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洪波,女,現年48歲,黑龍江密山大法弟子。97年開始修煉大法。修煉前患有多種疾病,如胃炎、膽囊炎等,修煉大法後,各種疾病都好了。季洪波親身體驗了大法的美好。
99年7月江羅集團迫害法輪功,為了證實大法給人們帶來的好處、講清大法被誣陷的真相,季洪波多次進京上訪。兩次被密山警察非法抓捕關押在密山看守所,後被非法關進哈市萬家勞教所二年。出來後,因為堅持信仰多次被警察騷擾,兩次被非法關進雞東看守所關押。
2004年9月4日季洪波在向百姓揭露江羅流氓集團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惡時,被密山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綁架。在抓捕過程中惡警李剛把季洪波兇狠的按倒在地,強行戴上手銬拖走,致使季洪波手腕被嚴重擼傷。在公安局審訊中,季洪波不承認公安局強加給她的所謂「非法擾亂社會秩序」罪名。因證據不足「案件」被檢察院退回公安局。
國保大隊孟慶啟等人,施展欺騙誣陷手法,給她捏造假證據並二次送交檢察院。這樣,檢察院便將這些明顯假證據冠冕堂皇的提交到法院。季洪波被密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但季洪波本人不服,提出上訴。
在非法關押期間,季洪波絕食抗議邪惡的迫害。看守所長馬寶生指使惡警、惡人強制給她灌食,結果造成她食道損傷。後經醫院檢查發現季洪波的心臟、膽、胃均有病。即使如此派出所仍不讓她回家就醫。為推卸責任,馬寶生卻多次威逼家屬簽字「絕食死亡由自己負責」,並向家屬勒索300元檢查費。2005年過年期間馬寶生逼迫家屬交納500元遣送費,家屬不交就不讓見面。
2005年4月,密山法院執法犯法,將身體虛弱的季洪波非法投到了哈市女子監獄。2005年10月26日季洪波、王明燕等人給女子監獄長劉志強和集訓大隊長呂晶華寫信,提出解散「隔離區」,不穿黃馬夾,允許學法煉功等幾項合法要求,獄偵科長楊麗彬,610科長肖林帶著幾個男獄警把季洪波、王明燕等人從四樓西側教室裏拖出,肖林就在四樓中廳毆打季洪波並給她戴上背銬,用膠帶封住嘴送禁閉室。路上遇到了「五察」(五察是省廳監督獄警違法犯罪的所謂執法人員)它們為了避開五察的詢問,急忙把季洪波藏到一樓一監舍一個多小時,「五察」走後才把她押進禁閉室。
王明燕被楊麗彬以談話的名義騙進禁閉室。當時被非法關押在禁閉室的已有9位大法弟子。
2006年1月20日,季洪波再次被關進小號,上背銬站不起來,蹲不下,長達1個月零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