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做資料中隱藏的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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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近來我一直在思考我們做資料中的存錢存物問題,直到前兩天得知遼寧法庫一材料庫被查抄(裏面沒人),才堅定了自己的想法,現拿出來與大家切磋:

我們這裏也是這樣,每隔一段時間同修們都自動的向資料點上交幾十到幾百不等的錢,有條件的甚至還多些。時間長了就存了一些錢在資料點或在協調人那裏。然後他們又用這些錢購買了做資料的設備。這樣不但存了錢,又存了物,結果真的為此產生了執著。比如,發生矛盾了,協調人說哪些哪些設備是點上的,得拿走拿別處去;或者搞起了小圈子,往我這點交錢的,我就給資料,別人儘管往別處交錢,來我這要資料我就不太願給,就好像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做起了買賣。甚至點與點之間由於利益的做怪也不願互通有無。為了買批發便宜耗材就大批量進貨,又不儘快發給各資料點疏散,而是囤積起來。結果就容易被鑽空子,被查抄,不但沒便宜反而損失慘重。

師父一再告誡我們大法不存錢物,輔導站不存錢物。我理解就是讓我們不論做任何事包括做大法的事都要保持一顆最純淨的心態。但是我們沒把握好。首先,同修交來的錢目地是儘快救人,真相資料誰能發誰發,發的越快越多越好(當然既要考慮效果又要珍惜資料),只要有人要就是好事,發完再說,而控制資料的發放,既歪曲了同修交錢旨在儘快救人的胸懷也障礙了證實法、救人的進程。

其次,不應用同修交來的錢買設備,買了設備就是物,算誰的?大法肯定不存錢物;所以同修的錢最好是不用收上來,讓他自己存放在自己家,可以把存數報給點上,須購耗材時提前兩天收上來就行了。

第三,資料點遍地開花,誰想做,就自己買設備為大法做事;經濟寬裕的也可以自己或同別人合作買設備借給會用的同修做資料,但設備還是屬於他們自己的,不用時歸他們自己或他們願送給使用的同修所有那是他們自己的事,大法始終保持純潔。第四,在購耗材上不應圖便宜囤積太多,我們的法是順其自然;一個覺者不論做任何事情都應保持順其自然的狀態,即使我們僅能做十份,如果我們是修煉人應有的狀態,這十份可能會發揮最大的作用,不停的在世人中傳看。

以上不成熟的想法與同修切磋,整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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