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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李學傑四次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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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李學傑,女,97年得法。2001年去北京證實法,被長虹派出所姓沈和江南村村民胡廣權戴上手銬帶回。在火車上,他們把她用手銬銬在臥鋪床上,經過兩天的顛簸回到佳市。

在長虹派出所他們對她做了筆錄,半夜11點多鐘將她送進看守所。

她在看守所絕食15天。絕食期間被強制灌食。惡警、惡醫和刑事犯把著胳膊、按著她,用鐵的東西撬牙灌食。灌的是很鹹的包米麵粥、稀湯稀水。她絕食抗議迫害。半個月後被放回。看守所離家有30多里地,因為她沒錢,不能坐車,只好走回家。

郊區分局和長虹派出所經常去她家裏騷擾,讓按手印,如不煉就不抓,如果煉,不配合他們,不按手印,就讓她兒子(常人)、丈夫陳兆福配合邪惡。她不按手印,陳兆福揮拳就打,打嘴巴子。村保主任唐見興也到李學傑家騷擾,找藉口多次恐嚇、迫害,不讓她煉法輪功。

第三次被綁架,是因為給村保主任唐見興和她媳婦真相資料。第二天早晨九點來鐘她路過唐家賣店,不料被唐見興和他媳婦看見,把她叫到他們家,這時門前停輛警車,屋裏有警察。唐見興他倆質問她真相資料是不是她給的?她當時承認是她給的,惡警把李學傑帶到家裏去抄家,3、4個警察滿屋子翻。她的丈夫陳兆福參與對自己妻子的迫害,也向唐見興要了錢。李學傑的錄音機被搜去了。她就是靠賣點菜維持生活。

開十六大前9月27日,長虹派出所警察第三次到李學傑家企圖抓她,李學傑說,老伴在地裏不知道呢,我得告訴他一聲。她倒騎著驢,警車跟著後邊一直跟到地裏。

5個警察硬把她拽上車。到派出所後問他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李學傑說現在在地裏幹活,沒煉。又說要拘留我15天,開完十六大在放你。實際上一關就是3個月。

這期間李學傑絕食10多天,被上刑、上地環。惡警說:她要吃飯,就不掛;絕食就接著掛,手腳套住,定在地板上,大小便由別人給接。惡警、犯人威脅讓她吃飯,說,吃就給摘下來,當時李學傑就答應了。他們給摘了地環。在場的一位法輪功學員說你別答應吃飯,不要配合邪惡,惡警便對那位法輪功學員拳腳相加,用大皮鞋猛踢那位法輪功學員,打的死去活來的。

一次李學傑去湯原縣福興屯講真相,發真相資料被人舉報被村保主任攆上。這樣李學傑第四次被綁架到勝利派出所。他們查到李學傑隨身帶的護身符就逼問口供:資料哪來的?誰讓你做的?目地是甚麼?李學傑一直講真相,惡警不讓講,說:你是認蹲(坐牢)還是認罰?李學傑的妹妹的婆家在本村,得到消息找到家人。第二天李學傑回家,被老伴打出家門。

警察到李學傑家抄家,一個警察看著,不讓她動,也不讓吱聲,老伴和另一個警察去西屋翻,翻了半天甚麼都沒翻到,灰溜溜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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