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坤,32歲,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人:我1999年7.20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看守所。2000年1月我又被非法關押看守所,17日被牡丹江市愛民分局強行帶到公安局關10天。期間惡警對我拳打腳踢、不讓睡覺、坐老虎凳、五馬分屍、電刑(用電線接電後接觸手銬,讓電流通全身)等酷刑。
2002年1月27日我被關押看守所,後被愛民區法院非法判刑7年。同年9月初我被關押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我被打罵、戴背銬、罰曬、罰蹲、罰走步、不讓睡覺,15天後被送到9監區,隨後被大隊長楊華、張春華踢、打、罰蹲長達10小時之久,15天後被罰在室外挨凍,每天罰走步7、8個小時,長達一個月。
2003年2月8日,因我不服從非法管制,被大隊長彥玉華指使犯人從上鋪拽到地上,強行戴背銬打。因同修被打,我絕食抗議,12日被強行帶到衛生所灌食。2003年4月末,因我不參加強制勞動被大隊長鄭傑帶男幹警、刑事犯強行打、拽,後押進小號達21天。 2003年3月末至10月我被罰坐在冰涼的水泥地上,每天只給半個饅頭,不讓買食物,不讓說話。
2004年2、3月份,只因我閉眼睛就被拽到地上淋冷水,戴背銬。同年9月份,我因抄法被幹警寇麗麗強行帶到辦公室,脫下警服,只戴胸罩打人。
2005年4月8日因我制止惡警隔離法輪功學員,被大隊長彥玉華指使犯人打、並押進小號15天。同年9月末,因我拒絕所謂的轉化,絕食抗議迫害被強行灌食,被綁手、粘嘴。
王穎:2005年8月11日至11月10日在原9監區由犯人徐珍包夾,2005年10月2日被惡警賈文君叫到便衣庫(氣溫在攝氏3-7度左右),要罰我蹲著,我不服從他就叫犯人柳陽春、王秀娟按我蹲下;見實在按不去,就叫我罰站,一直站到半夜12點讓睡覺。有一次連續5天5夜都不讓我閤眼,只是有時上午讓睡一會。
在被迫害的這三個月中,我的血壓忽高忽低,最高時200多。賈文君和徐珍看我不接受他們的那一套,露出兇相,對我污言穢語。家裏來信不給我,非得他念給我聽,說:只最後一頁給你,你要撕了我就整死你。我搶過來撕了信,他氣急敗壞的又搶回去摔在我臉上,還拽我不讓靠牆坐。
2006年4月14日我被分到邪惡的「鞏固監區」,4月17日調至4隊(現改為三監區)。
呂迎華,44歲,湯原縣太平川公社太和大隊人:我是在看守所得法的。2003年在原八監區,我和9名法輪功學員都被吊掛在監欄上,反背銬吊起,腳尖挨地吊一個小時,手腕盤勒斷了,豆大的汗珠像流水一樣。這種情況下他們還逼我寫保證書。胳膊腫的不能動還逼迫幹活,我說幹不了。大隊長張春華、鄭傑一看真腫了,才讓犯人李桂香給開了一瓶紅花油,這一腫就是三個月。當時是犯人趙豔華給銬上的,在監舍裏沒人看見。
2003年8月11日我又被關進小號,大隊長張春華踢我的頭部,吊起來,封嘴,讓五聯保看著,逼幹活。在小號裏,幹警王婭利下令給我戴腳銬,拉直銬在欄杆上。我只能坐在泥地上,凍的腰都直不起來了,還不讓穿棉褲。10月末不給暖氣,開著窗戶,我的腳凍了,還有2人的腳也凍了,犯人高洪霞、任秀麗負責看著我們。
2005年3月5日,我被強行帶去抽血,我不同意不配合,被關入小號5個月,直到被迫害到處於癱瘓狀態不能走路了才被放回,背回監舍後躺了3個月,緊接著又把我關進小號銬了24小時。
2006年1月末,惡警逼我幹活。鄭傑、張春華、殷萍讓犯化合我銬在車間暖氣上,站不起坐不下的。犯人夏景華看著銬了我半天,舊傷末好又添新傷,現4個多月了,胳膊一直腫著。去拍片,趙院長一聽說是銬的不給拍,說養幾個月就好了。
王玉華:伊春市南岔區人,我被伊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非法判刑8年。2002年5月3日我被送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原三隊,當日就遭受體罰。
