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身符的神奇(兩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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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

一、楊平仙,女,68歲,是雲南省祿豐縣退休職工。2005年10月丈夫生病死亡,她過份的悲傷,睡不著,吃不下,10天後,她感到全身無力,頭暈,腦脹,一下摔倒在廚房門口,昏迷不知人事。送醫院診斷為腦血栓,半邊身子不會動,手、大腦麻木不會動。出院後生活不能自理,只能在家拄著拐杖走幾步,說話困難。請保姆照顧。

有位大法弟子去看她,送給她護身符,讓她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楊平仙按照大法弟子說的做,半月後,出現神奇:她說話清楚了,不但走路不用拐杖了,還能到處走動。生活能自理了,保姆也不需要了。她和他的子女都非常感謝大法、感謝師父給了她第二次生命。楊平仙決心今後要好好學大法。

二、張蘭卿,女,74歲,雲南省祿豐縣退休職工。2007年4月29日早晨七點多鐘起來解便,高血壓病發,頭昏,跌倒在衛生間,半個身子不會動。子女送她到醫院,診斷為腦出血約4-5公分。左側手肘、左腳不能動,說話不清楚,大小便失禁,吃不進東西,面色蠟黃。

第二天大法弟子去看她,並給她護身符,教她誠心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大法真神奇,第三天她就能吃、喝了,說話清楚了,手腳都抬得起來了,前後住院僅10多天就出院。現能走路了。蘭卿及女兒全家都說是大法救了她的命。全家都表示要學大法,她和女兒都三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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