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煉中去掉利益之心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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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今天我談談在修煉過程中去掉「名利情」,重點是去掉利益之心方面的體會。

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時至今日,我體會到整個人的修煉過程就是從迷到逐漸覺醒的過程,得法前,我是一個迷的最深的人,死抱著名、利、情不放的人,弄的渾身是病自不必說,單說這思想負擔重的如壓著三座大山,活的那叫一個累,雖不算唯利是圖,也到了斤斤計較,「親兄弟,明算賬」的成度了,雖然在執著的努力下,工作中也曾多次獲獎,還曾獲得北京市先進教師的稱號。可是用大法一對照,那就像是太陽照到了一個泥坑,滿是污濁,那一摞子榮譽就是各種執著心,不好的人心堆積成形的一個見證。

得法後,我的心如同小溪變成了大海,得法前後一對照,自己所作所為判若兩人,自己都有點不相信。相比之下,雖然修的不好,在常人看來是不可思議的,修煉人看就是平平常常,就應該那麼做的,那是給未來人留下的,一定是閃閃發光的,因為那就是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走過的足跡。

舉兩個例子,一九九七年,我國南方大面積鬧水災,各單位捐款捐物支援災區,我按照師父的教誨,總是先想他人,看淡名利,拿出嶄新的毛毯(沒開封的)和一千元錢,捐給災區人民,當時我工資四百元,為了弘法,附上信封寫上「法輪功學員慰問災區人民」。當時學校在校門口用大紅紙紅榜排名,在一千八百名師生中名列第一。

一次接到教育局通知,說商量我們單位住房問題,沒想到是這樣解決的:給了我一套北京三環線以內的二居室樓房,雖然是二手房,但已經裝修過,當時就能住,而且在北京市區三個好地段由我挑,一打聽一分錢都不花,並明確告訴我這是福利分房的最後一批,以後就別想了。解決住房是我全家多年的心願,我還曾為此事與相關領導發生過嚴重衝突,沒想到竟然意外解決了。拿著搬遷通知,看看上面局裏蓋的大印,我一時懵了,回家後冷靜下來一想,我今天不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教師,而是一名大法修煉者,就應該照師父的話,用高層次的理來要求自己。在社會聚焦住房的今天,這麼大的便宜我得到了,別人卻得不到,這不傷害別人的利益嗎?這種利益之心應不應該去?

想到這兒,我拿起筆,給教育局房管科寫了一封信,大意是:感謝上級對我的關心,但是目前住房困難的人太多,我想把房讓給比我更困難的人,因為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是師父教我這麼做的,先他後我、無私無我才是我應該達到的境界。最後寫上,希望天下有緣人都來學大法,因為大法有益於人民、有益於社會……。信寫完了,不知怎的我的眼淚刷刷往下流,那不是後悔,不是激動,也不是高興,到底是甚麼呢?說不清,眼淚像來自遠古的一股清泉,涓涓流淌,一路上沖刷著我多少年形成的陳腐觀念。

就這樣,我把房子退回了教育局,當時領導很驚奇:「怎麼,你還是不滿意呀?」我笑著拿出一封信,說我的意思都寫在這上了,她看過直搖頭:「真不可思議!」

事已過去十年了,這房子的價格已被人炒到幾十萬元了,我看到人離道越來越遠,更加認識到甚麼是人生最值得珍惜的,最可貴的,最有意義的,那就是:跟著是師父走在返本歸真的大道上。

層次所限,不妥之處敬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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