2003年12月30日,三隊隊長楊華、趙希玲,幹事於波等人指使犯人陳歡歡、閆亞、湯靜娟、雷影等人值班,死看硬守。白天拉出去挨凍,兩隻手凍得像饅頭,耳朵凍起水泡,大腳趾頭變黑後脫掉,整天站立不准動,否則就打,要麼就不停跑步,慢點或不跑就用警棍、棍棒往後腰打,用腳踢。犯人陳歡歡用拳頭打的非常狠毒,幹事於波專往法輪功學員的後腰部踢。當時24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每天幹事、犯人十幾個換班折磨法輪功學員,回到監舍後還要被罰坐小凳,不准動,不准閉眼睛。
2004年4月22日晚11點,惡警把我扣在伊春市南岔區公安局政保科韓科長的辦公室裏,在鐵椅子上我坐了4天4夜,惡警們對我打罵逼供,並強行收走我身上的現金近百元。2004年4月28日晚,南岔區看守所刑警隊長在酒後對我用刑,抓住我的頭髮搖圈,把我打昏後又往頭上潑冷水。最後把掃把打碎了才罷手,我臥床15天不能自理。
張德香,39歲,齊齊哈爾市人。2000年12月18日我因上訪被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新江路派出所拘留,派出所說必須交3000元錢才放人,後家人交了1800元錢,3個月後才把我放回。
2002年12月31日,我被齊齊哈爾市公安局非法關押了11天。
2003年12月9日凌晨被齊齊哈爾市龍江區五龍派出所抄家並強行抓走。當日下午4時對我嚴刑逼供,三個幹警給上背銬,要我蹲在地上。手腫的很高,銬子都勒進了肉裏,非人折磨使我昏迷過去。12月11晚點在齊齊哈爾市第一看守所我看惡警徐海英毆打一名64歲的法輪功學員,我阻止他,他就上來抓住我的頭髮,掄起拳頭猛打我的頭部和臉,打了約有5分鐘,使我神志不清,後來掉頭髮,腦袋疼的不能動。
2004年7月18日因我發正念,一名姓胡的惡警毆打我,用腳踢了我很長時間,後犯人把我們拉出去,給我們13人戴腳鐐、手銬。我喊話,他們就又對我猛打,使我的嘴腫起很高,整個臉不能動,後我絕食抗議。2004年7月28日11點多,女警騙我說郭所長要找我談話,解決問題。問吃不吃飯,不吃就給用刑。用刑方式叫鑽鈴,把手倒背銬過來,用刑具在後面鑽,致使我眼睛發黑,直到現在手還麻木。後我被齊齊哈爾市龍江法院非法判刑10年。
2004年10月20日,我被投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集訓隊期間,犯人24小時看管我,強行轉化,不許說話,在精神上折磨我。凡是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的犯人都給高分,給獎勵。
潘西華:我被雞西市滴道區東興派出所所長宋軍、周豔江等5名警察抄家搜書。一家強行抓到派出所,我25天放回,丈夫43天放回。
2002年9月2日下午3點,當地警察周豔江把我丈夫騙到派出所搜身,搜走現金200多元,並扣留了他的摩托車。2002年11月12日哈市先鋒路女子戒毒所所長召開"攻堅戰大會",叫囂三天內所有人必須轉化,堅持修煉的300多人被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姜榮玲被電死。
冬天惡警們讓我們坐涼水盆裏坐很長時間,被剃鬼頭,坐土飛機,不給飯吃,吊銬起來,把人銬在地上,罰跪等,用盡了卑鄙手段。
2004年4月29日放回,家裏的鑰匙在警察手裏,我回家後家發現家裏被盜,連盆,鍋都丟了。
楊麗霞,阿城和平大街七委四組:2004年9月16日我因修煉法輪大法,被黑龍江省阿城市人民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2000年7月12日我被北京廣場分局便衣用塑料管把右眼打壞,2000年12月被北京廣場分局便衣用警棍又一次把右眼打傷,鼻子出血,頭打了個大血包,有傷疤。
