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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李瓊英慘遭中共惡黨迫害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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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五日】李瓊英家住四川省成都新津縣花橋鎮19大隊2隊。她是一個單身婦女,家裏只有一個13歲的小孩子。母子二人相依為命。

99年元月她有幸得大法,她時時按「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短時間內改變了修煉前的怪脾氣,姊妹、鄰居的關係融洽了,身體也變好了,肩周炎、大腿麻木等病症不治而癒。

99年7月江氏流氓集團血腥鎮壓法輪功,李瓊英和全國法輪功學員一樣慘遭迫害。

2003年3月的一天,她在新津花橋鎮街上做生意,該鎮政府的張吉祥、高翔、鎮派出所警察王建軍等人把她押到鎮政府辦公室,逼迫她表態不煉法輪功,她堅持不放棄而被非法關押12小時(上午10點─晚上10點)。

同年4月中旬,花橋派出所所長和鎮政府的羅明昆、大隊書記楊卓彬、隊長羅留藝強行把她押到新津寶山山莊洗腦班迫害。家中丟下一個13歲的孩子生活無著落。

同年5月她去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新津原派出所所長彭術全、鎮政府羅明昆從北京押回新津,非法拘留15天,後轉到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花橋鎮綜治辦的高翔將她從看守所押至花橋鎮政府,她身上僅有的14元被收走。就在此時,花橋鎮政府羅明昆和該鄉派出所帶領十幾個人,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破門而入非法抄了她的家,搶走她家大米、菜籽、菜油、衣服、被子、電風扇、收錄機等等。碗、櫃子、玻璃窗、兩口鐵鍋、床、全部砸爛。當她被派出所從鎮政府押到家時,家裏一片狼藉。鎮政府羅明昆再三逼她交存摺。她沒有存摺,他們就把屋裏翻個遍還是找不到,羅明昆氣急敗壞的用手中礦泉水瓶打她的臉,還惡狠狠的說:就是要把你們這些煉法輪功的經濟上搞垮,政治上搞臭。當天下午,又把她押回鎮派出所關了10天,在這期間,鎮政府的張吉祥、高翔還逼她交錢,拿不出錢,他們就打她耳光。

在她關押的日子裏,她可憐的13歲孩子無依無靠,鎮政府有關人員還常到學校去騷擾他,嚇得他不敢去上學。老師、同學四處找他。

從派出所回家後,不久,又把她騙到派出所關押了15天。2000年12月她再次去北京上訪證實大法。臘月底回到家中,靠拉三輪掙錢為生。臘月24日她正在街上蹬三輪,鎮政府的張吉祥、派出所的指導員一行3人強行把她綁架到鎮派出所非法關押20天,後又轉到拘留所非法關押7個月。致使2001年她家一畝菜籽、麥子因無人收割全部爛在田裏。惡警還經常到她家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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