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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凌源大王杖子派出所惡警陶國義惡行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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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三日】陶國義,50來歲,原凌源市佛爺洞派出所副所長,現大王杖子派出所所長。此人迫害大法弟子,罪行累累。

2007年6月7日下午,凌源街裏大法弟子范桂淑、齊小豔在大王杖子被陶國義帶領20多個凌源國保大隊人員綁架,之後被非法拘留,關進了看守所。今天已經被非法關押第16天了。

據不完全統計,陶國義在佛爺洞派出所任職期間,佛爺洞幾乎所有煉功人都被他抄過家;被判勞動教養23人;被非法拘留39人;被派出所惡警非法罰款45人,金額高達33816元人民幣;被非法抄走的物品包括大法書籍、磁帶、錄音機等物品難以計數。使無數家庭妻離子散,很多大法弟子流離失所,下崗失業,學生失學,有多少人承受著精神上的壓力與痛苦,肉體上的傷害與摧殘;經濟上的直接損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被破壞;公民應有的基本權利被剝奪;法律、人權被踐踏。那時的陶國義,每每都是首當其衝:

下面僅舉幾例:

1、米豔麗,37歲,佛爺洞人,99年11月25日晚在家睡覺時被惡警抓走。於99年12月被非法判兩年勞教,送往馬三家。兩年「期」滿,由於和家人聯繫不上,整整超期一個月,馬三家的警警給鄉里打電話。2001年12月26日米豔麗的丈夫和陶國義等人去接她回家。米豔麗的家人終於盼得親人回來了。一路上的吃住花銷全是由朱豔麗的丈夫所付。可是在陶國義的欺騙下,卻沒有把米豔麗送回家中,而是直接送往公安局,米豔麗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又被拘留了。

2002年9月29日上午,米豔麗正在家裏做家務,又被陶國義等人綁架。2002年10月15日,米豔麗再次被送往馬三家,非法勞教三年。

明慧網刊登的《我還活著─一位剛從馬三家出來的女子的證詞》一文寫到:「第二天早上,米豔麗被強行關入了『小號』。這裏的小號在四樓,小號共有九個,每個小號面積約有2張床那麼大的小屋。其中有4個悶罐子,也就是完全封閉死的,沒有一絲透氣的地方,呼吸非常困難。每個屋裏都有喇叭,強大的破壞性的噪音,就像電唱機、錄音機要壞時發出的喳喳的聲音,24小時不停的放,致使人的心臟受到嚴重的傷害。大法學員王金鳳被關進三天就大量吐血,米豔麗的心臟病被折磨發作,她們分別出現生命危險,二人分別被送進醫院搶救。」

米豔麗曾在馬三家三個月被關小號4次,坐鐵椅子,整天手腳都被扣上,每天吃發霉的玉米餅;迫害致無法正常進食;冬天警察不讓她穿棉衣,逼迫把雙手伸到外面凍很長時間,再到水房用熱氣哧雙手;米豔麗被三分隊惡警齊福英指使犯人迫害,坐一塊磚長達2個多月,惡人侮辱她,罵她,不讓睡覺,不許與任何人講話,不許接見,被迫害得精神恍惚,行走艱難;這些只是米豔麗在馬三家被迫害的點滴,從精神到肉體的痛苦折磨與承受是令人難以想像的。

2、孫淑芳,61歲。1999年7月20日,孫淑芳被綁架後在馬三家教養院勞教一年。
2001年臘月,孫淑芳又被鄉派出所杜極明和陶國義綁架送到凌源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並被勒索2200元。

2002年的一天,孫淑芳正在妹妹家看家,陶國義又帶領四五個警察闖到她妹妹家,非法搜查,沒翻到甚麼東西,還企圖綁架她,未能得逞。此後曾被監控、多次騷擾,曾被迫流離失所,派出所派人到處找她,並到親屬家騷擾。

2003年,孫淑芳和丈夫一起去大連打工,不到一個月,派出所又到她家騷擾,並給大連公安部門打了電話,將他們夫婦倆從打工單位趕走了。他們不得不重新租房,找活幹,白白用去1000多元。

3、苗春生一家三口人,老苗頭幾年來一直體弱多病,面黃肌瘦。老伴身體消瘦,幹不了重活。自從修大法以後,身體奇蹟般的好起來,不藥而癒,精神飽滿,容光煥發,就連用藥陪著的孩子也遠離了藥片子,也跟著受益了。老倆口靠辛勤的勞動供孩子讀書。

