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除由公安機關執行並經過人民檢察院批准外,任何個人、團體、組織不得剝奪公民人身自由;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可處十年以上、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處死刑。(不準確處以法律規定為準)
我現在依照中國的現行法律,以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狀告辰溪縣「610辦公室」(江氏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主任翟曉明、副主任羅建如等相關人員,呼籲社會各界人士聲張正義,曝光這些無法無天的行為,制止壞人任意迫害好人,想抓就抓,想關就關,無法無天!!
07年9月20日,湖南省辰溪縣610恐怖主任翟曉明、副主任羅建如,610成員黃明強,辰陽鎮610主任魏明改等人,找到我的單位辰溪縣氣象局,找到我,要我到他們的辦公室去談話。
我當即說道:有甚麼事情就在這裏講,為甚麼要到你們辦公室去?!翟曉明臉色一變,說:「送你去學習班!讓你看看是共產黨的政策好,還是你法輪功好!」
我說我沒犯法,他說你如果犯法了就老早抓你了,哪裏只送你去法制學習班?我不肯走,翟就對身邊的人說:「拉他走!!」610副主任羅建和、辰陽鎮610主任魏明改兩人,把我從二樓拉到一樓,塞進了一輛警車。
當警車開到我們局大門口時,翟曉明和羅建和下了車,上了路邊停著的一輛懷化國安的警車,車裏還有另一個被強行綁架的大法弟子歐家法。他們讓我換了一輛出租車,和我一個車的有魏明改,還有另一個女工作人員向秀蘭。我們的出租車在前,警車在後,向懷化開去。
洗腦班在懷化老湖天橋附近,路上經過了懷化市實驗學校,離開大路,車子在小路上開了一陣。這是一個舊印刷廠宿舍,廠子大門是紅色的,是刷新後的舊房,共有四層。有兩個單元,每個單元有一個鐵門,共有16個套房,每套房子是兩室一廳,窗戶外是防盜網。一個套房裏面非法關押著一個大法弟子。
當天被綁架來的辰溪大法弟子還有歐家法,和孝坪鄉的一位女大法弟子和另外一個六十多歲的女大法弟子,其他的我就不太清楚了。
當晚我就拒絕吃飯,我們氣象局的紀檢書記余斌趕來了,他非常生氣,叫來了一個610人員,也是姓余的,叫他要好好的教訓一下我。這個人喝了酒的,一把抓住我的手,將我的手指整個的用力往後反壓,一邊對我大聲說道:「你要老實點!你到這裏來是學習來的,你要聽話!!」
後來,辰溪縣610副主任李會猛制止了他,說這是基地,不允許打人,可以討論,也允許爭論。那個折騰我的人就走了。(這個李會猛曾公開講過:在我這裏我不管法輪功的好和壞,你們在這裏就必須要服從管理。)
有一個610的人員私下對我說過:「我也是不願意做這個事情,已經厭倦了這個政法工作,但是我沒有辦法啊,要不然你給我找個工作行不?上面要我們抓人,我也實在是沒辦法。我對你們法輪功的人是從來都沒有打過,也沒有罵過。」
在洗腦班裏,我看到許多610人員也有善的一面,沒有使用暴力對待我們,只有少數的人動用暴力。但是鎮壓是他們那個黨的命令,他們不得不違心的執行,可見這場鎮壓早已經不得人心,而且他們自己也是受到了傷害和壓迫做了不情願的事情,他們也是受害人啊!
我在絕食一天後,放出了洗腦班。現在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有工作不能回去幹!妻兒老小得不到我的消息,家裏的親人見不到面!你們認為害了我,欠了債可以不還的嗎?那是決對不行的!人不治,天都要治你!還在為惡的人,神靈在看著你,在給你記著善惡帳!
我的單位已經停發我的工資,據說洗腦班的費用是六千元一個月。
我寫這篇文章並不是想針對哪個人,奉勸那些做壞事的人趕快住手,懸崖勒馬,不要害人了,這個黨是不可能替你承擔罪責的!那些還在這樣的害人工作中哀嘆「沒有辦法」的人啊,認真想想吧,這樣害人的所謂「工作」還能不能做下去?為自己的生命負責,儘早退黨自救吧!
曝光邪惡,聲張正義,還我正常生活的權利!
------湖南辰溪大法弟子 余紹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