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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緊急營救瀋陽大東區居民吳樹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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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9日】提起大東區長安居民吳樹豔,熟悉她的人無不豎大拇指。這個被公婆視為比女兒孝順的兒媳卻於5月23日被綁架了,至今未放。

今年5月23日,吳樹豔和另一大法學員小孔在向世人講法輪大法受迫害真相時,被邪惡之徒綁架,下午4點大東區長安派出所片警李勇帶隊,動用3輛警車,共計6~7名警察到吳樹豔家中非法野蠻抄家。吳樹豔的丈夫馬江,黎明公司職工,在下班回家時,被惡警騙去清點物品,一去不返。家中只剩70多歲老人和上初中的女兒,生活無人照料,境況堪憂。

目前,吳樹豔和小孔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看守所,馬江已被釋放。

吳樹豔,今年39歲,端莊秀麗,總是一副和藹可親的樣子,不但對孩子照顧入微,而且對公婆更是極盡孝道。

樹豔家三口人住只有7平米的北屋,給公公、婆婆住12平米的南屋,五口人住在一個小套裏,雖然有些擁擠,但日子過得和美幸福。每逢週末,婆家兄弟姐妹探望二老,樹豔更是忙前忙後,熱情有加的張羅著一大家人的飲食,就這樣和公婆幸福的生活了好多年。

在生活中樹豔不但要照顧好老人和孩子,每週還要回娘家看望父母。婆婆生病期間,不能下地,大小便不能自理。樹豔就給婆婆接大小便,洗澡、洗衣服,做可口的飯菜給婆婆吃,這樣在樹豔大半年時間的精心照顧下,婆婆康復了,婆婆逢人就誇這兒媳比女兒還親!

樹豔就是這樣,在每一件小事上,以法輪功所倡導的「真、善、忍」為行為準則,嚴格要求自己,處處為別人著想,在平凡之中成就著不平凡的一切。

如今,這一切祥和幸福被無情打碎,只因樹豔信仰「真、善、忍」,講真話!可是信仰自由不是憲法賦予的權利嗎?出版、集會、結社自由不也是憲法中的白紙黑字寫的嗎?

好人被迫害,法律何在?道義何在?

年邁的雙親需要孩子的照料,十來歲的女兒需要媽媽的疼愛。在此我們呼籲所有的社會良知、公檢法司系統良心尚存的工作人員都來關注和營救我們的好鄰居吳樹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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