2001年阿城公安局非法把我送萬家勞教2年。2002年9月23日管理科長趙宇慶用手銬子繩子把我吊在鐵門上面,大腳趾著地上大掛,手被手銬扎壞,電棍電,說上面讓的,強行轉化,指使人管理科科長姚福昌,趙宇慶帶領打手犯人白雪連,鄒晶,付麗娜等人。
2004年8月16日我又被阿城小嶺鎮派出所非法抓捕,於2005年4月13日被非法判刑6年,後被投入女監病號區,被全組犯人罵。因我不穿囚服被4、5個犯人打罵,晚12點還在坐小凳,在精神肉體上折磨,致使我血壓升高。參與迫害的犯人有何永傑,任海豔等人。
2005年調集訓隊,白天由犯人某術傑,施井珍直接迫害我,職務犯張加勇看著不讓我閉眼睛,後我被送隔離區2組,由潘文君,李相林,李風藥,張敏,李洪波幾人看著。在我心率過速血壓高的情況下,晚上坐到10至11點。2006年3月16日我被轉到原八監區。
佔捷,家住哈市道裏區,被道裏法院非法判刑7年:惡警搶去我家的電腦、錄放機、錄音機、影碟機、手機不給任何手續,並被單位市電信公司開除公職,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監。
在原九監區時,惡警對我打罵、體罰的事常發生,不讓吃飽飯,兩個人才給一個饅頭,不許買東西,因營養不良曾昏倒,精神肉體備受折磨,父母來探視也遭無理刁難。
楊曉林:30歲,密山市人:2002年8月11日我被密山法院非法判刑12年。密山市政保科孟慶啟等人進行刑訊逼供,戴背銬,不讓睡覺,牙被打裂,後掉下。看守所馬所長指使犯人強行灌食。
2003年在「集訓隊」因我不肯蹲下報點名被大隊長呂晶華、王曉麗等六名幹事打嘴巴子,臉被打腫,眼底充血,十多天才恢復。2003年9月份到原二監區,12月因不參加強制勞動被強行拖到外面凍,站軍姿,跑步達10天之久。
2004年6月調到原九監區,大隊長彥玉華指使犯人徐珍,喬清豔體罰、虐待,不讓睡覺達13天,只夜裏2點到6點休息一會兒。
2005年9月16日至11月10日我被關小號56天,戴械具,後調入原八監區,因不穿囚服,不蹲報點名,大隊長、幹警許萌指使犯人張芳、張金華把我背銬在床梯上,門玻璃用報紙粘上,私設刑堂長達9小時,晚上不讓睡覺,甚麼時候同意他們的要求才許上床睡覺,其間採取恐嚇、威逼利誘等手段,並揚言不許在屋裏上廁所。
王明豔,39歲,牡丹江人:我2000年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抓捕到牡丹江興隆看守所2個月。
2004年10日28日,我再次被抓到牡丹江興隆看守所,所長於成龍和管教趙雙霞對我進行迫害。於成龍打我嘴巴子,把頭髮拽掉一綹,並指使男犯把我按在板鋪上,雙手雙腳都銬住,強行一次次灌食。趙雙霞把我手腳都銬在板鋪上,不允許上廁所。
2005年3月23日我被投入女監被非法判刑8年,在集訓隊遭迫害。2005年8月因我脫監服(馬夾),大隊長呂晶華指使6個犯人給我戴上戒具,嘴用膠布纏起來,拳打腳踢。2005年10月因我找獄長反映情況,把我騙到小號,小號內陰冷潮濕,沒有暖氣,並把我背銬起來。
2006年1月5日,我脫去囚服煉功,再次被雙手背銬,膠布封嘴送進小號。20日將我從小隔離轉到小號樓區,並由三個犯人看守。後來我煉功又把我扣在床邊,站不起蹲不下的,農曆新年也沒放。最後被分到原八監區.
鄧劍梅:2003年2月11日我被強行灌食。徐湛玲領犯人王麗麗、侯桂芹、商小梅等人把我按在椅子上拽頭髮、胳膊。侯桂芹踩我腳,商小梅從鼻子下胃管,侯英麗沖奶粉,用開口器使勁擴口,當時下牙就頂下四顆,流了很多血。商小梅怕我流血過多用藥棉止血。
2003年8月,我被強行注射,徐湛玲把我上衣全部拽開,劉暢用腳踢我的腿,還有3個犯人按住我,由商小梅進行注射藥物。
2004年2月又對我強行抽血,大隊幹事指使犯人對我進行拖、拽、打、抬,最後按在地上進行抽血。因拖拽過於強硬,我的心臟承受不住,呼吸困難動彈不動了。每個法輪功學員都是由4、5個犯人拖到二樓辦公室按在地上抽的血,事後由犯人背回。整個過程中身體承受不住休克的同修有:於玉梅、張寶英、王玉卓、王金范。
