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起訴案件過程中講清真相的修煉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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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師父好!各位同修大家好!下面是澳洲法律小組在過去幾年中參與法律起訴案件和在這個過程中講清真相的修煉體會。

一.不被人間的表象帶動,堅定信師信法

最近三年裏,悉尼的法輪功學員根據正法形勢的需要,向紐省高院提交了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以及中共官員薄熙來、陳昭基的起訴。在進行這些法律案件的初期,原告沒有律師,在幾個懂一些法律知識的學員幫助下,起草了訴狀,並遞交給了法庭,但是訴狀如何遞送給被告,下一步法庭陳述如何進行,似乎都比較陌生、茫然無緒。學員不得不自己上庭,以原告學員翻譯的方式來直接面對法庭講真相,揭露邪惡,但是卻無法解決訴狀遞送的問題,案件似乎在一次次的延期中要走向終結的死胡同了。

學員開始約見不同的律師,進行法律諮詢,所收到的反饋幾乎都是不可能的。澳洲法庭比較保守,而且還涉及到國家管轄權的問題,涉及遞送的問題,涉及到豁免權的問題,涉及到如何執行判決的問題。儘管通過一些熱心人的介紹,認識了悉尼很有名的人權律師,但是經過一段時間的研究之後,律師的答覆仍然是覺的成功的希望渺茫,不願浪費時間在這樣的案件上。

甚至在起訴薄熙來的案件一次開庭前幾天,原定參與出庭的大律師突然打來電話,表示經過他和同事的研究,這樣的起訴案件是沒有甚麼成功的希望的,所以他無法再幫助我們出庭,他唯一可以幫助我們做的就是幫我們遞交結束此案件的申請到法院,他表示如果我們自己上庭或者他來出庭,這也是難以避免的結果。面對舉步維艱的案件,其他大法項目也非常繁忙,參與法律組的學員很少,沒有律師可以幫助原告按時修改完訴狀遞交給法庭,也沒有律師可以代表出庭的情況下,包括從美國和其他國家的律師學員傳來的交流信息也是沒有必要花太多人力和時間在這些法律起訴案件上,參與此案協助原告面臨著看似很大的壓力。放棄這個看來沒有甚麼希望的案件,大家的壓力都減輕很多,也可以抽出時間來做其他非常重要和緊迫的證實大法的項目。

經過交流,參與的學員悟到,起訴這些手上沾滿鮮血的迫害元凶沒有錯,起訴他們本身就是在揭露和震懾邪惡,講真相,而撤銷案件只能使邪惡高興如願。無論表面看來如何艱難,我們也絕不主動放棄,相信只要我們堅持下去,再難也一定能走出一條正路來!

幾個學法律的學生和其他學員經過討論交流後在沒有律師的幫助下把訴狀修改完畢,順利在截止時間之前交給了法庭,並在幾天後的開庭時沒有律師的情況下,學員自己代表原告出庭回答了法庭的問題,並順利得到了法庭同意下次開庭的時間,為該案爭取了寶貴的時間。在下次開庭之前,通過與其他學員廣泛的交流,在大家的正念支持下,又找到了另外一些很有正義感的律師參與進來,繼續推進這個案件。

在薄熙來赴澳洲參加二零零七年亞太峰會期間,幾個中西方學員共同合作,在重重警力包圍下,成功的在薄熙來下榻的旅館把訴狀面遞給了薄熙來,並喊了「法輪大法好」。律師得知這個消息之後也非常激動和吃驚,感覺不可思議。在新聞發布會的當天幫助遞訴狀的西人學員起草了遞交訴狀的證詞,在下次開庭的時候交給了法庭,並向法庭要求對被告缺席判決。法庭在確認被告並未到庭應訴之後,同意原告申請缺席判決。十一月五日再次開庭時法院同意了原告的申請,當庭判決原告法輪功學員起訴薄熙來勝訴。該案成為各個國家的起訴薄熙來迫害法輪功罪行的案件中第一個法輪功學員勝訴的案件。回顧二年多的時間,從開始摸索著起訴薄熙來之後已「山窮水盡」的境地,到今日原告成功遞交訴狀並勝訴,曾經參與過的律師都表示驚奇,而參與其中的學員則更體會到師父所告訴我們的「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洪吟二》〈師徒恩〉)的法理。

