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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惡警抓人過年領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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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近日,我一公安親戚向我家詢問有無抓人線索,一開始我們感覺納悶。後來他道出了原委:為「構建和諧社會」,市裏開會說要抓100人上山再過年,他被分配到1人的指標。到年終得發獎金,這獎金從何而來,抓人上山罰錢而來。

按常理,公安幹警本是有案就辦,無案就歇著,有壞人就抓,無壞人,就老百姓公安幹警兩相齊安。哪有抓人有定額的,抓人有指標的?這些人從何而來?這自然就產生了亂抓人、抓好人的事情的發生。公安幹警本為正義的象徵,但中共的公安幹警卻是邪惡的代表,做著中共的走狗,放著真正的罪犯不敢惹,到處找老百姓的碴。特別是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竟出現了因為一張法輪功真相的傳單而被判5年,7年刑的。一位法輪功學員在保外就醫時,擺脫了邪惡監控後,竟被在電視台反覆播放通緝令,在下鄉宣傳時竟使用無恥的做法:誣稱她為殺人犯。

這就是中共的公安警察,這就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真實現狀。衷心希望廣大民眾認清中共的邪惡本質,儘快擺脫邪惡,迎接新紀元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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