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六旬老人被非法判刑 只因真相傳單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6年7月7日】我叫石永成,68歲,因發大法真相傳單,於2001年10月30日被綁架,後被伊春市烏馬河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2002年6月被送到香蘭監獄。

在那裏我遭受過非人的折磨,每天由2名犯人24小時看管,因我不參加強制勞動被集訓隊幹警指使的2名犯人用釘子扎,犯人騎在我的頭上換班壓,直到我上不來氣才鬆開。有一次報數,因我耳朵背沒聽準,在幹警的注視下衝上來一個犯人對我拳打腳踢,有個小矮個子獄長問我煉不煉?我說「煉」,就把我關在一個50米左右的籠子裏,致使腿不好使,兩個犯人就在他們的指使下架著溜,犯人累了就換人,換了3、4回,大概溜了一個多小時才停。獄長讓扔在鐵籠子邊上,半天我才緩過來。

我在集訓隊被關了一個多月,他們怕我死在那裏,7月左右調到雞西監獄,安排拔草,由一個犯人看著,不給水喝,幹了三天後不幹。五監區大隊長曲某指使犯人任長桂、林亞君24小時看著我,3天3夜站著體罰不讓睡覺,閉一下眼任長桂就打我嘴巴。曲某找我談話,說:你不轉化,你就回不去了,你就死在這裏。

因我身上長疥,被兩個犯人拽到廁所,三九天不讓穿衣服,開著窗戶,用兩大缸水往身上澆,用鐵抹布往身上擦,身上都擦出了血,這期間犯人用皮管抽打,我大喊,疼昏過去,幹警進來不但不管還踢幾腳,怕我喊還用抹布把我嘴堵上。

經常3、4個犯人把我拽到洗漱室,扒光衣服,用涼水澆半小時左右。有一次,犯人林亞君用膠皮管抽,用針扎,有時站一上午不許穿衣服,腿都站腫了,有時用小膠皮管子往手上抽,兩個手都腫起來,有個犯人外號叫「小蒙古」,是幹警認同的打手。

2003年5月份左右,曲某找我,說放我回家,上車後又說送牡丹江監獄,聽說修煉的都集中到牡丹江監獄,分到老三隊。第一組由姓蓋的犯人看管,不許到別屋說話,把我棉衣、棉襖、線衣都扔了,犯人找破衣服給我穿上,藉口找毛病說行李疊的不好,拽出來就用冷水澆。還用幾大桶水澆,犯人潘紅軍把我嘴堵上,不讓喘氣,按地上躺著,不讓起來,這些事情經常發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