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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1/155261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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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秘發通知 千萬人被中共奧運所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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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據公安部門人士透露,2007年4月初,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密發《關於嚴格開展奧運會及測試賽申請人員背景審查的通知》。這份通知中,除了中共的“三代表”等假、大、空套話和製造政治迫害理由的渲染之外,主要是佈置類別審查與嚴密監控,將數以千萬計的中外人士排除於2008年預計在中國舉辦的奧運之外。 現將該通知中的審查對象、審查原則摘錄如下: 一、背景審查對象: (一)、奧林匹克大家庭(IOC)成員。 1、國際奧運會成員,國際奧委會邀請的客人; (二)、新聞媒體、轉播商及已購轉播權的機構; (三)、奧運會所有工作人員。主要包括奧組委正式受聘人員、志願者、合同商、保安人員及臨時聘請人員等。 二、背景審查標準: 凡屬下列11類43種人,一律不予通過奧運會及測試賽背景審查: (一)、敵對分子 1、境外敵對勢力、敵對組織成員; (二)、“法輪功”等×教組織和有害氣功組織人員 1、“法輪功”等×教組織,其衍生功法組織人員以及曾經習練人員; (三)、宗教極端及宗教滲透人員 1、境內外宗教非法組織成員; (四)、民族分裂分子 1、新疆“三股勢力”人員及其境內外關係人; (五)、有危害奧運會的傳媒人員 1、境外敵對事業和敵對組織傳媒機構的從業人員; (六)、針對奧運會有現實危害活動的非政府組織 1、有境外政府背景,對我黨和政府實施滲透、顛覆、破壞活動的境外非政府組織; (七)、危險分子、上訪重點人及其他對黨嚴重不滿人員 1、對我黨和政府嚴重不滿人員 (八)司法機關正在立案偵查或採取刑事、行政強制措施人員 1、公安機關正在立案偵查的人員; (九)被管制、緩刑、假釋、保外就醫、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其他被監外執行的刑事犯罪分子,以及被勞動教養和收容教育所外執行人員 1、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的罪犯; (十)暴力恐怖分子 1、恐怖組織成員; (十一)、非法組織成員 1、未經合法註冊的政治性組織人員;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州、直轄市公安廳、局要對這一工作高度重視並納入一把手工程,各級都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分管國內安全保衛工作的副職要親自抓。相關的部門要積極配合。要特別做好保密工作,不要授人以柄,要堅持內緊外鬆原則,要對“兩非”組織人員、法輪功人員、上訪人員盯死看牢,嚴密監控,對未通過審查的原因對外不作任何解釋等。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7/5/25/86066p.html) |
| 成文:2007年05月20日 發稿:2007年05月21日 更新:2007年06月16日 10:4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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