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廷煊,女,58歲,原四川省川東鑽探公司退休職工,於93年9月13日起修煉大法,才一個月多一點,她身患的多種疾病不治而癒。
2001年7月20日~2002年10月間,渝北區公安分局一科科長陳大明、李芪海帶領雙鳳橋派出所惡警,渝北區石油基地公安惡警喬書毅、王忠秋、羅玉國及聯防隊員10餘人,先後對何非法抄家五次,均未抄到任何東西,只將一張大法師父來渝傳法時與學員合影的像片搶走。從此何廷煊被迫流離失所。
在此期間,惡警陳大明一夥還非法將何廷煊的丈夫綁架關押在雙鳳橋派出所黑屋內,施以毒打、煙頭燒臉等惡劣手段,逼問其妻下落,同時,又取何家中所有存款並在銀行全部凍結,單位銀行停發夫妻二人退休金,使何一家三代生活窘迫,生存受到嚴重威脅。
後惡警又再次抄家,將何廷煊的妹妹家的電話號碼抄去(瀘州市),並於2002年10月20日左右,從瀘州把何廷煊綁架回渝北區,非法宣布勞教二年。
何廷煊在重慶市茅家山女子勞教所期間受到多種酷刑,身體損傷嚴重,出現了高血壓、腎衰竭、全身浮腫、呼吸、排尿困難,於2004年10月下旬被釋放回家。
但渝北區公安惡警仍繼續迫害,特別是2005年9月28日何廷煊臥床不起的嚴重情況下,雙鳳橋派出所、國安支隊及聯防隊員等10餘人,再次對何廷煊的臨時租房抄家,並進行威脅、恐嚇。何廷煊身心遭受極大傷害,使傷病日趨嚴重,於2006年4月24日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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