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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王孝民妻子的辯護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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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六日】遼寧錦州市法輪功學員王孝民八年來堅持「真、善、忍」信仰,遭到邪黨警察八次綁架、非法關押,其中兩次被非法勞教。王孝民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零點被小嶺子派出所不法警察強行綁架、非法關押在錦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二月十一日,邪黨太和法院對王孝民進行非法審判,未公布審判結果。二零零八年元月三日,家屬詢問後得知,太和法院對王孝民非法判刑四年,日前王孝民已提出上訴。

下面是王孝民妻子為他的辯護詞。

辯護詞

審判長、審判員:

你們好!我是王小平,是上訴人王孝民的妻子。受上訴人的委託,作如下論述:一審法庭對我丈夫王孝民的審理違背事實及法律程序,定罪不能成立。請審判長、審判員核實。

一、被非法抓捕的經過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半夜零點零五分,我們一家正在睡覺,被驚醒。一夥人破窗而入,闖入我家,說要我丈夫去派出所做個筆錄,完事就回來,然後就要抓我丈夫走。我們一家三口本能的抵制,撕扯中來人撞碎了我家的門玻璃。小嶺子派出所的警察葛博拿著槍對著我兒子說:「你別動!」我兒子才十一歲,幼小的心靈受到了急劇的恐嚇,至今不敢回家來睡覺。

那天我家周圍先後圍了有四、五十的警察,圍困了將近六個小時。我婆婆聽到了響動,過來看看,見一警察手拿大棒子把住後門,不讓過。婆婆質問來人,為啥大半夜的到家裏來抓人?其中一個是太和分局的警察,狠狠的給了我婆婆一個耳光,六、七十歲的老人,臉都給打腫了。周圍的村民都說,咋打人呢?孝民可是個好人那,為啥抓人家?這平時抓壞人,沒見你們這麼多警察,這抓好人咋來這麼多人呢?上午六點多鐘,警察騙我老舅,說要和我丈夫嘮嘮,我丈夫剛出屋,幾個警察跳牆過來撲了上去,把他抱住,扭送走了。

我們家屬追到太和分局要人,沒人管。二十一日,我們又到市公安局找,信訪辦的警察先給小嶺子派出所的警察通過電話,然後對我們說:「中央有新指示,讓嚴打法輪功,沒把你們全家抓起來就不錯了。」我們舉證警察打人,那個人拍桌子喊道:「誰打的,有證人嗎。」故意抵賴的表現分明是官官相護,互相包庇。就這樣,我丈夫被關進了錦州市第一看守所,一關就是四個多月。我們一家投訴無門,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親人無辜的遭受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一日,錦州市太和區法院對我丈夫進行了非法審判,不許他辯護,我丈夫告訴法庭:法輪功學員是被迫害的,根本就沒有罪。在整個過程中,法庭也沒能舉證我丈夫有罪。當天沒宣判結果。二零零八年一月,我們家五次找到太和區法院的審判長李立輝問訊情況,才被告知,我丈夫被秘密的判了四年刑。一月三日我丈夫已經上訴,我們家人也全然不知。

審判長、審判員,到目前為止我丈夫被剝奪人身自由已有四個月二十二天了,除了零七年八月二十幾號我們追問小嶺子派出所為啥抓人時,派出所所長劉旭草草的給補開了一張拘留證,還拒不簽署辦案人姓名。之後對我丈夫所謂的「一審」過程中,既沒通知家屬,又沒給判決書之類的任何憑據。請問:

(一)王孝民在家睡覺犯的是啥罪?

(二)警察抓人、判刑要有必要的手續,可是逮捕證、判決書等一概沒有,是否合法,合乎法律程序?

(三)警方誣蔑我丈夫是在逃犯,擾亂了社會秩序,事實是我丈夫是村裏公認的好人,而且被抓當天是深夜子時,能擾亂到誰呢?

二、我丈夫是好人 為堅持信仰屢遭迫害

一審對我丈夫的控罪是所謂的「利用邪教組織危害法律實施」。我雖不懂那麼多法律條文,據了解,直到目前也沒有一條中國法律明確規定「法輪功是×教」。倒是《憲法》三十五、三十六條明文規定公民有言論、結社、信仰等自由。顯見是政府在剝奪了我們的這些自由。這裏說明一點,法輪功是正?是邪?不應是哪個人或哪個組織能夠判定的,得看他的主旨和社會效應,是否使人心歸正,道德高尚等。

我丈夫從前身體不好,患有乙肝、胃病和腎結石。乙肝治了三年,花了近三萬元,也未治癒。由於疾病纏身,他不愛幹家務。九八年底修煉後,他處處按「真善忍」要求自己,自覺做好人。所有疾病不翼而飛,鄰里誰家有棘手的活,他都主動幫忙。九九年十二月,下了一場大雪,村上的一段坡路被封住了,他一個人主動去掃雪,後來一個做買賣的過來幫忙,足足幹了半天。零六年春,孝民在村裏拾到一百元錢,他先將錢送到附近的舅舅家,讓舅舅家的人等著看誰來找錢。四十多歲的女失主王某接過錢時,感慨地說:「這真是煉法輪功的,才能給錢,別人不會還我的。」在永昌飼料廠打工時,他以廠為家,見到玉米粒都拾起來,老闆對他很滿意。在錦州打工時,他工作任勞任怨,經常幫助工友洗衣服。村裏人都說,孝民可是個好人哪!

