不准與別人接觸,專門有人接送睡覺房到洗腦房間。三、四個猶大圍攻一個學員,從早上九點一直到晚上十一點或更長時間。猶大們每天密切地監視你的一言一行、思想動態,稍不如意便群起攻之,而且向惡警告密。洗腦中心每天早飯後,惡警要召開兩場會:一場是招集監管人員開會,一場是招集猶大們開會,掌握學員們的情況,針對性地制定迫害對策。
接著,便是惡警出場,強迫學員洗腦。光是播放攻擊大法的光盤。有攻擊師父的光盤;有一些人被洗腦後攻擊大法的內容;有「天安門自焚」偽案作假證的內容;有惡人司馬南、王渝生(所謂的科普專家,已被海外學員起訴)攻擊大法的;有為惡黨歌功頌德的蔡朝東的所謂演講及他給學員洗腦的「演講」……等等,每天放完光盤還強制學員寫作業。所謂作業實際上要你按照它們的思維、惡毒攻擊大法、攻擊師父。如果不符合它們的要求,要你重寫,如果你不願接受它們的惡毒謊言,那些猶大群起而攻,用粗暴的語言罵你、譏笑你、逼你妥協。
放完光盤,惡警給你上所謂的法律課,告訴學員:學員以前所做的一切法輪功學員應做的事都違反了它們的「法律」。即使你曾被它們酷刑迫害過,那也是你違反了它們的「法律」,是你的私心、貪得天國世界的利益的貪心所致。它們還要按「法律」條文來定你的「罪」:發多少傳單判學員多少年;製作多少真相資料判學員多少年;或你頑固不「轉化」判學員多少年。不過惡警還會說:只要你從此脫離大法,不再違反它們的「法律」,它們就會讓你回到社會上去等等。
湖北省武穴市的廖元華曾經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酷刑,出獄後他把自己所遭受的酷刑拍成照片發到明慧網上,曝光惡黨的邪惡,並在當地向廣大民眾講他被迫害的經過。惡黨惱火極了,非法抓捕他,認為他在世界上造成了影響,要判他十三年。他被強制送到湖北「法制中心」洗腦,因被猶大們謊言所欺騙、惡警的恐嚇,他走到大法的對立面上去了。惡黨把他關進黑牢一年多後,給他判三年緩五年執行,而鄰縣的幾個法輪功學員,堅信大法,被惡黨重判八、九年的重刑。
惡警洗腦最後的惡招是:寫「深挖材料」。把學員關在單人房間裏,給兩天時間,要其寫出曾經一同做講真相的事的法輪功學員,藉此惡黨又抓更多的學員強制放棄大法,從而破壞大法,破壞救度眾生的事。當學員寫完黑材料後,惡警又通知當地公安到洗腦班來審視你,錄「口供」,為以後非法判決你備用。
這也是我被強制送到湖北省「法制中心」,親身遭受的精神迫害。當被綁架到洗腦班時,手被銬著,由一個「陪教」和一個持槍的護衛隊(實際是武警),提著我的肩膀推入單獨房間,由兩個監管人員監視我的一言一行,洗腦房在二樓,如拒絕上去,它們衝上來四個身強力壯的護衛隊抬手、抬腳抱上樓去。當我被它們迫害得心臟病突然發作,四肢冰涼,口吐白沫,它們不聞不問,說你假裝。猶大馮豔芳等依舊大聲「讀法」,強制洗腦,當然它們也會作一些偽善的事:生活上給你兩菜一湯,為你過生日,逼你跳舞、唱歌,讓你打一下電話。惡警、猶大對你偽善也好,行兇也好,只有一個目的,逼你與大法「決裂」,徹底毀掉你。
湖北「法制中心」的猶大有:黃石劉老頭、隨州的馮豔芳、雲夢的丁星樵夫婦、紀某某、圻春的田新竹(已患重病,不能去洗腦班了)、浠水的郭雲。它們每人三十元一天,包吃喝。
惡警是書記姜某、主任龔某、何偉、劉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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