2005年6月份賈文君說找我談話,以此為藉口把我騙到辦公室,被犯人拖拽到「轉化」班。2005年8月其他法輪功學員調隊,留我在轉化班,這次我絕食抗議,因心臟承受不住連續發作,他們看我身體不行了才暫時停止迫害。後來我身體好轉了他們從新開始迫害,後調到原八監區。
於玉梅:我被非法關押在省女監原9監時,在2005年2月獄警將法輪功學員騙回監舍,把錄音機放到最大音量用以掩人耳目,把繳庫充當她們打手的犯人也叫回監舍,再對法輪功學員施暴,強行拽到辦公室進行抽血。
我就曾經被犯人打手趙學玲、柏麗君、聶表等拽著頭髮按倒在地,拖到辦公室。她們用腳踩著我的肚子,用棉衣蓋頭部,猛踹腹部,還一邊罵一邊扎,一支胳膊扎了5針,另一支胳膊紮了3針。犯護商小梅其實不是在正常扎針,而是迫害,只是扎進去就拔出來。完事後又被她們大罵著拽出辦公室。當時大隊長張秀麗在現場並未制止。致使我心動過速,血壓升高,出現昏迷狀態。
2005年4月8日又一次想將法輪功學員騙回監舍,辦邪惡的「轉化班」,被法輪功學員識破,獄裏出動了四大科室,主管迫害法輪功的肖林科長也到場,幹警調動犯人停工回到監舍把法輪功學員在一樓的東西強行搬到二樓。後把法輪功學員分開一個一個拖、抬、拽上樓,大打出手,所有的法輪功學員身上或輕或重都有傷,我被打倒在地,拖上樓時昏迷,血壓很高,不能動彈。
2005年5月末,從早上7點到晚上8點才讓上床休息,週日大組犯人休息,體罰我們下床碼坐。各屋法輪功學員不讓見面,由犯人一對一的看著,走一步跟一步,半夜上廁所,因裏面有另一屋的法輪功學員就不讓去,我等了近半小時,滿身是汗,心臟劇痛,血壓升高,導致昏迷,這種情況下值夜犯人胡傑華、幹警楊鳳玲找的醫生。2005年9月,在8監區,現改為2監區,我被大隊長張春華因一點小事無端大罵,不讓我們下樓到食堂吃飯、打水,後大罵我們,反而說法輪功讓犯人伺候,想挑撥是非。獄裏給我們這些身體受到摧殘的法輪功學員量血壓 ,如果血壓高就吃藥,讓我們自己簽字負責,一切都是惡警為了迫害法輪功學員找藉口。讓犯人每時每刻看管我們。不進來怎麼會這樣?不迫害怎麼會血壓高、心臟等器官出現異常?監獄的裏幹警、犯人能脫的了幹繫嗎?能擺脫的了責任嗎?
董林桂,58歲:我被佳木斯永紅分局抓捕,被永紅法院非法判刑12年。2002年9月4日11點在原集訓隊,王曉麗、肖林科長對我拳打腳踢、打耳光,被打的順嘴流血,後押小號戴銬子(雙銬),銬在地環上半個月,只穿單衣。2002年9月19日至10月4日因我不認同誣蔑大法的造謠材料,白天被逼太陽曬,晚上罰站只讓睡2個小時的覺。這樣被迫害了半個月,像訓練動物一樣。2002年10月14日至19日,白天被罰走正步,夜裏訓蹲。楊鳳玲幾次用皮鞋踢,打嘴巴子,指使犯人張文霞一起打。後我被關小號,雙銬銬地環,不給飯吃,強行灌食。大隊長林某(男)和大隊長王雅麗,指使犯人張淑榮用膠帶粘我嘴,使我窒息,受盡折磨。
2003年3月16日因我不背報告,押小號。大隊長鄭傑大打出手,大隊長王雅麗,張春華一起動手,被戴刑具長達一個月,瘦成皮包骨,後出來被罰坐水泥地長達7、8個月。幹警把錢卡騙走,不讓上超市,不准買東西(除日用品幹警為犯人代買)達7個月,在這種情況下還不讓吃飽,給半個饅頭。不讓通信,不讓接見。每天讓犯人24小時「監控」。隨時搜身,扒衣服,讓寫申訴,寫完上交後又被幹警全部撕掉了。
2004年12月8日至2005年4月8日,我被分病號房,封閉式隔離。4、5個犯人打我,還要體罰。精神肉體一起折磨,晝夜不分的坐在地上,挨凍,挨罵。犯人徐用棒子打,致使我心臟異常,血壓升高,眼睛看不清東西,他們還用硬皮書打我的頭。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原8監區的胥順梅、張芳等因迫害法輪功學員,獄裏特殊獎勵,各加20分。
原集訓監區犯人王鳳英,被獄長劉志強稱為幫教高手,此人滿嘴髒話,一貫暴力,沒有人沒被她打過的。因此王鳳英每年都被評為省優,她現在在服刑期間,行動不能自理,但在監獄裏還在行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