二.找律師的過程也是講真相、救度眾生的過程

法律訴訟案涉及到要和常人的律師、法官打交道,也涉及到很多法律的技術細節,所以很多時候很容易陷入到具體的技術細節中或者結果中。在剛開始尋找在澳洲法庭起訴迫害法輪功元凶的契機時候,我們遇到了沒有律師、沒有錢請律師、沒有法律知識和找不到法律依據的困難。澳洲的法律和法庭都是比較保守的,對於在其它國家發生的迫害和酷刑等是不願意管轄的。原告法輪功學員需要法律上的諮詢,普通律師的收費都是三百元左右,僅僅看文件本身可能收費就要超過上千塊錢,原告學員請不起律師,而免費的律師似乎也很難找到。學員經過交流最後悟到,找律師的過程就是向法律界講真相、救度眾生的過程,無論是否能找到律師,無論看起來多麼艱難,大法弟子就做我們應該做的事情,一切自然會有安排。

學員心一動,法中自然就有很巧妙的安排。在幾個學員剛分工給一部份搜索到的人權律師發了電子郵件,介紹法律起訴案件,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和原告學員在中國受迫害的親身經歷之後,一天之內就有幾個律師陸續打來電話或回信,有的表示願意免費參與起訴案件,幫助原告打官司,有的表示願意見面進一步了解案件的情況,有的表示雖然自己太忙,無法參與此案,但是對法輪功學員很同情,也反對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在下面的幾週之內,會講英語的學員陪同原告學員見了幾位律師,進一步講了迫害、活摘器官和為甚麼要在澳洲起訴中共高官等真相。有幾位律師在了解真相之後,開始陸續參與到起訴江××和薄熙來等案件中來。有了富有正義感的人權律師的協助,無疑使這些法律起訴案件如虎添翼,起訴江××和其它的幾個案件都有很好的突破,完成了遞交訴狀的過程,開始了準備申請缺席判決的過程。

以陳紹基案為例,離開庭只有兩個星期不到的時間了,我們還沒有律師,但是大家都明白,即使表面上事情再難,只要我們正念足,走正我們的路,一切就都在師父的安排中。很快,參與此案的學員就找到了一位願意提供免費法律幫助的律師,而這位律師是在我們一次講真相活動中,接了一張真相傳單,看了真相後,她覺的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她當時就留了她的名片給學員說,如果你們需要幫助的話,你可以打電話給我。

其實我們與律師配合的過程,也是一個大法弟子正念正行往前推進案件的講真相的過程,不是我們在依賴或等待律師給我們把這些案件打勝了,而是大法弟子在背後推動和引導案件的進展。我們的修煉狀態和整體配合的狀態也直接反映到律師的狀態上。當我們修煉狀態好、大家齊心協力正念配合的時候,律師的正念很強,在法庭上說的話很有正義感;而當我們鬆懈或忽視了案件,或者學員之間有間隔的時候,律師就會遇到身體、工作和家庭上的各種干擾。有一段時間案件沒有開庭,學員也忙於其他項目,就忽視了針對案件講真相和發正念,結果一直免費做訴江案的律師就丟了他的工作,不得不重新找工作,並且在時間上受到很大限制,表示只有申請到法律援助才能繼續做下去,否則就很為難了。面對下次開庭就在三天之後,學員在集體學法的時候交流到這個問題,意識到法律訴訟案件講真相的重要性,並且也應該大家給律師發正念。結果第二天一早,律師就給法律小組的學員打電話,表示即使申請不到法律援助,也仍然要繼續幫助做這個案件,表示他會多利用業餘時間來準備這個案件,並且順利參加了與法庭的電話會,確定了將申請缺席判決,以及下次開庭的時間。

