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也要向內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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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10日】看了《明慧週刊》234號第34頁刊登的一篇《在營救同修中去人心後》,一下讓我想起了前不久我們當地發生的事情,這篇文章就是針對這件事所寫的,這不禁讓我陷入沉思:為何時隔這麼長時間,今天又看到這篇文章?這不明顯的告訴我最初我沒有重視此事?覺得自己既不是當事人,也不是協調人,自當置身事外,所以沒有多想就過去了。

通過重溫近期師父的經文和新講法,使我認識到自己的不足:沒有聽師父的話,他(她)的事就是你的事,修者自在其中。當兩個人發生矛盾時,第三者看到了都得找自己。通過和同修切磋和不斷的學法提高,我真的覺的我應該認真向內找一找了。

這篇文章給我的突出感受有兩個方面:一是情,二是執著自我。我就從情這方面找一找自己,我的家三代同堂,父母二老都修煉大法,父親84歲,母親78歲,在這樣的家庭中,生活中的摩擦卻接連不斷。舉個例子,父親看《轉法輪》前沒有洗手的習慣,還經常把書頁折起來做標記,天長日久,把書看的很髒,此外,他發正念的姿式不正確,狀態不精進,每次我看到都要說幾句,話語中帶著強烈的情和怨,因而沒有產生任何效果,不但舊毛病沒改,反而又增添了新毛病。這時我還沒有認識到是我的執著加劇了這一矛盾的發展,還在一味的向外求。

2006年7月28日,師父的新經文《美國首都法會講法》發表了。學完師父的講法,我清醒的認識到了向內找,師父的法理句句說進我心裏,點醒了我,讓我進一步明確了修煉的內涵。作為一個真修弟子,遇事只有向內找,你才能提高,只有向內找,你才能昇華。頓時我從紛紜複雜的矛盾中跳出來,真正認清了自己在矛盾背後所隱藏的人心和執著,真正理解了師父的這段法。當兩人發生矛盾時,第三者看到了也要找自己,我的理解是:當我看到矛盾發生時,就是我的心性要提高了,這件事是要我在矛盾中提高上來,要我突破層次了,也就是我這個瓶子裏的髒東西該倒出一些了,瓶子該往上浮一點了,整體也該提高一點了。就是使我們修煉人要從這個矛盾的圈子裏跳出來,超越自我,別像常人一樣往裏鑽,人理和修煉的理恰恰相反。

這裏邊還存在一個問題,我們從矛盾中跳出來就不能對矛盾的另一方造成更大的痛苦和傷害,因為矛盾是為去除你的執著心而產生的,為了你的提高而利用了對方,你跳出來後你真的得感謝對方,更得感謝師父的苦心安排讓我們整體提高。師父告訴我們:「退一步海闊天空」(《轉法輪》)只有退出來,才能看到「柳暗花明又一村」(《轉法輪》)。讓我們都在矛盾中找自己,共同圓容大法,整體提高,更好的完成我們救度眾生的神聖使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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