2002年3月12日這一天,老苗頭正在幫患心臟病的妹夫--田子成家刨茬子,佛爺洞鄉派出所所長杜極明、副所長陶國義等三人開車到田子成的農田裏硬把老苗頭推上了車,劫持往拘留所。28日劫持到朝陽勞動教養。在老苗頭被非法教養期間,他的老伴種七、八畝地農田,還得割柴磨豆腐,好供孩子讀初中。懂事的孩子只好被迫初中沒念完就輟學了。

4、佛爺洞鄉王少紅,五十多歲,丈夫早逝,法輪大法使她對未來充滿了希望,給她帶來了幸福。

1999年農曆六月份的一天,夜間10點多鐘,鄉派出所杜極明、陶國義等共6人闖入她家,翻箱倒櫃,搶走書籍和錄音機,並把她抓到派出所非法關押24小時,要送凌源公安局,經講情,請他們(鄉書記王志新、派出所杜極明、陶國義)下飯店,才沒被抓走。

2001年臘月初五,上午9點多鐘,惡警杜極明、李國輝,又把王少紅抓到派出所,敲詐勒索,強行罰款500元(無票據),否則送拘留所。可她孤身一人,房子漏得無法住,沒有錢修,又被無故罰款,生活艱難。

5、程翠苓,47歲,1999年7月23日,佛爺洞鄉派出所所長杜井龍和陶國義等人把程翠苓綁架後被送到凌源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勒索保證金700元,伙食費100元。

同年12月16日,又被派出所長杜井龍等人於半夜把她綁架,關押在凌源第二看守所,遭受管教李偉揪頭髮,用腳踢等折磨,被非法拘留一個月,勒索人民幣300元。

2000年8月,程翠苓又被派出所長杜極明、陶國義、李國輝等綁架到派出所。那時她大女兒面臨高考,給她精神造成了極大的壓力,經親人協調,交2000元押金,推遲幾天又被綁架到凌源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28天。

2000年9月的一天,派出所所長杜極明和陶國義等又闖入她家,在她丈夫不在的情況下強行將她綁架到瀋陽馬三家教養院勞動教養一年,飽嘗人間地獄的迫害。

程翠苓從勞教所回家後,派出所多次騷擾,正常的生活秩序被破壞,給家人造成極大的精神壓力與痛苦,在極度恐慌中生活,曾經被迫流離失所。

6、村民石鳳萍,1999年9月18日正在家中做農活,被鄉派出所所長杜井龍等二人綁架,在凌源第二看守所,被非法拘留40天,受盡了看守所警察的打罵,之後被判勞動教養二年,送往瀋陽馬三家教養院。家中有一個15歲的孩子,70多歲的老婆婆。

7、荀鳳香,女,55歲,1999年7月22日荀鳳香被所長杜井龍和陶國義綁架到派出所。又到她家抄家,然後把她綁架到凌源第二看守所,拘留15天,勒索保證金1000多元,伙食費100元。

1999年12月16日,半夜裏11點多,又被杜井龍等人綁架到派出所一天,晚上又綁架到凌源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1個月後,判勞動教養一年,院外執行,勒索保證金4000元,伙食費300元。

2000年8月,荀鳳香又被派出所杜極明、陶國義和凌源公安局政保科科長付延齡等人抄家後,綁架到派出所,向親屬索要人民幣700元才免於被拘留。

2000年12月,荀鳳香在北京被綁架 、刑訊逼供、打嘴巴,因此而絕食6天。在朝陽市公安局駐京辦事處,給她戴手銬銬在椅子上。身上140多元錢被馬局長翻去。之後由佛爺洞派出所陶國義等二人把荀鳳香劫持到凌源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7個多月,又被凌源公安局判勞動教養三年,保外就醫,向親屬索要人民幣1萬多元。回家後派出所不斷騷擾,整日不得安寧。

在此,再次曝光陶國義的惡行,目地仍然是希望陶國義能明白真相,停止迫害,不要再助共為虐,立即釋放大法弟子范桂書、齊小豔,將功補過。同時更希望看到此消息的世人能夠因此而明辨是非善惡,譴責邪惡,支持善良,為自己生命的永遠選擇一個幸福與美好的未來!

凌源市郵編122500,電話區號0421

大王杖子派出所 0421-6188108 郵編122529
陶國義,手機13942166189,家住在方源小區B座一單元602室。一家6口:妻子和三個女兒及一個兒子,大女兒已經上班,手機13942166189。

政法委:
地址:遼寧省凌源市市府路東段14號
書記室0421?6822241
辦公室0421-682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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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大隊:隊長王桂林 0421-6891665 手機13704917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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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楊明輝 辦0421 6883103 家04216824813 手機13904213390
副局長:董志民 辦6883106  家042168167 手機1913904916066
副局長:王浩
副局長:楊明輝(主管迫害法輪功)
副局長:董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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