九九年政府開始鎮壓法輪功,他覺著自己有責任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進京上訪被抓回,送到了拘留所。十月再次上訪,在北京,他的外衣、兜裏的錢全被警察搶去。回來後又被小嶺子派出所勒索一千元。十一月,他被太和區政法委綁架進了「轉化」班,被罰款二千元。看到媒體整天誣陷法輪功,人們都被欺騙了,他決定還得去上訪。那時為了防止法輪功學員上訪,火車站限售進京的車票,他只好騎自行車進京,騎了三天三夜。回來後被小嶺子派出所拘留,家裏又花了六百元。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他被騙到小嶺子派出所,後送進市看守所,十八天後被送教養一年。零四年二月十四日,因訪友,被女兒河派出所劫持,小嶺子、女兒河派出所到家中抄家。送去錦州教養院時,因體檢不合格,回到家中。十天後,去一學員家時,被太和派出所綁架,被勞教二年。零七年三月十二日,太和分局及小嶺子派出所抄家、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劉立濤,同時也抄了我們家,當時孝民不在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在家中被抓。八年來,王孝民因為堅信「真、善、忍」做好人,被拘留、勞教、抄家、罰款,幾進幾出,沒在家過幾天安生日子。

三、我的心裏話

1、 中共對法輪功的鎮壓從沒有講過法律。

九九年當時的國家主席江澤民是因為學法輪功的人多,以「會對國家構成威脅」為藉口發動了鎮壓。中國的法律實際已淪為他打擊合法信仰的硬性工具。回顧歷史,中共的法律從產生之日起就被鑄上了「中共」的私家烙印,為統治階級服務。幾十年來,經常變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都多次修改、增刪,但根本上,為「維護統治階級意志服務」的宗旨從來沒變。對法輪功的處理過程中也是先內定為「×教」,後出台相關法律規章,保障鎮壓。從這一點上講,審判長、審判員,你們作為中共體制內的黨員、官員,如果不能超越「中共法律」這個先天的侷限,在執法中,是不可能對法輪功或者我丈夫的冤案作出公正、客觀的評判的。

2、 如果「真善忍」,是邪的,那麼「假惡鬥」才是正的嗎?

我丈夫按「真善忍」做好人,是村裏公認的好人,八年中,「九進九出」遭盡了迫害。我們一家已被拆的支離破碎。現在孩子被嚇得不敢回家,家裏只剩下我一個女人,為了生活,還要供孩子上學,去打工。沒有休息日,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以上,很晚回到家,還要自己燒炕、做飯。累極了常常是倒頭便睡。記得有一年,孝民被抓走了,我一個人在家。我的髖骨寸勁兒閃了,白天還好好的,到了晚上,整個就不能動了,一翻身疼痛無比,那時我多麼希望,他能在我的身邊,幫我一下。這樣挨到了天亮,能動彈了,爬起來去上班,從更衣室到工作間,很短的路走了近半個小時。這樣的日子我已經熬過了八年。

審判長、審判員,你也有自己的家庭,父母,子女,相信您能體會到我的苦衷。一個國家、一個政黨,反對「真、善、忍」,反對做好人。那麼它的價值取向能是甚麼呢?只有「假、惡、鬥」。這樣的政黨又能給百姓、給社會帶來甚麼呢?是恐怖與災難。時下人們都在退出中共,選擇自救,不能不說是明智之舉。常言道,「善惡有報」、「人心向背關乎社稷」。中共搞獨裁專制,從不管百姓的死活,早已失盡了人心。這樣不人道的邪黨,怎能不被社會規律所淘汰呢!

我丈夫已被迫害八年了,我始終相信他會回來,因為他是好人,他沒有罪。這些年,我也看到了,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支持法輪功,同情我們一家的遭遇,對此我感到很欣慰,不僅僅是為我一家的苦難得到了理解。同時,我也看到了,人們都在逐漸地明白真相,人性在覺醒,這也正是我們民族道德回歸的希望。

我樂觀的相信,善良的人心都能夠衝破紅色恐怖的桎梏,自由自在的舒展自己的良知。

辯護人 王小平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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