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代替同修寫「嚴正聲明」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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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一月九日】我擔負著本地區的上網工作。幾年來,我將同修轉來的許多「三退」名單發往《大紀元》退黨網站;同時將一些同修宣布洗腦作廢的「嚴正聲明」和部份曾對大法不敬或有其它過錯而覺醒了的世人的聲明發往《明慧網》。從未出現過差錯。

一月前,甲同修轉來一張「嚴正聲明」,前邊寫著:「對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聲明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後邊是七個人的簽名。我一看,這麼簡單,太不嚴肅認真了。我立即退給甲同修,讓她轉告這七位同修從新寫,應該各人寫自己的。過了多日,甲同修來告訴我,說這七個人都是邊遠地區的,不便退回,讓我幫著處理一下。我收下那份聯名的聲明,放在了專裝名單的袋裏,準備代每人寫一份聲明發到網上。

第二天,我在整理桌面時,突然發現那張聯名的聲明稿竟在窗台上,我十分詫異,暗暗埋怨自己的粗心,又將它放入裝名單的袋裏。過了兩天,當我準備替他(她)們上網而在袋裏拿取名單時,怎麼也找不到。我真是急壞了,翻遍了所有可能的地方,毫無蹤影,一整天心裏都很亂。

等冷靜下來,我想這肯定是自己有漏!明明記得將稿子裝在了袋子裏,為甚麼兩次出現異常?猛的悟到:這是師尊在點化我,不能替他們寫聲明呀!反覆學法和思考,使我看到這一問題的嚴肅性和自己認識上錯誤的嚴重性,現將自己的反思寫出,望同修們批評指正。

一、三種「嚴正聲明」在涵義上的不同

有三種向網上發表的聲明,雖然都是「嚴正聲明」,但它們的涵義是十分不同的。

「三退」聲明是本人通過讀《九評》或由於個人的經歷等原因認識到了中共的邪惡本質,堅決與邪黨決裂,通過聲明向神表明心跡的一種莊嚴形式。這種聲明可以用真名,也可以用化名,因為「神看人心」所以神就可以為其抹去獸的印記,使本人從此擺脫為邪黨殉葬的噩運,開始走向新的人生。

覺醒世人的聲明是那些因對大法不了解,在受騙和無知中對師尊和大法不敬或因其它原因而對大法犯有過錯的世人,當他們真的了解和認識到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時,為了向神聲明發自內心的悔過和對大法的相信的一種莊嚴形式。這樣,神就可以原諒他們,消去他們對大法所犯的過錯或罪業,抹去他們心靈上對大法不敬的陰影。

以上兩種「嚴正聲明」都使本人在人類大劫難中免於被淘汰,留下寶貴的人身,為進入人類的新紀元和以後修大法奠定機緣。這兩類聲明,只要本人是發自內心,神就會看見、就能生效,所以自己寫和別人替寫都是可以的。

大法學員的「嚴正聲明」就不同了。當一個大法修煉者,在邪惡的迫害中由於怕心等執著,說了、寫了「不再修煉」的保證或做了其它有損大法的事,就是背棄了史前的神聖誓約,開始離開了師尊為自己安排的走向神的回家之路,而服從了舊勢力的安排(相當與舊勢力簽約)。不管甚麼原因,也不管過後如何痛悔,這都是嚴重的過錯與污點,因為自己是得了法的、是明白有過史前大願的。

慈悲的師尊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所以,多年來的講法中都教導沒做好的學員認識過錯、發表聲明,從新走上修煉的道路。師尊在2006年《美國首都法會講法》中教導說:「就是那些在中國大陸做的不好、或者做的不夠好的、甚至於做了很不好事的,在這件事情沒有結束之前都是個人修煉中的一種反映;可是時間不等人,機會越來越小了。」體現了師尊的無限寬容。

然而,作為學員,不能把師尊的慈悲、寬容當作遷就、原諒自己的藉口,而應從法的基點上認識自己的過錯,發自內心的寫出自己的心聲。寫「嚴正聲明」時等於是自己從新跪在主佛面前表示自己的懺悔、表明自己要擺脫舊勢力的束縛、重續史前誓約、繼續走神路的莊重、嚴肅的發願儀式。所以,大法學員這種表示要從新走好「神路」的聲明與前述兩類表示從新走好「人路」的聲明的內涵是有著天壤之別的。因此,那種敷衍塞責、三言兩語就要表示自己從新修煉的「嚴正聲明」,其實既不「嚴」、又不「正」,是對師尊和大法的不敬。而我準備替寫這類聲明的想法更是非常錯誤的(不包括代那些本人有較好認識而文化所限的學員寫聲明)。

二、替同修寫「嚴正聲明」的後果

凡是走了彎路而在寫「嚴正聲明」時含混籠統、草草了事的同修,都有著許多人心的執著。其中最主要的是怕心,害怕自己的錯事被別人知道或害怕觸動自己的心靈的傷疤,而忘記了師尊在《走出死關》一文中的教誨:「修煉就是修煉,修煉就是去掉執著、去掉人不好的行為與各種怕心,包括怕這怕那的人心。本來就是因為執著與怕心走錯了路,走回來又被怕心牽制著、擋著走回來的路。」

當這些同修寫「嚴正聲明」時,師尊在看著,眾神都在看著,當然舊勢力也在虎視眈眈的盯著。如果自己真是站在法的基點上有認識、有誠心、正念很足,師尊和眾神就會欣慰,而舊勢力就不敢阻擋這種向神路的返回;反之,如果聲明時不嚴肅、未在法上認識,就會給舊勢力繼續迫害造成藉口。所以,即使發表了聲明,也會干擾不斷、甚至再次遭受迫害。同時,自己的許多執著心被掩蓋著,長期得不到心性的提高和層次的昇華。

替這樣的同修寫聲明者也是受常人之心的驅使,自己還以為對同修是在「幫助」,其實是在害人害己。更嚴重的是這種替寫的做法是違背「真善忍」法理的,本身就是弄虛作假,就是極大的不真。自己必然也會因此而造下罪業,也會給舊勢力干擾、迫害以可乘之機。

所以替同修寫聲明既害了同修,又害自己,後果嚴重!

寫到此,我無限感激師尊的慈悲點化,才使自己免鑄大錯!然而教訓是深刻的。我為自己沒有學好法、悟性差,深感對不起師尊!

我已設法轉告七位同修在學好法、提高認識的基礎上重寫聲明。寫此文的目地是以自己的教訓提醒有類似情況的同修引以為戒。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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