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終於找到了自己的根本執著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一日】師父的《走向圓滿》發表後,很多同修都找到了自己的根本執著,覺的自己走入修煉時也就是對功能挺好奇,為此摔了很大的跟頭,現在這顆心早去掉了,也沒往深處想。後來學習《洛杉磯市講法》,當看到「舊勢力、舊的宇宙把甚麼東西看的最重?就是色,男女之間的不檢點,這個東西看的最重。」「就說他們把這些事情看的非常的重,所以誰要在這方面犯了戒,誰要在這方面做的不好,那舊勢力、那個宇宙所有的神都不會保你,而且都會把你往下推。」

師父讓在這方面犯過錯的弟子公開講出來,看後我非常震驚。看了明慧文章彙編《修心斷慾》之後,我知道不能再以任何藉口來掩蓋,必須暴露這人生歷史上的污點,也找到了自己為甚麼不能一直勇猛精進的修煉下去的原因,不精進時就像被外來的東西緊緊箍住一樣,主意識很著急,卻就是精進不起來。

我的色慾之心和情非常重,從小就憧憬美好的愛情和完美的婚姻,少年時代對兩性生活非常好奇,看過大量的黃色書籍,還學會了自慰,這一世人為的造了無數這方面的思想業。九六年我剛看完師父的講法錄像,師父就在夢中一一點化:一座威嚴的大雄寶殿前,許多身穿袈裟的神佛站立兩旁,師父拉著我的手在空中飛,當時我是一個六、七歲的小孩。古代有一世我和初戀男友是夫妻,我以為他多年離家後已去世,沒想到在街上偶遇時,他已背棄婚約再娶,我與那女子天上地下的打鬥,這一世仍然是他多次對我哄騙失身,然後腳踩兩隻船,最後我只好傷心分手;很多世中我都是男身,一直難放男女之情,甚至與一女子因為有緣無份兩世雙雙殉情,第三世結為夫妻。

有一世我是一個一心向佛的男子,雙親以死相逼令我與一女子成婚,迫於孝道,我答應只有夫妻之名沒有夫妻之實,分居兩地,等父母百年後我再出家修行,家人都答應了。我和妻子的事村子裏的人都知道,最後我幫助妻子和本村的意中人成婚後才離去,村子裏的人看著我一直向上飛升,當我突破人這層天的一剎那,就像從雞蛋殼裏破殼而出,無比美妙,此刻才悟到,那種美妙是放下人中的情才會有的。

我是個非常傳統的人,認為女孩子失去貞潔後是不會得到幸福的,內心裏非常悔恨,所以決定終生不嫁。修煉以後,同事和家人認為我是因為煉功才不找對像的,為了不給大法帶來負面影響,再有自己也有沒放下的人心,九九年我與現在的丈夫結識並結婚,是慈悲的師尊從新改變了我的人生道路。丈夫是個很正直和傳統的人,在我被勞教近兩年的時間裏一直潔身自好,這在當前物慾橫流的世間也算難得。可在我們結婚以前,只要一單獨在一起他就提出過份的要求,我一方面知道煉功人不能和不是自己丈夫的人發生男女關係,一方面也怕他知道自己已失身,堅決拒絕。但除了沒有發生實質性的兩性關係,其它的事情也都發生了。現在我才明白,是那些高層來的變異的亂神在控制著他,利用我這方面的有漏想讓我犯下大錯從而被淘汰。它們還操控年輕時曾經追求過我的異性,在言語和動作上挑逗,我知道法理的要求,不敢犯錯,但心裏還覺的是因為自己很有魅力,不知道是自己的色慾之心不去而造成的。我們自己不爭氣,師父想幫也幫不了。

現在我們每個同修都意識到時間的緊迫,色心不去是出不了三界的,嫉妒心不去是不能修成正果的。以前苦於自己夢中的色關過不去就起了著急的心,就強迫自己不過夫妻生活,弄的丈夫不理解,也產生很大的矛盾。現在我悟到,執著心的去掉不是靠強為,即使行為上做到可是那顆執著的心不放,甚至還被更深的掩蓋起來,那是假修。現在我在法理上提高了,在每個正念中我都清除自己和丈夫的色慾之心,感覺很起作用。

回想起來,從二零零六年的下半年,師父就在幫我去掉此心,可是悟性太差,現在才悟到。人間的表現是:丈夫每天回家都感覺身體很疲勞,每晚回家就獨處一室看電視,我有時過去剛想有些親暱的動作,他就很不耐煩,後來乾脆和我分開住,每晚的應酬也多了起來。這四個月的時間我十二點以後才睡覺,早晨很早就起床煉功,每天只睡三、四個小時,一點也不睏,很精進。

好景不長,人心一上來就不平靜了,我開始懷疑他有了外遇,不然年紀輕輕的怎麼會這樣?我像個常人似的大吵大嚷,向他的家人告狀,甚至以離婚來威脅他,這期間嘴爛的很厲害,嗓子也疼,還不悟,最後丈夫同意和我同睡一床,也告訴我,因為我每晚睡的太晚,回去時總把他吵醒(丈夫有些神經衰弱),才和我分開睡的。事後同修指出我的執著心,告訴我這是很多人想求都求不來的呢!

寫到這裏發現自己的私心太大了,對丈夫沒有做到善,也沒把家裏的環境當作修煉的環境,把自己混同於常人,造成丈夫很抵觸的心理。「這個場和宇宙有一種對映關係,宇宙那邊有甚麼,在他這個場中能夠對映過來甚麼,都能對映過來。它是一種影像,不是真實的。」(《轉法輪》〈遙視功能〉)和我共同生活的丈夫和孩子(修煉)從他們的言行中能對映出我的不足,當我從一思一念上都同化「真、善、忍」時,家裏的環境也會安靜祥和,當我不守心性並且混同常人時,他們兩個也會魔性很大。個人的一點認識,不對之處敬請指正。合十!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1/152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