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請國際社會防範中共對西方官員的滲透和洗腦

——致聯合國難民署官員的申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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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尊敬的聯合國官員:

你們好!

我叫吳志平,是已獲批准的聯合國難民身份的中國法輪功學員。近日收到一封加拿大駐泰國大使館移民官員簽發的通知拒絕對我在加拿大進行安置的信件。拒簽的關鍵原因之一是:移民官承認曾在香港、廣州、北京工作數年,因而自稱「我了解中國」、「中共現在很好,它幾乎允許它的民眾做任何事情,除非他們違了法」;他還曾被中共政府邀請參觀了中國的監獄,所看到的都是很好的醫療設施與環境,他因此不相信中共政權在迫害人權方面的惡劣行徑。在交談中,當我提交一份關於「加拿大獨立調查團」所查屬實的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駭人行徑的報告,移民官也只略掃視一下就扔在一邊,並斷言說這是「個人行為」,不相信是中共政權的罪惡。更甚者,針對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慘無人道的、早已引起國際社會廣泛憤慨的迫害行徑,該移民官竟斷言說:「那不是迫害,那是執法!(It is not persecution,it is prosecution!)」;並由此指斥我去天安門打橫幅是「知法犯法」。

移民官的這些反應,使我想起當年納粹舉辦奧運會邀請各國參觀其集中營時,被邀請者所看到的到處是鮮花,還有一個由美女組成的樂團。納粹企圖靠此伎倆矇騙全世界善良的民眾,如今中共政權欺騙國際社會和國際人士的手段如出一轍,甚至連靠舉辦奧運會來欺騙國際社會的手段都是相同的。這些陰謀使得對法輪功信仰者和異己人士的迫害變得更加隱蔽和險惡。我深信:上述移民官就是不幸遭到中共這種手段的欺騙,並被拉攏、乃至洗腦的。

舉一個例子:我母親吳玉嫻是一名醫生,在其七十高齡時因信仰法輪大法而被(中共)判七年。入獄以前她身體非常健康。但在獄中被迫害三年後,罹患乳腺癌晚期,至此才獲准保外就醫一年。在此一年中,母親也根本未能得到良好的治療,因為其供職多年的醫院(母親曾任副院長至退休)根據610的「指示」,剝奪了其多年的退休養老金及醫療保險。一年到期,惡警不但不給延期,還威脅要送回廣東省廣州女子監獄繼續迫害;為此,我七十高齡母親不得不於2005年6月8日離家出走。於2005年7月13日,在鄭州母親又被國家安全局人員抓捕,並被非法審訊了近三天,導致其大出血生命垂危。在此情況下,中共爪牙才把其拉到鄭州火車站,扔下她一走了之。我母親忍著劇痛獨自從鄭州坐火車回到在廣州的家中。而在其生命垂危時,家人要求把她送到其本人工作多年的醫院進行醫治也未得到院方答覆。於2006年2月9日,母親在大面積傷口潰爛的劇痛中在家離世(詳見2006年2月23日明慧網報導)。去世後,需派出所開具證明;但其有關方面多方刁難、互相推諉,拖延10個小時至夜深12點才勉強開出證明。即使在後來舉行遺體告別儀式時,警察連悼詞都不讓讀。這就是中共邪惡政權迫害人權的罪惡事實。此外,因信仰法輪大法,我的妻子朱洛新被判重刑十年,目前被關押在廣東省廣州女子監獄;哥哥吳志均被判八年,現被關押於廣西桂林監獄。我本人也曾經在廣州第一勞教所受迫害達兩年,其間曾在五大隊被吊銬在操場暴曬了四個多月;「解教」後它們還威脅說要將我繼續送「洗腦班」進行迫害。我因此被迫於2003年9月10日逃離中國,流落到泰國,後有幸得到聯合國難民署的救助。

然而,在與上述移民官的面談中,每當我試圖提及我的家人所受迫害以此來證明中共的偽善,該移民官都予以打斷。可見其作為民主國家官員,卻被中共洗腦已到了相當成度。

通過我個人的經歷,在此提請聯合國、西方民主國家及其他一切相關的正義組織:除了關注中共惡黨在國內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外,同時要加強關注中共惡黨針對西方社會相關組織和有關人士個體的滲透、收買和洗腦。同時誠懇建議:請國際社會的善良人士們盡可能都詳細讀一讀《九評共產黨》,該著作對中共在歷史上以及今天所犯下的罪惡及其原因作了充份的論述,將有助於國際社會從本質上認清中共邪惡政權的反人類、反社會道德倫理等本質;從而有助於儘早解體中共、消除其惡劣影響,並進而推動世界和平和穩定國際關係。謝謝!

此致!

法輪功學員:吳志平
200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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