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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尚詩獄中傳書:從非法抓捕看中共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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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2004年4月20日下午5點多鐘,我從親屬家出來,騎自行車沿著遼河北大堤從東向西去魏家村另一親屬家住宿(因邪黨迫害有家不能回)。騎到中間時,突然從大堤邊上竄出4個青年人,一下子將我撲倒。當時,我完全以為是歹徒搶劫,在掙扎過程中,我一眼瞥見旁邊還有一個歲數大的人在指揮。這時我才反應過來,原來是惡警綁架。於是我大聲高喊:「法輪大法好!」惡警們有的捂我嘴,有的將我胳膊擰到背後戴手銬,惡狠狠的將我硬塞進大堤下面的吉普車裏。這時幾乎沒有甚麼遊人。他們一溜煙將我拉到雙台子區公安分局,連拖帶拽把我拖到二樓,將我臉朝下摔在地上。

大約20分鐘後,剛才指揮綁架的惡警王雲孝欺騙我說:「我們受省公安廳指派向你了解點情況。」之後,他們又將我拖到吉普車上,說到一個地方去。結果他們把我拉到盤錦市看守所(三所),看守所接收警察一問,甚麼手續都沒有,王雲孝說:「給你們補。」於是看守所值班警察也就默許了,把我塞進看守所小號。進號後,主管這個小號的警察張某某說:「甚麼手續都沒有,怎麼能接收呢?」中共的法律荒唐到甚麼程度可見一斑。

進號後第三天傍晚4點多鐘,市公安局政保支隊派惡警連傑及一名小青年對我進行非法訊問,剛開始時,他們以偽善的面目出現,誘導我。當提到有關法輪功的問題時,看我不配合,便惱羞成怒,左手抓住我頭髮,右手左右開弓狠勁搧我耳光,然後又用右手攥成拳頭猛擊我的心窩,將我打倒在地。於是我大聲呼喊,惡警連傑方才罷手。我捂著疼痛的心窩被送回小號。

第二天,市公安局又派李國華及另一個小青年繼續對我非法訊問,從開始訊問到結束,我只說了一句話:「中共政府在處理法輪功的問題上從來沒有講過法律,所以,我拒絕回答一切問題。」同時我將此話親自寫在訊問筆錄上。從此以後,公安局再也沒有找過我。之後,他們把自己編造的一些材料交給興隆台區檢察院。

隔一段時間後,興隆台區檢察院派一直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檢察員裴光彥對我再次非法訊問,同樣,在我這裏一個字也沒有得到,灰溜溜的收場了。

直到9月初興隆台區法院準備對我非法開庭的前一天,法院派一男一女兩個律師準備為我所謂的辯護。我問他們:「你們給我辯護是無罪辯護還是有罪辯護?」女律師說:「當然是有罪辯護了。」我說:「沒開庭,沒調查,你怎麼知道我有罪呢?」她說:「政府定的法輪功有罪,那不就是有罪嗎。」由此可以看出,開庭是愚弄老百姓的,為了掩人耳目。只要中共當權者想要鎮壓誰就鎮壓誰,無數事實證明,中共制定的所有法律條文完全是為了維護他們的私利,並且是為了他們想要打擊誰而隨時能找到藉口而設的所謂法律依據。當然,絕大多數中國的律師也都是中國法律的應聲蟲。法院為了達到他們欺騙群眾的目地,維護中共法律虛假程序。

第二天,開庭前,又派兩名律師而被我拒絕。開庭期間,邪惡檢察員裴光彥杜撰出一份所謂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起訴書。之後,一直充當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徒審判長馬力(女,看守所犯人都叫她馬大黑或馬大吃,特別能接禮受賄)開始非法訊問我。我說政府對法輪功的宣傳全都是造謠、誣陷,馬力看我不配合,讓法警把我坐的椅子搬走,讓我站著。於是我硬坐到旁聽席上,他們沒有辦法,又把椅子搬了回來。這時我還要繼續講,惡徒馬力為了早早收場,說甚麼:孟健(法輪功學員)判13年,你是她的領導,更得重判。說完後宣布休庭,不讓我說話。第二天,他們把早已擬好的判決書送到看守所,對我非法判刑14年。

從這些惡警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言行上,充份暴露出中共的法律已經到了荒唐的不能再荒唐的地步。法輪功沒有組織、沒有領導,他們也都知道,況且法輪功學員孟健是在2003年5月份被惡警綁架的。雖然都是法輪功學員,但互相之間沒有任何聯繫,只不過是在同一地區修煉,都是大法修煉者。我只不過額外的做一做輔導員工作。法院竟然把輔導員與學員的關係誣陷為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從而當成一條法律依據,成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條理由。也許不了解情況的常人會問:「這能是真的嗎?」可它確確實實發生在遼寧省盤錦市公、檢、法對我非法審判的過程中。開庭前既不通知家屬,又不發布公告,開庭時,僅僅找來興隆台區公安分局政保大隊以惡警張潤秋為首的十幾個警察旁聽,同時隱藏著不可告人的目的。直到我被綁架到監獄後,才和家裏取得聯繫,家人方知我的下落。

為了證實大法,不配合惡警的要求,在看守所期間,我一直沒穿號服,不剃光頭,每天犯人坐板時或甚麼上級到看守所檢查工作時,我一直在一邊躺著。看守所要求犯人背監規、照像、滾手紋等,被我一概拒絕。從進看守所到非法判刑5個月的時間裏,除絕食期間外,每天早晨都打坐煉功。

2004年9月28日,我與葫蘆島另兩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撫順二監獄(青台子監獄)遭受迫害。到目前為止,在撫順二監獄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共有10名,除大連一名學員王洪偉所謂「轉化」外,其餘9人基本上都能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有的法輪功學員在全監服刑人員大會上喊出心聲,有的法輪功學員不配合點名;有的法輪功學員用書面形式揭露中共邪惡,同時闡述修煉法輪大法對人身體以及淨化心靈的神奇作用;有的法輪功學員打坐煉功。9名法輪功學員一概拒絕參加勞役、各種考試、政治學習、文體活動、背監規、照像以及其它活動等。在法輪功學員不斷的講清真相、揭露邪惡中,一些幹警和大多數犯人都能正確的認識大法,善待法輪功學員,同時能基本認清中共的真實面目,明白了中共對法輪功的宣傳都是造謠、誣陷。只有極個別的幹警對法輪功學員表現出一些邪惡行為來,但是在法輪功學員正念足時,邪惡都表現的很弱。最可喜的是,法輪功學員在講真相中,有的犯人得法後開始修煉,被幹警發現後,對其進行圍攻,並逼問「經文」的來源,該學員坦然自若,不為其所動,最後以幹警妥協告終。


李尚詩在獄中寫的詩:

盼歸

正月十五月兒圓,
闔家盼歸人未還。
身陷牢籠百苦降,
真、善、忍存意志堅。

零五年正月十五於撫順二監獄

回家

人生雖短五有八,
萬古奇緣得大法。
身受迫害遭巨難,
一覺醒來已回家。

零五年正月十五於撫順二監獄


附撫順二監獄四監區幹警名單

鄒俊 監區長 法人
魏春光 教導員 主管迫害法輪功,比較邪惡
謝庭寶 副監區長 主管改造
孫玉華 管教
劉岩 副監區長 主管生產
李洪臣 中隊長
李長水 中隊長
叢殿偉中隊長
辦公室電話:0413─6110683
此監區有三名法輪功學員:瀋陽法輪功學員崔健,盤錦法輪功學員李尚詩,葫蘆島法輪功學員胡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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