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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學員應邀教授公務員學煉法輪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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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6日】2006年7月4日,馬來西亞法輪功學員應邀到馬國政府行政中心布特拉再也(Putrajaya)教公務員煉法輪功。

馬來西亞布特拉再也政府行政中心的公務員學煉法輪功

法輪功學員為了向眾多的公務員講真相,讓他們了解大法的美好,幾乎每個星期都驅車前往離吉隆坡市40餘公里的布特拉再也洪法、講真相。經過數個月的努力後,漸漸許多公務員對法輪功都熟悉了。有時看見傳單就會說:「啊!法輪功!」有的還表示有興趣要學。

6月最後一個星期三,法輪功學員又來到布城講真相,後來一個便利店的店員告訴學員,他們那個部門每個星期二都會集體做體操,建議學員去教功。學員就馬上去找到負責人,跟他說明來意後,對方表示歡迎,於是約了第二個星期二去教功。

7月4日星期二傍晚六時,下班後的公務員聚集在辦公大樓前的空地上,學煉法輪功。數十位公務員在暮色中跟著學員學動作,氣氛寧靜祥和。煉完後,大家說還要煉,於是學員和他們約好第二個星期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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