三.通過法律訴訟向政府、媒體、主流社會廣泛講真相,救度眾生

法律訴訟不僅僅是一個法律案件,而是通過這個人間的法律案件來向主流社會和中國民眾更廣泛的講清真相的契機。正如師父在《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所說,「我經常講,我們不求世間的得失,是吧?我做事最注重過程,因為在這個過程中能叫人認識真相,在過程中能救度世人,在過程中能揭示那真相。」「但是大家往往重視結果,不注意在這個過程中把你們應該講到的真相都講到位。應該叫人知道的人都知道了,那才是真正的證實法、講清真相。問題出在哪裏你們就去講,並不是單單為了推動官司才這樣做,而是為了講真相;但是官司誤在哪裏了,那裏一定是需要講真相,也許那個官司自然就推進了。」

法律小組也經歷了從小組幾個成員埋頭做法律案件,到與更多的學員交流,利用案件的每個過程和進展講清真相的修煉過程。這一點在學員做訴江案的過程中體現的比較明顯。在訴江案由開始的沒有律師參與到有人權律師參與,從訴狀遞送不順後過期,到法庭同意延長有效期,並由法庭把訴狀轉發給司法部和外交部,要求他們通過外交途徑遞送給江××、羅幹和六一零辦等被告。這其中的變化背後有很多學員講真相的大量工作。

學員就這個訴江案目前的進展和為甚麼要起訴給所有議員發信和傳真,結果收到了八十多位議員的來信支持,特別是總理辦公室五次來信表態。信中說:「澳洲政府深切關注中國(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並認為中國政府(中共)禁止這個群體違背基本國際人權標準。澳洲定期向中國政府提出此項事宜,包括通過我們每年的人權對話。澳洲政府已經敦促中國政府著手處理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並建議中國政府允許對這些指控進行獨立,可信的調查,我們將繼續向中國提出此類事宜。」並且收到了當時的澳洲總理霍華德、司法部長以及眾多不同州和黨派議員的回信,回信中很多議員表達了對法輪功遭受迫害的同情,以及對原告法輪功學員法律行動的支持。法律小組的學員給各級政府寫信後,在澳洲政府總理和各黨派領袖、部長、省長、市長的紛紛表態下,陸續又收到了加拿大、新西蘭、英國等總理辦公室來信支持。

同時在法庭發出去訴狀遞送要求之後,學員並沒有等待奇蹟發生,而是一直在堅持不懈的找到司法部和外交部的相關人員講真相,確保訴狀能夠往下送達。過程中遇到不少阻力和干擾,但是學員通過講真相和正念正行克服了種種困難,終於在二零零七年十月收到外交部人員的來信,通知給被告的訴狀已經遞交到了堪培拉的中國大使館,並給法院遞交了證詞表明這個案件的訴狀遞送已經完成。這就意味著該案可以繼續往下走。如果江××等被告不應訴的話,我們的律師就可以代表原告申請缺席判決了。同時這些案件的進展也發給了紐省的律師和媒體工作人員。學員在接觸到不同律師的時候都聽到反饋,我們聽說了對法輪功的迫害,聽說了活摘器官,不敢相信今天仍然有這樣的悲劇發生。越來越多的人在明白真相。

四.中國受迫害的學員參與法律起訴案件的體會

澳洲學員在二零零四年看到全球的訴江案後,感到很慚愧,澳洲的訴江案是個空白,於是學員自己做訴狀,錄口供,整理訴狀,找法律條文,尤其是打開電腦一看這麼多法律條文,像浩瀚的大海,要找到一條符合我們控告江××的法律條文,學員又不是專業律師,就像大海撈針一樣,可是學員信師信法,在正念的作用下,沒有被困難嚇倒,日日夜夜奮鬥了一週,完成了訴狀。最後以酷刑罪和反人類罪狀控告江××和六一零辦公室。在江××下台的前一天,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四日,學員發著正念親自來到法庭遞送訴狀。第一次法院沒有接收,學員向法院講真相,請求幫助。法院工作人員很善意向幫助我們指出要修改的地方。然後學員放下一切,連飯也顧不上吃,大家正念齊心合力,有的找法律條文,有的持續發正念,終於在五點以前,法院下班前我們又趕到法院,一邊發正念,一邊向法院遞送材料。終於當天法院接收了我們控告江××的訴狀。第二天,全國人大宣布江××下台。我們像打了一場勝仗,可是學員們沒有起歡喜心。當天連夜向全澳幾百家媒體發消息,江××在澳成第一被告,並通知媒體九月十六日在紐省高等法院前召開新聞發布會。在學員的正念作用下,全澳最大的十幾家中英文和最大的澳洲十號電視台都報導了江××因迫害法輪功在澳洲被起訴的喜訊。特別是悉尼的四大中文媒體都報導了《江澤民在澳洲被控告》的消息。

