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長春市大法弟子於翠蘭被非法判刑十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長春市大法弟子於翠蘭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綠園法院非法判刑十年。

長春市大法弟子於翠蘭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在家附近市場(財神商廈)買菜時,被長春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幾名惡警強行非法綁架,送至長春市第三看守所,因身體原因被拒收,後轉送吉林省勞改醫院。

八月九日,長春市綠園法院將長春市第一汽車車廠區檢察院起訴書送到勞改醫院,起訴書上所列的所謂事實都是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三年的已經過去的事了,而且於翠蘭已受過非人的折磨。

九月二十七日早上五點多鐘,綠園法院將於翠蘭用擔架抬走(因已絕食一個多月),法庭上的答辯竟是綠園法院人自問自答,根本不讓當事人講話。

十一月二十三日再次開庭非法判於翠蘭有期徒刑十年。於翠蘭不服提出上訴。

十二月七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又將於翠蘭的判決書要回,言明要與上訴書對照一下。

大法弟子於翠蘭現在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雙腿不能獨立行走,人已瘦的骨瘦如柴。

大法弟子於翠蘭從被抓到判刑,讓人聽了簡直是天方夜譚,但是它卻是實實在在存在的,這就是邪惡的中共對善良的大法弟子的殘酷迫害。這樣的惡黨不滅亡,天理難容!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