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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拖拉機廠惡徒遭惡報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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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從一九九九年「四二五」開始,原江西拖拉機廠組織了一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成員有唐方明、王會芝、劉蘭、陳新如、熊小波、朱峰華等,其中王會芝是南昌市「六一零」辦公室(江氏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成員之一,這些人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並利用各種方式和手段扣除法輪功學員原本很低的退休金,逼學員家屬上交保證金兩千元至兩萬元不等,從精神上經濟上迫害法輪功學員,還欺騙學員的家屬(老母八十多歲)和子女哭哭啼啼跪於法輪功學員面前求學員放棄修煉,如學員不放棄修煉,就對外宣傳法輪功學員「不要親情、不要家庭」來誹謗大法。

惡人陳新如謾罵大法師父,軟禁法輪功學員,要法輪功學員排著隊,跟他一起舉著拳頭罵大法,否則就被關起來;二零零零年底夥同南昌市十字街派出所毛某某用欺騙手段把法輪功學員關進洗腦班進行迫害。惡有惡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中旬,陳新如突發心臟病,當天死亡,死時五十九歲。

惡人熊小波,四十歲,從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以後到二零零三年一直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有一次毒打一個六十多歲的女法輪功學員(修大法之前是殘疾),打得遍體傷痕,躺下不能動彈。之後不久熊小波即遭惡報,拐了腳,現又雙目失明。

惡人朱峰華,四十歲,毀大法書,逼學員寫「悔過書」,挑撥法輪功學員家屬打學員。後來他與惡人熊小波打架,引起一場官司,花去十多萬元錢,敗於熊小波,並在二零零六年八月被正式判刑,工作被開除,他的老婆與他也離了婚,落得個人財兩空的可悲下場。

警告那些還在積極追隨江羅集團的邪惡之徒,迫害正法修煉的人一定會遭到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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