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迫害大法主要責任人之一原公安局長韓健遭惡報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六月九日】原牡丹江市張秋陽(任市長)、董紹林、韓健(公安局長)在職期間,牡丹江市至少有11名法輪功學員(王曉忠、崔存義、葉蓮萍、李宏敏、於吉興、汪繼國、徐伏芝、王麗豔、關淑傑、吳書傑、王芳等)被酷刑迫害致死,被非法判刑數十人,上百人被非法勞教,被非法拘留、綁架、洗腦、監控的至少有2000多人。張秋陽在任市長期間,曾叫囂對法輪功怎麼做都不為過。作為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張秋陽、董紹林、韓健及其他三十多名公、檢、法人員被法辦,遭了惡報。

以下是韓健在任職牡丹江市公安局長期間,部份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

王小忠,男,36歲,大法弟子。牡丹江市愛民區興平路興平委3組45─21號。2001年8月17日被陽明分局惡警綁架到樺林派出所,被非法拘留在看守所。在王小忠死前一天他的妻子去探視,王小忠親口對她說,公安用電棍打他,伙食也極差。結果第二天王小忠便死在獄中。可是第三天家屬才得到通知,並被告知是腦出血而死,看守所不負擔任何責任,卻將王小忠的心、肝、肺等內臟拿出來冷凍。

崔存義,男,54歲。2002年5月13日前被牡丹江市東安區公安分局綁架,後送到陽明區公安分局鐵嶺河鎮南山派出所後被殘忍迫害致死。既無口供又無筆錄。崔存義身體被打得遍體鱗傷,經法醫解剖驗屍,肋骨被打斷五根,其中一根斷成三段,另一根斷成二段;肺部全黑,眼睛紅腫,腿部全黑,慘不忍睹。驗屍鑑定整個過程,公安部門錄了像,照了相,先後做了二次法醫鑑定,黑龍江省司法鑑定中心的法醫做出了公正的結論。但其鑑定報告至今不給家屬,不讓家屬錄像、照相、複印。
家屬長年多次到政法委,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省有關部門上訪,多次進京到國務院、高檢、中紀委等相關部門上訪。在正義人士的督促下,牡丹江市公安局不得不於2004年年底,以補償的方式給家屬五十萬人民幣。崔存義的遺體在殯儀館停放了二年半之久才於2004年12月初出殯。可南山派出所當晚值班幾名打人兇手至今逍遙法外。雖然為了庇護他們,他們已經被調離了南山派出所,但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相信將大法弟子崔存義迫害致死的兇手們終有被正義制裁的那一天。聯合國人權組織已將南山派出所列入二零零五年的人權報告中,並向中國發出要求協查報告。

葉蓮萍,女,2002年11月28日夜--29日凌晨,葉蓮萍被牡市政保科惡警灌了兩瓶「芥末油」,並被惡警用塑料袋子套住整個頭。這是惡警折磨人的方式,惡警稱之為「摩托帽」。隨後傳來葉蓮萍被迫害致死的消息。

徐伏芝,女,56歲,住牡市北安街北安大隊,曾在北安大隊鑄造廠工作。2002年11月6日晚,徐伏芝在家做飯時被牡丹江北安派出所民警綁架到牡丹江市愛民分局國保大隊。彭軍等人用牡丹江市惡警慣用的塑料袋扣頭、灌芥末油使人窒息的殘酷手段迫害徐伏芝,並將她非法關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2003年3月被愛民法院判刑3年半,2003年6月16日送哈爾濱女子監獄。在牡丹江市看守所期間,徐伏芝被迫害得渾身長滿疥瘡、血壓高、心臟病,因此被哈市女子監獄拒收,送回牡丹江市看守所,本應保外就醫放人,而牡丹江市610、看守所對監獄拒收體檢不合格的大法弟子不放人、不醫治,家屬要辦理保外就醫,他們就層層設卡。徐伏芝的愛人變賣自家住房也沒辦成保外就醫,在牡丹江市看守所徐伏芝血壓高達260,滿身奇癢難忍的疥瘡,加之心臟病均得不到及時治療導致腦溢血,2004年5月26日在牡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李宏敏,女,60歲,牡丹江市機電公司退休員工。2002年10月15日晚八時左右,市國保大隊和東安分局闖入李宏敏家,非法搜查,並且綁架她至市局,當晚又到李宏敏家再次搜查,17日即被迫害致死。死後市公安局惡警把其從市公安局辦公大樓樓上推下。18日通知家屬及她原單位領導,說她「跳樓自殺」,10月19日火化。據悉李宏敏是被強行灌了一瓶芥末油,然後將塑料袋套在她的頭上。她是被嗆死的。市局還厚顏無恥的威脅其家屬讓他們對外說她串門走親戚,沒死,以封鎖消息。

這些法輪功學員分別慘死在市公安局,看守所,派出所。也就是韓健任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長期間。

自古以來,善惡到時終有報。善待大法得福報、迫害大法遭惡報。

然而,備受社會關注的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原局長韓健受賄、行賄、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經哈爾濱市南崗區檢察院偵查終結,哈爾濱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在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法院以受賄罪、行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判處韓健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其實許多人已意識到:無論在世界的那個角落,都無法逃脫對自己所犯下的迫害法輪功的罪行責任。「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其宗旨就是「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匡扶人間正義」。像牡丹江市害死王曉忠、崔存義、葉蓮萍、李宏敏、於吉興、汪繼國、徐伏芝、王麗豔、關淑傑、吳書傑、王芳等法輪功學員的殺人兇手,無論逃到何時何地,將來終究逃不出人間道義和法律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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