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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部份大法學員過去幾年被非法判刑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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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九月六日】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初,福建省三明市的大法學員張永祿、劉勇、小高在發放光碟、向世人講清真相中遭綁架,後被邪黨法院非法判刑,小高被非法判八年,張永祿六年,劉勇五年半。二零零五年七月,張永祿、劉勇、小高被劫持到福建省龍岩市龍岩監獄。

張永祿原是三明市軍分區營職軍官,九七年得法。九九年「七二零」後,軍隊惡徒因張永祿拒絕放棄法輪大法信仰,將他強行降職退伍。

龍岩監獄位居於福建省龍岩市郊,與福建省第一監獄(閩西監獄)相鄰。福建各地被綁架的男性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閩西監獄。

另外,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初,三明市黃明球、王東、許偉峰、樂聲著、何晶、潘玉明、樂木娣、劉勇等八人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初在向世人講清真相、散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綁架,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被三明市梅列區邪黨法院非法判刑,其中黃明球、王東、許偉峰被非法判刑五年,樂聲著四年半,何晶四年,潘玉三年,樂木娣三年半,劉勇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黃明球等人被劫持到福建省閩西監獄;樂木娣被劫持到福建省女子監獄。

大法學員黃明球原是梅列區農業銀行幹部,九七年得法,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與同修進京上訪中在天津被攔回,後被單位軟禁迫害兩個半月;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又與同修進京護法,回來時遭非法拘留十五天,出來後被單位繼續軟禁迫害三個多月,當時三明市農業銀行行長是吳小明。二零零零年十月,黃明球的妻子因害怕迫害,與黃明球離婚,並要房子、財產、女兒,黃明球都同意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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