法律小組的同修們通過集體學法交流認識到通過上訴的機會,是向法官講清真相的大好時機。在律師斯萊特瑞和法律小組的合作下,我們向法庭遞交了上訴書。因全澳學員的正念配合,奇蹟出現了。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法官判決同意增加羅幹為被告,延長訴狀有效期,並同意幫助轉給外交部長遞送。在全澳學員齊心的努力配合下,憑著一個正念,把一個否定的死案推向了高潮,澳洲外交部從幫助中共提供信息到用外交部途徑幫助完成了送遞訴狀給江××、六一零辦公室和羅幹。

法律小組的成員沒有因為案子的進展而感到滿足,他們利用這個大好機會繼續向各個方面深入廣泛的講真相,特別是向廣大的中國人講真相,做了一份十二頁的訴江特刊,專門發給大陸的中國民眾。學員你一百、我二百,在全澳學員的幫助下,湊起了五千元澳幣印了三萬份專刊。很快發完了,大家都要求增印第二版,很多中國同胞對於江××被起訴很感興趣,紛紛索取報紙,在旅遊點發報紙時,也有看了報紙的頭版,大題目「江澤民在澳成第一被告」後一輛一輛整車的旅遊的中國人都退黨了。一位姓吳的中國人來澳旅遊時,在旅遊區接到了一位老太太給他的報紙,他看了訴江的報導後,很受感動,祝福我們加油,一定要把江××繩之以法,並留下了她的電話,我們和她通話後,她說要面見和我們長談。

五.任何的證實大法項目都應該體現整體配合協調的威力

法律起訴案件的每一步進展體現的都是整體配合的力量,而不僅僅是法律小組的努力。當學員聽說法律案件進行遇到阻力的時候,開始自發在法院附近發真相資料,在法院附近的火車站Martin Place擺真相圖片展,每週一到週五在那裏徵集簽名,發資料,發《九評》,發活摘器官的報告,放真相錄像等等。這樣幾個月連續做下來,因為這裏是個有很多專業人士和律師工作的區域,很多在附近工作的律師等專業人士都開始了解了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表示對法輪功的同情和支持,很多人在徵簽表上簽名表示支持。每次開庭的時候,都有學員在上午九點上班之前就把揭露迫害的橫幅打出來,在附近的火車站發真相資料,成了法院附近一道獨特的風景線。

從紐省高院做出對薄熙來的缺席判決之後,起到了對邪惡極大的震懾,中共方面開始通過中共大使館向澳洲外交部和司法部發信和施加壓力,要求澳洲政府介入法輪功學員起訴江××和其他參與迫害的中共高官的法律案件,這些法律起訴案件再次引起極大關注。

學員通過交流也意識到這不僅僅是法律小組的事情,而是牽扯到了澳洲政府在這樣的正邪交戰中如何擺放位置,是否將會給參與迫害的元凶提供保護傘的關鍵問題,也將會影響到這個國家和澳洲民眾的未來,以及對其他國家類似起訴案件的前景。為此,法律小組開始和其他學員在法上交流此事,並且準備和其它項目組一起合作,定期在一起學法、交流,結合案件的最新進展和下一步的計劃共同配合把真相傳播給政府議員,通過媒體讓更多的澳洲民眾了解真相,並計劃在新的一年裏,在下次開庭之前抓緊時間向剛剛選舉後成立的新政府和議員講清真相,向法律界的人士和社會各界揭露邪惡,講清真相,爭取更多的支持。真相講到位了,自然案子也就會向一個更好的方向發展了。也請所有學員能在正念中清除對這些法律起訴案干擾的邪惡因素,支持我們能夠利用這些案件起到更大的講清真相、救度眾生的作用。

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二零零七年澳洲法會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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