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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市大法弟子左程豔八年來屢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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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2006年,左程豔在家洗衣服,新站派出所吳××、姜××、張曉旭(教導員)共六人闖入抄家,將左程豔關入長流看守所並判勞動教養二年,後家人拿三千多元托人將左程豔保外就醫放出。

在過去的八年來,左程豔曾屢遭迫害:

2000年2月,左程豔到北京上訪,走到天安門廣場,被惡警劫回通化,送長流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家中拿出一千元托人,左程豔被放出。

2000年7月18日,左程豔走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拉橫幅證實大法,被惡警送到北京順義看守所關押五天。惡警將左程豔送到火車站,上車後左程豔在天津下車,再次到北京天安門廣場煉功,被惡警送延慶看守所關押十三天,後將左程豔送到天津大港看守所迫害九天。左程豔又被通化惡警劫回通化,送長流看守所,被判勞教教養一年。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所時,家人拿出1萬元托人將左程豔放出。

2002年,左程豔在石油化寫「法輪大法好」,被人舉報,左程豔被抓送到長流看守所,被判勞教三年。在看守所左程豔絕食反迫害,家人拿三千多元托人將左程豔保外就醫放出。

2005年,左程豔在家時,惡警沈樹恆、林太遠將左程豔綁架到國保大隊迫害,左程豔被判勞教三年,家人拿七千多元托人將左程豔保外就醫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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